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会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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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重庆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6.01.15,议 程,总结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访工作,解读有关文件精神交流环节领导总结讲话,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访工作,(一)相关数据统计 我校因公出国(境)总计:1239人次 / 656批次(其中,教师737人次/441批次) 出国:教师604人次/372批次 学生325人次/167批次 港澳:教师72人次/37批次 学生26人次/6批次 台湾:教师61人次/32批次 学生151人次/42批次,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访工作,访问考察:83人次; 学术交流:412人次; 学术会议:503人次; 合作研究、讲学:59人次; 交换

2、学习:135人次; 文化交流:16人次; 其他(教育展/辩论赛/研修/培训):31人次 持因私证照出访执行公务人数38人(含外籍及永居人员:20人次)。,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访教师分学院统计表,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访工作,(二)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访特点参加学术会议人数持续增长 (增加31%);访问考察人数减少33%,已成行访问考察意义较大,并多与学校国际化战略方向的稳步推进密切相关;持因私证照出访执行公务人数减少48.6%,其中,外籍人员及国外永居人员和其他人员因私出访分别减少48.7%和33.3%;学生出国境交流人数也有较大增加(增加31%),学生出国境交流类型除参加国际会议、交换学

3、习外,访学研究类型也有出现,我校学生国际化交流、科研能力得到提高。因公出国护照和出访报告的提交情况有更大的好转。,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访工作,(三)存在的问题个别出访人员未按要求在其备案表中如实填写相关身份信息(是否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出访人员未事先告知即取消出访,并私自领取保存因公证照。少数出访人员擅自变更出访行程(如增加出访地,延长出访日期等)个别出访团组和个人因计划性和前瞻性不够,预留办理手续时间太短,导致不能如期申办签证和执行公务的情况仍较多少数因公出访人员不能按时提交因公出访证照和出访报告。部分因公出访团组或个人的出访报告太过简单,无实质性内容。,因公临时出国(境

4、)文件解读,教育部于2015年12月7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教外厅20151号),从八个方面再次提出了加强因公临时出访管理的工作要求。,因公临时出国(境)文件解读,(一)规范制订并严格执行出访团组计划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制订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根据任务需要和人员分工安排出访团组人员。严禁安排照顾性、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同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出国参加会议等要有选择,不得逢请必到(原则上要有大会论文宣读)。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总量不得突破年度计划。计划内团组应逐案报批,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出国(境)任务。确有必要

5、的计划外出国(境)任务,组团单位可在计划出国(境)团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整,但在报批时要专门说明。,因公临时出国(境)文件解读,(二)切实加强审核审批管理出访须有外方对口单位或相应级别人员邀请,不得接受海外华侨华人和外国驻华机构邀请,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严禁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不得携带配偶和子女同行。严格控制出访团组停留国家数与天数,每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的除外),在外停留时间1国不超过5天(含离、抵境当日,下同),2国不超过8天,3国不超过10天。,因公临时出国(境)文件解读,(二)切实加强

6、审核审批管理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的团组,出访3国不超过11天,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对专程赴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的团组,如承担重要任务且确需访问往访国多个城市,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在外时间。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的单位必须严格根据授权审批因公出国(境)任务。对管理岗位的干部,要严格按照对省部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进行审批。对违规审核审批或不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因公临时出国(境)文件解读,(三)加强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规模。严格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因公临时出国(境

7、)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审核出国(境)费用。报销时,必须提供出国(境)任务批件、因公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有关信息(包括签证、签注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费用明细单据。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因公出国(境)团组或个人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打包”付费。 学校计财处要对报销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与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形成权责相适应的责任体系。,因公临时出国(境)文件解读,(四)严格执行信息公示公开各单位要事前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

8、便于本单位人员知晓的方式如实公示有关出访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等。出访请示中须注明公示情况。因公出访团组或个人回国后,应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出访报告并报送国际处存档。未按规定公示公开以及报送的,国际处不予审核审批,计财处不予核销出访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因公临时出国(境)文件解读,(五)严格出访团组在外管理 出访团组要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出访任务,严禁随意更改行程和访问内容。出访团组在外实质性公务活动时间应

9、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铺张浪费。出访团组实行团长负责制,出访期间须主动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及时请示报告。严格执行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严守外事纪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因公临时出国(境)文件解读,(六)严禁持因私证照出国(境)执行公务 凡公费出国(境)的团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因私证照出国(境)执行公务。未事先履行因公申报审批程序,自行持因私证照出国(境)交流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财务部门不得报销。教职工出国(境)执行学术交流任务必须履行因公审批手续

10、,并办理因公证照或签注。 备注:外籍或港澳台籍教职人员去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执行学术交流等公务,或具有外国永居身份的教职人员前往永居身份所在国进行学术交流等公务,提前履行因公审批手续后方可持其个人因私护照执行公务。,因公临时出国(境)文件解读,(七)严格因公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管理 因公护照(赴港澳出入证件)应在回国(境)7 天内交学校国际处统一保管(副校级人员由国际处再交市外侨办保管);副处级及以上人员的赴台通行证交组织部统一保管。逾期不交或不执行证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暂停其出国(境)执行公务。对违反因公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因公证件的人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11、,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因公临时出国(境)文件解读,(八)强化组织领导,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外事部门负责人为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按照“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的要求,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教育部将对各高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及有关领导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的监督

12、工作,对涉及因公临时出国(境)违规行为的信访举报线索加大查办力度。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群众反响强烈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特别提示!,合理制订、报送并实施因公出访计划。二级单位一把手不得同团出访。夫妻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所有因公出访人员务必于出访任务结束后7天内,将因公证件交回国际处出境管理科。1个月以内需向所在单位提交并公示出访报告,同时报国际处出境科备案。否则,计财处将不予核销出访费用。出访申报材料必须提交合理的、详细的出访行程(包括离开中国国境和抵达中国国境当天)。经审批后的出访行程不得随意变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外事负责人严格把关,切实保障因公出访实效。,感谢支持和配合!恭祝大家:新春愉快!万事如意!咨询电话:65102324/65112100/65106177Email: ,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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