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筹划案例 1代购货物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受益代购货物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营行为: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代购货物免征增值税。”这一规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筹划空间,小规模纳税人据此筹划,可降低税负,扩大销售。如:A公司欲向B公司购进一批货物,A公司购进货物价款合计90万元(适用增值税率17%),B公司销售货物价款合计110万元,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7%,双方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为7%和3%,本文中
2、除注明外,货物价款均为不含税价。A公司设计两种方案:方案一:购进后销售,含税售价为104万元。A公司应纳增值税:104(1+4%)4%=4(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4万元,税负总额4.4万元,税前收益104(1+4%)90(1+17%)0.4=5.7(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4=14.7(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47万元,总额16.17万元,税前收益:110104(1+4%)1.47=8.53(万元)。方案二:代购货物,B公司支付手续费10万元。A公司应纳营业税105%=0.5(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05万元,税负总额0.55万元,税前收益100.55=9.45
3、(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9017%=3.4(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34万元,税负总额3.74万元,税前收益11090100.34=9.66(万元)。从A公司的筹划方案看,采用方案二时,A、B公司税负总额较方案一降低,A公司可实现盈利,B公司税前收益较方案一增加,因此方案二是比较理想的方案。但是B公司能否同意方案二呢?企业的经济行为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利益,在本例中,A公司设计的方案应充分考虑B公司的利益,即不能使B公司比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减少收益。下面分析假如B公司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的情况。如:B公司从C公司购进一批货物,C公司购进货物价款90万元,B公司销售
4、110万元,C公司、B公司均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均为17%,双方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为7%和3%.B公司有两种购进方案:方案甲:直接购进,购进货物价款100万元。C公司应纳增值税10017%9017%=1.7(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17万元,税负总额1.87万元,税前收益100900.17=9.83(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10017%=1.7(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17万元,税负总额1.87万元,税前收益1101000.17=9.83(万元)。方案乙:委托C公司代购货物,B公司支付手续费10万元。C公司应纳营业税105%=0.5(万元),城建税、教育
5、费附加0.05万元,税负总额0.55万元,税前收益100.55=9.45(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9017%=3.4(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34万元,税负总额3.74万元,税前收益11090100.34=9.66(万元)。可以看出,B公司采用方案甲时,较采用方案乙税负总额降低、税前收益增加,C公司采用方案乙较采用方案甲税负总额虽有所降低,但即使与B公司协商,仍不足以弥补B公司的损失。因此,方案甲是比较理想的方案。可见,A公司要想与B公司达成代购协议,A公司应在手续费上让利B公司,以弥补B公司较采用方案甲多负担的增值税1.7万元,A公司收取的手续费至多应为101.7(133%
6、)=7.46(万元)。这时方案二变为:代购货物,另支付手续费7.46万元。A公司应纳营业税7.465%=0.37(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04万元,税负总额0.41万元,税前收益7.460.41=7.05(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9017%=3.4(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34万元,税负总额3.74万元,税前收益110907.460.34=12.2(万元)。由此看出,小规模纳税人代购方案的制订,要关注购销双方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使税收筹划顺利实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促进企业发展。2企业分立中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及案例分析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增值税的免税项目包括:(1
7、)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特殊规定不予免税的少数商品除外);(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游船、摩托车、汽车以外的货物。这也就是说,增值税纳税人除经营免税产品外,还可能兼营非免税项目的产品。如果企业将生产免税与非免税的项目分立开来,那么就可以降低总体税负,否则,免税项目与非免税项目要合起来按非免
8、税项目的税率征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当月全部增值税进项税额案例某制药厂主要生产抗菌类药物,也生产避孕药品,2000年该厂抗菌类药物的销售收入为400万元,避孕药品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全年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0万元。该厂是否应把避孕药品车间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一个制药厂?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题意,现将案例中组合资料列示下表:类别品名销售收入(万元)可抵扣比例不可抵扣比例进项税额(万元)免税产品避孕药品10020%非免税产品抗菌类药物400 80%合计500 80% 20% 40分析(1)合
9、并经营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40(100500)=32(万元)(2)另设一个制药厂如果避孕药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万元,则该制药厂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5%万元(405),大于合并经营时可抵扣的32万元,可多抵扣3万元。此时另设一个制药厂有利。如果避孕药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万元,则该制药厂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0万元(4010),小于合并经营时可抵扣的32万元,则采用合并经营较为有利。由此,可以假设免税产品的进项税额为X,可以计算出平衡为:40X=32解得,X=8(万元)即当避孕药品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时,分立经营与合并经营在纳税上并无区别。此时,免税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比例为
10、:840100%=20%免税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050100%=20%因此,当免税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全部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比例与免税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比例相等时,分立经营与合并经营在税收上无差别。根据上面的计算过程,可以推出平衡点的计算公式如下:全部进项税额(1免税产品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100%即:免税产品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免税产品销售额全部销售额因此,当免税产品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免税产品销售额全部销售额时,采用合并经营较为有利;当免税产品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免税产品销售额全部销售额时,采用分立经营较为有利.3企业发生资产减值时的税收筹划实例资产发
11、生减值,意味着企业发生了潜在亏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减值资产合理提取减值准备,因此,资产减值会减少本年利润。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据实扣除原则,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见,提取减值准备不能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笔者认为,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合法的手段,将资产减值转化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从而减少本期应缴企业所得税。处置出售例一:A公司2003年实现利润750万元。该公司一套生产设备帐面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150万元,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公司对该设备已累计提取减值准
12、备200万元,其中2003年增提5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根据税法规定,本年增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2003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为:(75050)33264(万元)筹划方案:在2003年12月底前,A公司可以将发生减值的设备按市价出售给有关联关系的B公司。如果设备尚需使用,可以采取回租或者回购的方法继续使用。A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万元累计折旧 15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0万元贷:固定资产 500万元借:应收账款 150万元贷:固定资产清理 150万元从以上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出售设备未影响利润,但减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国税发200
13、345号文件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账准备的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因价值恢复或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准备应允许企业做相反的纳税调整。出售减值资产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75050200)33198(万元)可见,2003年度可少缴企业所得税66万元。债务重组例二:C公司2003年度实现利润500万元,假设无纳税调整项目。该公司2001年10月赊销给D公司一批产品,应收货款70万元,因D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预计货款难以全部收回。因为应收账款逾期未超过3年,而且D公司未发生破产、撤销等税法规定的情形,因此该应收账款尚不能确认为坏账损失而在税前扣除。C公司2003年度应缴企业所得
14、税为:50033165(万元)筹划方案:在2003年12月底前,C公司可以与D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假设C公司同意D公司在2004年底前以50万元偿还货款,C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20万元贷:应收账款 2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6号令规定,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按筹划方案实施后,C公司2003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为:(50020)33158.4(万元)可见,2003年C公司可少缴企业所得税6.6万元。视同销售例三:E公司2003年度实现利润400万
15、元,假设无纳税调整项目。企业的一项专利权账面价值400万元,因专利权逐步被其他技术取代,其公允价值(市价)降为100万元,E公司尚未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E公司2003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为:40033132(万元)筹划方案:在2003年12月底前,E公司可以将该专利权投资于有关联关系的F公司,E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万元贷:无形资产 400万元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因此,E公司应
16、当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400万元,即应当调减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E公司对外投资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400300)3333(万元)可见,2003年可少缴纳企业所得税99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以后年度都属于赢利年度,以上企业所得税纳税差异都属于时间性差异,即在以后年度会多缴企业所得税。但实施以上方案至少推迟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时间,让企业赢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4盯住这个临界点做文章2003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规定了从2003年1月1日起,各种
17、所有制的工业企业均能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200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取消了税务机关对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审批。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增加了企业税收的筹划余地,可使纳税人在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有效地减少税收支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041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研究设备计提的折旧属于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统称为“技术开发费”);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年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通
18、知第四条还规定:为推进企业机器设备的更新,对一些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纳税人,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可见,对研究设备采取不同的折旧方法,直接关系到不同年度技术开发费用金额的大小,从而将影响到企业的税收负担。下面举例分析。甲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2000年12月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购入一套价值150万元、使用期限为5年的机器设备。企业采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为简化分析,未考虑该项设备的净残值)。2001年,企业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200万元,加上折旧额后的费用总额为200150515250万元。2002年,企业实际发生了开发费用225万元,则本年度费用总额为225
19、150415265万元,年增长率为(265250)2501006,可以据实列支。那么,企业两年的开发费用总额为515万元,累计可抵减所得税支出169.95万元。可以计算出,当企业2002年度的技术开发费用增至250(110)275万元时,技术开发费就被允许在税前加计扣除。那么,扩大科技费用投入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唯一途径吗?下面进行分析。假定甲企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则年均折旧额为30万元,2001年度的技术开发费用总额为20030230万元。经测算,第二年度的数额达到230(110)253万元时就可以加计扣除。事实上,企业2002年度的技术开发费用总额为22530255万元,增长率为10.87
20、。因此,按规定允许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则两年的技术开发费用总额为485万元,累计可减少所得税支出(48525550)33202.125万元。经过分析可知,企业根本无须加大科技投入,只需改变折旧方法,就可以享受到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从而节约税款32.175万元。由于加速折旧下前期少缴纳的税款将在后期转回,企业实际上能够节约税收支出32.175(515485)3342.075万元(也就是255503342.075万元)。所以,选择直线法计提折旧是非常有利的。以上推断是否绝对呢?应该结合企业2002年度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来分析。假设该年度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数额(不含折旧额)为X,就
21、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当X小于223万元(25330)时,无论哪种折旧方法都无法使增长率达到10,而采用年数总和法可将部分应税所得延迟到后期纳税,更为划算。当X位于223万元235万元(不含本数)之间,年数总和法下的开发费年增长率低于10,而直线法下的增长率超过10。因此,选择后者可少纳税款(X30)503316.5X4.95万元。当X大于等于235万元时,两种折旧方法下的年增长率都能超过10,但选择年数总和法可使本年度多提的折旧额作为计算加计扣除时的基数,从而少纳税款1050331.65万元。如果企业购入的资产单价低于10万元,则有另外的筹划思路。根据通知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
22、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假设上述所有条件不变,甲企业当时购入的是3台单价为8万元的测试仪器,并获准在税前一次性扣除。企业2001年度的技术开发费用总额为20038224万元,2002年度为225万元,小于224(110)246.4万元,显然该企业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如果企业将其分两年摊销,则2001年度的技术开发费用总额为200382212万元,2002年度为22512237万元,增长率为11.79,允许加计扣除。那么,分两年摊销固定资产可使企业少纳所得税237503339.105万元。同样,
23、我们假定企业2002年的技术开发费用(不含仪器摊销额)为X,就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当X小于221.2万元时,无论是否延长摊销期限都无法使增长率达到10,企业只能据实列支技术开发费。此时,应选择将设备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的方法。当X位于221.2246.4万元(不含本数)之间时,分期摊销不仅使增长率超过了10,还将递延的摊销费12万元作为计算加计扣除的基数,从而少纳税款(X12)503316.5X1.98万元。当X大于等于246.4万元时,两种摊销方法下的增长率都能超过10,但是,分期摊销可以多冲减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导致少纳税款1250331.98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分析只是围绕着两个年度展
24、开的。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会在一定年限内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此时,纳税人可以参照上述思路早做规划,以充分获取税收利益5巧选记账汇率减少所得税额汇率总是在不断地变化,这就导致同一外币数额在不同时点会对应不同的记账本位币数额,两者间相互折算时就会形成汇兑损益。企业日常外币业务所发生的汇兑损益原则上都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所得税筹划的关键是通过选取适当的记账汇率,使得核算出的净汇兑损失最大化或净汇兑收益最小化,从而尽量使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最小化。记账汇率是指企业在外币业务发生当日记账时,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时所采用的汇率。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选取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市场汇率作为记账
25、汇率,也可以选取外币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是当月1日的市场汇率。在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时,将各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按期末时市场汇率将其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其与相对应的记账本位币账户期末余额之间差额,确认为汇兑损益。这就给我们留下了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下面举例说明外币兑换业务的税收筹划方法。例1:某企业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有美元外币账户。企业用5万美元到银行兑换为人民币。银行当日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8.25元人民币,当月1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8.20元人民币,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8.35元人民币。若该企业选取当日市场汇率为记账汇率,则有汇兑损失50000(8.358.25
26、)5000元;若该企业选取当月1日汇率为记账汇率,则有汇兑收益50000(8.258.2)2500元。所以在汇率上升时,此笔业务选取当日汇率为记账汇率较为有利,而汇率下降时则选取当月1日汇率较为有利。例2:某企业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有美元外币账户。企业用人民币到银行兑换5万美元。银行当日美元卖出价为1美元8.45元人民币,当月1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8.20元人民币,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8.35元人民币。企业若选取当日汇率为记账汇率,则有汇兑损失50000(8.458.35)5000元;若选取当月1日汇率为记账汇率,则有汇兑损失50000(8.458.2)12500万元。所以这笔业务在汇率上升时
27、,选取当月1日汇率为记账汇率有利;而在汇率下降时,则选取当日汇率较为有利6.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扣除的筹划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关联交易经常发生。有时候,企业为了融资方便,就会选择关联方借款或贷款。由于关联交易的特殊性,税法对关联方借款有专门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这一规定能不能为企业提供税收筹划空间呢?全资母子公司例一:A公司(母公司)和B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关联公司,B公司于2003年3月1日向A公司借款300万元,双方协议规定,借款期限半年,年利率10。2003年8月31日,B公司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8、315万元。B公司实收资本总额500万元。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7,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8,A、B两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均为33。B公司2003年“财务费用”账户列支付给A公司利息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为:50050728.75(万元),在调整会计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万元(158.75)。虽然从整个企业利益集团来说,A、B公司之间发生借款业务由于是内部交易,公司既无收益又无损失,但是,A、B公司又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税法对关联交易的特别规定,使得B企业为此多支付了企业所得税款2.06万元(6.2533)。同时,A公司收取的15
29、万元利息还要按照“金融保险业”的税率规定交纳8的营业税和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假定A公司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A公司的利息收入应交纳税款158(173)1.32(万元)A公司多交纳税款1.32(133)0.88(万元)这样,对于集团企业来说,因为该笔关联交易共计多交税款2.060.882.94(万元)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对A、B公司的关联交易略加改变,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呢?答案是肯定的。方案一:变B公司借款为B公司取得预付货款。如果在B公司需要借款时,A公司以预付B公司账款的形式支付给B公司300万元“预付账款”,这样,B公司等于是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从
30、而解除了税法对于关联借款费用利息扣税的限制。不过,这种方案仅适用于A、B公司存在购销关系的前提下,比如A公司经常从B公司采购进货,或者B公司生产的产品正好是A公司的原材料等情况。方案二:变A公司贷款为A公司赊销销售如果A、B公司常年存在购销关系,比如A公司生产的产品正好是B公司的原材料,这种情况下,A公司可以以赊销销售的方式向B公司销售产品,B公司需要支付的应付款项由A公司作为“应收账款”挂账,这样,B公司同样是等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采取这种方案,在具体情况下,需要资金的一方最好能在需要资金前一段时间,例如需要资金前1个月就向资金提供一方提出需要资金数,这样双方才好按照双方的购销业务金额
31、提前做好筹划,比如在需要资金前就开始赊销,以免出现到用资的这一时间点正好是购销业务的空白期,没法采用这种方法的情况。这两种方案均属于商业信用筹资,对于这种筹资方式,只要关联企业双方是按照正常市场售价销售产品,对“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是否支付利息,完全由购销双方自行决定,税法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由于B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A公司收不收取B公司的利息,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没有影响的。其他关联企业可是,如果两个公司不是全资母子公司的关系,情况又会怎样呢?如果两关联公司间不存在全资母子公司的关系,就会涉及到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这种时候,想用上述两种方案时就要多做权衡,谨慎选用。如果仍选用上述
32、两种方案之一,资金供给方很可能不会愿意提供这种“免费”贷款,它很可能会提高售价或要求资金需求方降低售价以平衡本方利益,而资金需求方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计算对净利润的影响,判断哪种方式对自己更为有利,然后作出正确的决策。例二:B公司在2003年3月1日需要筹资300万元,期限为半年。为了融资方便,B公司拟向其关联企业A公司(占有B公司股份20)进行筹资,B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财务部经过讨论和与A公司协商,确定了两种筹资方案:(1)向A公司借款。年利率为10,期限为半年。(2)由于B公司是A公司原材料的长期固定供应商,可以考虑A公司以“预付账款”的形式预付300万元货款给B公司,用于半年后的采购
33、业务。B公司供应给A公司的原材料市场售价为4万元吨,成本为3万元吨。由于预先垫付了资金,因此,A公司提出B公司必须免费赠送5吨的货物。假定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7,A、B两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均为33。对于方案一:会计上计算的财务费用30010215(万元)按税法要求财务费用可抵税款额(5005072)332.89(万元)B公司采用方案一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2.891512.11(万元)对于方案二:B公司免费赠送1吨货物成本3515(万元)B公司免费赠送的3吨货物视同销售,应交纳增值税45173.4(万元)B公司为此多增加的成本153.418.4(万元)多增加的成本可抵减所得税款18.4336.
34、07(万元)B公司采用方案二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额6.0718.412.33(万元)因为12.3312.11,所以方案一比方案二更优,B公司还是应该采取向A公司借款的形式融资。7利用金融中介贷款的税收筹划实例金融中介贷款,又称联结贷款,指在母公司投资于国外子公司时,先将足够的资金存入国际金融机构,再由金融机构向国外子公司贷款。在还本付息时,先由子公司将本息偿还给中介机构,再由中介机构偿还给母公司。这其实就是在公司内部的直接贷款业务中插入了一个金融机构。从银行角度看,这笔贷款毫无风险,因为母公司的存款可以为其进行100的担保,而且借款子公司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率一般要高于银行支付给母公司的存款利率,
35、银行可以从中获得收益。由于金融中介贷款风险较小,银行可以要求较低的报酬。金融中介贷款是国际跨国公司之间在资金冻结条件下转移资金的一种技巧。从一国政府角度看,当外汇短缺而又无法有效地吸引外资时,必然要限制外汇流出。而从跨国企业的角度看,为了追求其资源的最佳配置,实现全球利益的最大化,必须充分调动和利用资金,尽量避免资金被冻结,所以更要想方设法在资金被冻结时还能有效的利用资金。对于资金冻结的风险,跨国公司可以采用金融中介贷款等多种手段了消除其带来的利益损失,增加公司的总体利益。金融中介贷款不但可以在资金冻结的条件下为公司转移资金,而且还可以获得节税收益。筹划实例假定深圳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6、15)在石家庄设立一子公司乙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乙公司由于扩展经营业务的需要,向深圳甲公司借入人民币1000万元。方案一:深圳甲公司直接将资金贷给乙公司使用,利率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8计算。由此,甲公司可获得利息收入1000880(万元),此部分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801512(万元)乙公司支付利息1000880(万元),但在所得税前只能扣除100050840(万元),从而此笔业务节省应纳企业所得税403313.2(万元)则该公司集团共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2(1213.2)万元。方案二:甲公司先将资金1000万元存入中介银行,利率为7,中介银
37、行再将等额资金贷于乙公司,利率为8。由此,甲公司获得利息收入1000770(万元),此部分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701510.5(万元)乙公司支付利息1000880(万元),此时利息费用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少纳企业所得税803326.4(万元)则公司集团共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0.5万元。可见,利用方案二可获得更多的收益。由于纳税人向关联方借入的资金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方案一中乙公司所支付的利息80万元不得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只能扣除50。其余部分只能在所得税后列支,因此增加了企业的税负。筹划思路企业运用金融中介贷款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避开国家对关联方
38、之间交易的限制,从中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税收收益: 1.可以避开对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的限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安排了一个中介机构,使得母子公司之间的直接贷款,变为了金融机构贷款,从而避开了一国政府对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的限制,使得其借款公司的利息支出得以全额扣除,获得利息扣除的节税收益。2.可以避开对非金融机构贷款损失扣除的限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9)第一条规定:“除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
39、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之间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其他企业委托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准予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生亏损甚至破产、倒闭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一旦借款子公司发生破产、关闭等情形,利用金融中介贷款,贷款母公司可以获得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收益。3.利用母子公司之间的税率差获得节税收益。当贷款母公司适用的税率高于借款子公司的适用税率时,母子公司之间可以利用税率差,转移利润,从而获得
40、节税收益8企业添置设备的税收筹划实例普利司通机器制造公司最近接到一笔大订单,这笔订单的生产期限为三年。生产这些产品除了使用本企业原有的设备外,还需要使用全自动高精确度的数控机床一台,该机床设备价值200万元。初步估计,该设备投入生产后,每年能给企业带来利润100万元。从公司的角度讲,应该怎样取得这台设备,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呢?企业决策层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生产订单是临时性业务,专门为生产这批产品而购置一台专用设备不划算,应该采取租赁的方式取得。另一种意见认为:应该购买一台新设备,因为在这次生产过程中可以将该设备的成本全部摊销,另外公司拥有技术含量高的生产设备对将来的生产更有利。此
41、外,还有人提出资金来源等问题。根据公司的要求,财务部从资金来源、租赁和购买三个环节,分别就两种情况下的涉税问题进行了具体的探讨。A.从资金来源的角度分析:就公司的具体环境而言,公司可以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来完成设备的添置任务。但是,从不同的渠道筹措资金,其最后的经营效果是不同的:其一,用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设备款。其二,企业购买,用银行贷款支付价款,银行年利率为10,每年计提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所得税税率为33),现对以上两种操作方式进行计算和分析:如果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设备款,则企业取得的现金流入量的现值为:1000000PA(3,10)2000000(1103)PF(3,10)985
42、000(元)如果公司利用银行借款支付设备款,企业取得的现金流入量净现值为:1000000PA(3,10)(20000001020000003)33PA(3,10)2000000(1103)PF(3,10)1244873.4(元)通过计算发现,利用企业自有资金支付设备款所取得的收入现值小于利用银行借款支付方式,说明购买设备款的来源对企业的经营收益有影响。用借款来购置设备款,支付给银行的借款利息有抵税作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企业纳税有利。B.从租赁的角度分析:在取得使用权的条件下,公司可以在租金的支付方式上进行筹划,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方式很多,这里列举两个支付方案来作具体分
43、析:其一,与租赁公司商定,租期3年,每年支付现金500000元。其二,与租赁公司商定,租期3年,预付300000元,第一年年末支付租金300000元,第二年年末支付租金400000元,第三年年末支付租金500000元。下面我们对两种支付方式条件下的企业效益进行计算和分析:对于方案一,企业取得的现金流入量净现值为(年金现值系数:PA(3,10)2.487):1000000PA(3,10)500000PA(3,10)50000033PA(3,10)1653855(元)对于方案二,企业取得的现金流入量净现值为(复利现值系数:PF(1,10)0.909;PF(2,10)0.826;PF(3,10)0.
44、751):1000000PA(3,10)300000(30000050000033)PF(1,10)(40000050000033)PF(2,10)(50000050000033)PF(3,10)1618382(元)通过计算发现,方案一比方案二的现值要大35473元(16538551618382),即公司在方案一条件下能够取得较多的现金流入(或者说现金流入的现值较大),说明租金支付时间越晚,公司可以占用资金的时间越长,从而取得较大的货币时间价值。也就是说公司如果采用方案一租赁该设备可以获得更多的税后净收益。C.从取得所有权的角度分析:企业购买该专用设备,在不考虑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对税金有影响的主要是折旧方法的选择。公司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处理方案:其一,企业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价款2000000元,使用年限为3年,假设不考虑残值,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其二,企业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价款2000000元,使用年限为3年,假设不考虑残值,按年限总和法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