1、江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江口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2第一节 指导思想2第二节 规划调整原则2第三节 规划调整依据3第四节 主要任务7第五节 调整范围与期限9第六节 数据来源9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10第一节 区域概况10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10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2第四节 规划调整必要性17第三章 规划调整方案18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与目标18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及目标调整19第三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21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土地用途分区27第四章 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29第一节 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9第二
2、节 科学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9第三节 加快推进土地整治32第四节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33第五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33第五章 推进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35第一节 努力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35第二节 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35第三节 积极促进多规融合36第四节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37第六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39第一节 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39第二节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9第三节 加强旅游资源及自然保护区保护40第四节 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相关措施41第七章 规划调整实施保障措施42第一节 法律保障措施42第二节 行政保障措施42第三节 经济保障措施43第四节
3、技术保障措施44第五节 社会保障措施44附 表45附表一 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45附表二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调整表46附表三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47附表四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表48附表五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48附表六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表49附表七 土地利用用途分区调整表49附表八 近期重点建设规划项目统计表50前 言江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下称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全县狠抓规划实施管理,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
4、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县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效益,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江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特编制江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依据市调整下达指标,主要阐明2015-2020年江口县土地利用战略,适度调整土地利用主要目标、任务、结构和布局,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永久基
5、本农田保护,协调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多规融合”和三线划定,安排各类工程及项目,提出规划继续有效实施保障措施,引导全县人民进一步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县国土资源局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依法对调整方案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常态下对土地利用的新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守住生态、发展、安全三条底线,深入推进“一业带三化、三化促一业”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
6、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培植后发优势。优化产业用地结构,特别是重点城镇、特色农牧产业、文化旅游等的建设和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相对于其他地区的竞争优势,促进江口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县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二节 规划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适当调整完善规划,强化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二、节约集约、优化结构适度调整建设用地指标结构,优
7、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合理有序增长,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通过城乡统筹、盘活存量、内涵挖潜,解决发展用地指标的不足。保护优质农地资源和必要的生态空间,重点做好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调整,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面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贯彻落实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衔接全县城镇体系、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大扶贫、大数据、大旅游、大健康等相关专项规划,向全县重点发展区域、战略新兴产业、重点行业给予倾斜,推进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8、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第三节 规划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列;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12、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13、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4、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15、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16、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9、17、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18、国家、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相关文件、规定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10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号);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7、省人民政府办公
10、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25 号);8、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22号);9、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6号);10、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府发201632号);11、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82个县(市、区、特区)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函(黔国土资函2016288号);12、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贵州省土地整治服务就地脱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201625号);13、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铜仁市土地利用总体
11、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铜府办发2016112号)。三、相关规程及技术标准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4、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5、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6、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规程。四、相关规划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2、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3、武陵
12、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4、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5、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6、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7、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8、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9、贵州省“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10、铜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11、铜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12、铜仁城市经济圈发展规划(2009-2020年);13、贵州铜仁百里锦江国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14、贵州铜仁百里锦江国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与重要节点控制性规
13、划;15、贵州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16、贵州江口国家湿地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17、江口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18、江口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19、江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贵州省江口县省级生态县建设规划;21、铜仁市及江口县新型城镇化、综合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能源、电力、工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易地扶贫搬迁等其他相关规划。第四节 主要任务规划调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科学划定三条红线,推进“三线”划
14、定和“多规融合”。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在已经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基础,进一步分析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措施。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按照市调整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合理调整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二)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按照市调整下达的建设用地相关指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用地结构。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一)
15、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按照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摸清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千亩以上坝区、城镇周边、交通沿线、集中连片、质量等级高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完成基本农田保护调整。(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在不突破市下达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遵循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统筹安排规划建设用地,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一是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
16、补的城镇空间体系。二是严控城镇无序开发,确保城镇人口密度、用地产出强度等达到相关标准。三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四是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实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文化产业、养老服务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四、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融合”根据调整后的规划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结合“三线”划定,探索推进“多规融合”,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
17、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墓础。第五节 调整范围与期限一、规划调整范围调整范围为全县行政管辖全部范围,包括双江街道、凯德街道、闵孝镇、德旺乡、官和乡、民和镇、太平镇、坝盘镇、桃映镇、怒溪镇2街道6镇2民族乡,土地总面积187712公顷。二、规划调整期限本次规划调整以2014年为基期,2020年为目标年,调整期限为2015-2020年。第六节 数据来源规划调整基础数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含文本、说明、图件及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及数据库。国民经济数据:以统计数据为主,并参照相关发展规划。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第一节 区域概况我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东邻碧江区,南连岑巩县,西
18、接石阡、印江两县,北抵松桃县,是一个资源丰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山区农业县。是典型的立体自然地理,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生态系统特殊,生物资源丰富,物种齐全,森林覆盖率64.75,旅游资源独树一帜。联合国“人与生物保护圈”成员、国家自然保护区、佛教名胜梵净山位于县境北部。全县土地总面积1877平方公里,下辖 2个街道办6个镇2个民族乡,中心城区面积10.85平方公里。近年来,随着杭瑞高速公路、安江高速公路的开通,我县深入实施“一业带三化,三化促一业”(以文化旅游产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工业新型化和城镇园林化)发展战略,以旅游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保持了经济较快增长、结构持续优化、民生全力保障
19、、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2014年末总人口24万人,城镇人口10.06万人,城镇化率达41.92%。实现地方生产总值40.1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02亿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49.77亿元、44.16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2338元、6839元。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87712公顷,其中农用地1721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70%;建设用地36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其他土地119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36%。各地类分类现状详见下表。
20、表1 江口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2014年现状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28833 15.36园地959 0.51林地130691 69.62牧草地3607 1.92其他农用地8039 4.28合计172129 91.70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建制镇644 0.34农村居民点2012 1.07采矿用地144 0.08小计2800 1.4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693 0.37水利设施用地74 0.04其他建设用地73 0.04小计840 0.45合计3640 1.94其他土地水域1277 0.68自然保留地10666 5.68合计11943 6.36土地总面积
21、187712 100.00二、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的问题1、土地垦殖率低,林地面积大,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生态功能凸显。2014年耕地28833公顷,土地垦殖率15.36%,远低于铜仁市27%的平均水平;林地1306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高达69.62%,森林覆盖率高,生态环境质量良好,加上良好的水热条件,有利于走农、林、牧、渔、副全面发展。2、农用地内部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用地中,75.93%的土地为林地;牧草地全部为天然草地,无产出较高的人工草地和改良草地;其他农用地中,84.90%为田土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农业基础设施用地仅1180公顷,占比较低。3、建设用地占土
22、地总面积的比例太小,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94%,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的55.28%,交通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水利用地占建设用地的21.07%,占土地总面积的0.41%,对国民生产总值贡献大的城镇工矿等用地比例太少,仅占建设用地的21.64%,占土地总面积的0.42%,很难支撑江口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尽快摆脱“欠发达、欠开发”局面。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一、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耕地保有量实现保护目标 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24860公顷,2014年耕地保有量28883公顷,比规划保护目标多4023公顷,实现保护目标。基本农田实现规划目标 规划2020年基
23、本农田面积为23902公顷,2014年实际基本农田面积23878公顷,比规划目标少24公顷,未实现保护目标。园地实现规划目标 规划2020年园地430公顷,2014年园地959公顷,比规划目标多529公顷目标,实现规划目标。林地实现规划目标 规划2020年林地124170公顷,2014年林地130691公顷,比规划目标多6521公顷,实现规划目标。牧草地未实现规划目标 规划2020年牧草地15420公顷,2014年牧草地3607公顷,比规划目标少11813公顷,未实现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4000公顷,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3640公顷,剩余
24、指标360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3200公顷,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2800公顷,比规划目标少400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590公顷,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788公顷,比规划目标多198顷,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800公顷,2014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840公顷,比规划指标多40公顷,突破规划控制指标。新增建设用地用地规模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
25、1292公顷,2006-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932公顷,指标剩余360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820公顷,2006-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577公顷,指标剩余243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515公顷,2006-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386公顷,指标剩余129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实现规划目标 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80公顷,2006-2014年,土地整治补充耕
26、地2824公顷,比规划目标多2044公顷,实现规划目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98平方米/人,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78平方米/人,比规划目标少20平方米/人,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亿元GDP耗地量实现规划目标 规划2020年亿元GDP耗地量395公顷/亿元,2014年亿元GDP耗地量91公顷/亿元,比规划目标低304公顷/亿元,实现了集约利用土地目标。表2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表单位:公顷指标现行规划2020年目标2014年2014年-规划2020年执行结果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24860288834023实现保护目标约
27、束性基本农田面积2390223878-24未实现保护目标约束性园地面积430959529实现规划目标预期性林地面积1241701306916521实现规划目标预期性牧草地面积154203607-11813未实现规划目标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40003640-360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32002800-400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590788198突破规划控制指标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80084040突破规划控制指标预期性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292932360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820577-24
28、3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515386-129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约束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78028242044实现规划目标约束性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9878 -20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约束性亿元GDP耗地量(公顷/亿元)39591 -304实现规划目标预期性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1、规划实施期间,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等作为各乡镇、街道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监测、监管等多项措施严格限制耕地和基本农田占用。2、规划实施期间,积极开展土地
29、整治,全面推进土地整理,特别是基本农田示范区整理,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投入,推进了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大力开展了基本农田整理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40余个,其中土地整理重点项目15个,土地开发重点项目125个,合计补充耕地2824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256公顷,投入资金2.21亿元。3、规划实施期间,按照“保资源、保发展”的基本思路,优先保障梵净山旅游文化用地和铜仁城市经济圈建设用地、县城用地、凯德特色产业园区发展用地,保障了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为实现打造梵净山世界旅游目的地发展目标提供了用地保障,落实了重点建设项目35个,供
30、给建设用地1027公顷,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4、通过各种手段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期间,全县通过严格规划、计划、预审和审批管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门槛,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体系与评估、考核办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以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农村建设用地80公顷,同步为城镇及工业发展供给建设用地80公顷。大力开展了“旧城改造”工作,治理棚户区、城中村,完成棚户区改造600余户、城市棚户区改造700余户,改造城中村3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降低了29平方米,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5、提高了土地生态环境质量。积极配套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开展
31、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天然林保护、矿区综合治理等工作,对太平河、闵孝河流域造林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建设,两岸天然林资源进行了实时管护。针对石灰石、锰钒采矿区等进行矿区综合治理。治理石漠化面积1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 三、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1、城镇工业发展与耕地保护特别是坝区保护有所冲突。江口县拥有省级确定的万亩大坝一个,连接江口县城和闵孝镇,包含了县城规划区部分区域、凯德特色产业园区大部分区域和闵孝小城镇建设区,上述区域在建设过程中,虽尽可能的利用劣质土地,但仍不可避免占用少量中等质量以上耕地。2、规划布局不合理问题突显。随着城镇规划修编
32、、产业园区设立,城区周边、产业园区里面还有一定数量限制建设区、基本农田等,同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界线变化也导致不符合规划现象发生,规划布局不合理问题越发突显。3、规划未能完全预料到部分国家、省发展战略变化。规划批准后,国家提出了建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的战略要求,同时省政府提出了大力实施“5个100工程”工程的发展思路,并新设立了凯德特色产业园区,加之近年来江口旅游业井喷式的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等“多规合一”思路的提出,规划难以预料到上述情况的发生,继续实施规划,将对以上发展战略和思路等产生影响。第四节 规划调整必要性一、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需求截止目前,全县仅
33、剩余建设用地指标36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剩余4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突破4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有所剩余,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严重不足,为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迫切需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二、严格保护生态、保护耕地,优化用地布局的必然选择规划实施后,全县发展重心、发展思路等发生了较大变化。严格保护生态、保护耕地,用地布局必须进一步优化,确保建设项目避让重要生态用地和优质耕地,确保将优质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保护。三、保障全县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批准后,国家发展思路发生了较大变化,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扶贫攻坚等“十三五”主要发展方向,按照“四个全面”战略
34、布局,必须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一业带三化、三化促一业”发展战略,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的发展新路。原规划难以考虑到上述新政策的变化,规划继续实施将对以上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第三章 规划调整方案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与目标一、江口县规划定位铜仁会客厅、贵州后花园、中国最美县、世界名小城(中国精品山水生态公园、全国生态避暑度假基地、中国养生健身旅游基地、世界佛教文化旅游名城)。二、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坚定不移地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继
35、续深入推进“一业带三化、三化促一业”战略,生态立县,旅游强县,以扩大经济总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生态绿色经济为发展方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统筹发展为手段,更加注重扩大投资规模,更加注重调整经济结构,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努力在加快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在改善民生上做出更大贡献,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更大成效,着力发展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城镇化、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壮大文化旅游业,全面提升我县综合实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达到84亿元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42亿
36、元以上,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常住人口达到66万人,城镇人口达到3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争取达到58%以上,城镇经济占全县地方经济总量比重达80%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8%以上 ,石漠化治理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平均每年降低4%,县城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率在9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及目标调整一、土地利用战略调
37、整1、坚持走大生态发展路,建立生态优先的土地利用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着力实施长江中上游防护林等生态工程,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地、天然湿地、滩涂、沼泽、乡土生物栖息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积极推进“四城同创”(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梵净山申遗和国家级5A景区创建工作,建设“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和“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营养大健康产业示范区”。2、坚持山水园林县城、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和谐社区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构建“老城提升、新区提速、镇有新街、村有新寨”的城乡建设体系,努力将江口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国内一流、国际知
38、名的营养大健康示范区、富有吸引力的国内外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魅力城市。充分发挥梵净山丰富的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实施全域旅游强县战略。以“山水为骨、生态为质、民俗为韵、佛教为格”,做足“山、水、乡村和城镇休闲”大旅游文章,推进生态与文化、观光与休闲相结合,促进文化旅游与营养大健康产业相融合,全力打造江口梵净山旅游升级版,实现全县文化旅游产业更大突破。3、坚持走山地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路,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从维护全县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稳定农业基础地位,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扎实推进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
39、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的稳定、质量逐步提高。二、土地利用目标调整根据市级下达指标,结合现行规划指标情况,全县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如下: 1、耕地保有量:由现行规划的24860公顷调整为24142公顷,减少718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现行规划的23902公顷调整为21565公顷,减少2337公顷。3、园地:保持430公顷不变。4、林地:由现行规划的124170公顷调整为125000公顷,增加830公顷。5、牧草地:由现行规划的15420公顷调整为3600公顷,减少11820公顷。6、建设用地总规模:由现行规划的4000公顷调整为4395公顷,
40、增加395公顷。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3200公顷调整为3215公顷,增加15公顷。8、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590公顷调整为1214公顷,增加624公顷。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的由800公顷调整为1180公顷,增加380公顷。10、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910公顷调整为1050公顷,增加140公顷。11、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保持820公顷不变。12、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515公顷调整为720公顷,增加205公顷。13、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由现行规划的780公顷调整为1900公顷,增加1120公顷。1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现
41、行规划的98平方米/人调整为163平方米/人,增加65平方米/人。15、亿元GDP耗地量:保持395公顷/亿元不变。第三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依据规划目标,以全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为基础,优先布局旅游、生态屏障用地,突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保护好河流、湖泊、山峦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用地,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引导人口、产业和要素合理流动,在2014年基础上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一、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从维护粮食安全出发,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前提下,调整农用地结构,稳妥推进生态退耕,增加林地、牧草地面积,保持农用地
42、面积基本稳定。以全省“5个100”工程实施为契机,强势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到2020年,力争建成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个;新增省级农业示范园区1个;新增市级农业示范园区6个;创建县级农业示范园区11个,实现产业基地乡镇全覆盖。2014年农用地1721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70%。到2020年,林地、牧草地增加,耕地、园地和其它农用地减少,农用地减少187公顷,增加到1722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1.76%。(一)稳定推进生态退耕,耕地面积有所减少。从维护全县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控制耕地减少。2015-2020年,全县因生态退耕、农
43、业结构调整、非农建设占用、灾毁等因素减少的耕地控制在5811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1120地控制在4691公顷以内。2014年耕地28833公顷,土地垦殖率15.36%;到2020年,耕地减少4691公顷,减少到24142公顷,土地垦殖率减少到12.86%。主要分布在县域中部和南部地区,闵孝、坝盘、桃映、等乡镇是重点分布区域。(二)因地制宜发展园地。坚持围绕旅游抓农业,不断完善农业园区基础设施,依托农业示范园区、中药种植、茶山、果园等生态优势和产业优势。提高园地内涵和利用率,加强对现有中低产园地改造和新建园地管理,淘汰无产出率、市场产量剩园地,提高园地的生产率和商品率,促进园地规模化、
44、精细化种植,使园地得以合理利用。2014年园地9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1%;到2020年,因建设占用、还林工程等,园地占用529公顷,减少到4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0.23%。规划园地主要分布在闵孝、坝盘等乡镇。(三)林地面积基本稳定,适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林木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以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全力组织实施各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全面优化林业产业体系,建立绿色屏障,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2014年林地1306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62%;到2020年,林地增加136170公顷,增加到54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72.5
45、4%。规划林地重点分布在太平镇梵净山自然保护区。(四)合理发展牧草地。加大草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人工和改良草地。加大天然草地的保护与改良,以草定畜,加强草地生态保护。 2014年牧草地3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2%;到2020年,因产业结构调整,牧草地增加93公顷,减少到3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1.97%。规划牧草地各乡镇均零星分布。(五)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其他农用地面积。以土地整治、“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精准扶贫”、“山地特色农业”改革等为平台,切实加强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田水利用地和农村道路,减少田土坎面积。2014年其他农用地80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8%,到2020年,减少539公顷,减少到7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0%。二、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保障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需求2014年建设用地36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到2020年建设用地增加4395公顷,增加到7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4%。建设用地增加主要来源于农用地转用和其他土地开发利用。(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城镇工矿用地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山地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