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发布了,这一伟大举措无疑是向全体党员干部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反腐倡廉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只有不断的坚持完善问责条例,党管党治党的抓手才能更加强大。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虽然每天的工作超负荷,但是还是需要挤出时间学习中央发布的各项条例,知法懂法才能守法,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的同时,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也能时刻提醒身边的同事,亲朋好友走正确的路,说对党忠诚的话,免得因为无知而后悔终生。学习不能永远在路上,而是要付诸行动,有些人只是说说,每次因为不能克制自己的懒惰,整天沉迷于网络世界无法自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一
2、把利剑,谁要做违法的事情,说不利于国家团结的话语,这把利剑便绝不会手下留情。当今社会,问责机制越发健全,条例的发布是在释放一种信号,告诫每一名干部要坚持学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党不是空口说白话,条条框框,一条都不能触犯。所以学习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修订后的条例条款27条,距2016年7月条例条款增加14条。条例的颁布与修订,习近平总书记曾反复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条例的颁布与修订,让我们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要时刻践行着对党忠诚、服务人民、严于律己,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
3、当精神,把为党为民、“严”要求长期坚持下去。“初心不变,奋斗不止”初心催生梦想,使命激发担当,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扮演了这个角色,就要承担起这个责任和使命,不要计较付出和得失,为人民办实事,谋福利。要时刻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奋斗”的精神,立足自身岗位实际,心系群众,真正了解群众需求,把“大家”的事情当成自己家里的事情办,将更多精力放在能为群众带来便利的事情上,踏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有对群众利益大于天的责任感,永远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永远保持基层干部的奋斗精神。“高度负责,勇于担当”“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干部更加注重实绩。沉下心来全心
4、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基层岗位上磨练意志、砥砺品行、增强本领,由于基层干部经常性接触群众,首先要立足自身岗位实际,在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上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常怀律己之心”,正确行使权力,担当作为、不懈奋斗,当好人民群众的领路人,接地气,才能获得群众支持的人气,永远保持对自身、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永远保持使命在身,勇于担当的精神。“务实进取,追梦前行”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我们广大干部要继承着中国这片土地的革命精神,发扬着共产党人的前赴后继、自强不息的坚韧品格,保持着务实进取、追梦前行的工作作风,袭着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
5、精神的高严标准,追赶着不断前进的时代步伐。【篇三】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我们也按照村级党支部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学习,学习了条例相关内容。2016年7月实施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需要各级党组织来具体落实。为此,条例进一步
6、细化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工作的职责,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地区、部门、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还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条例明确了问责对象申诉的权利及程序,规定对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的,及时予以纠正;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其实问责的目的不是将问责对象一棍子打死,而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对此新修订条例作出了相关规定: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该是谁的责任就问谁的责任,该追究到哪一级的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问到什么程
7、度就问到什么程度,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问责方式,特别强调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为激励被问责干部继续奋发作为,新修订条例专门规定,要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新修订的条例树立了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通过精准规范问责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更好发挥问责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篇四】近期,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不仅明确了责任分
8、工,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还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提供了依据,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千秋大业,贵在用人。新疆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指出正确把握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敢于担当、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事业为上、鼓励创新;坚持依纪依法、审慎稳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区别
9、对待、宽严相济;坚持容纠并举、有过必改。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条例的实行,适应了新时代的要求,把政治放在首位,吸收十八大以来的新经验、新成果,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事、创业的热情。【篇五】日前,党中央印发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7月实施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比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条例予以修订。条例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大类。新修订条例坚持对症下药,完善问责机制,查堵偏差漏洞,着眼于分清责任、严肃问责,在问责原则中增加了“权责一致、错责相当”“集体决定、分
10、清责任”等内容。为防止问责虚化,新修订条例还规定,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该党组织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并强调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条例树立了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通过精准规范问责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我们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党员干部的身份和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员干部必须认真践行党的宗旨,积极工作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在工作中促使自己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时刻做到“权为民
11、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党员干部只有强化责任意识并积极践行,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获得群众的支持,才能促使自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优异的成绩,实现人生价值。我们党员干部要激发担当精神,敢于担当是一种信仰,没有了担当精神就会“不想为”,敢于担当也是一种责任,是共产党人在职责需要时毫不犹豫、责无旁贷地挺身而出的勇气,没有了担当就会“不敢为”。敢于担当更是一种能力,没有了这种能力,就无法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产生“不会为”的问题。有多大担当就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就会有多大成就。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激发担当精神,从自身做起,遵守纪律规定,服从服务党的工作大局,脚踏实地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篇六
12、】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条例予以修订。这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
13、效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党员干部群众的共识,形成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过去问责不主动、追责不给力的问题导致人民百姓对我们不满,我们不能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现如今,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必准已成为常态。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扎实了许多。两手叉腰站在百姓面前说完就走的少了,在板凳上坐下来和百姓促膝交谈的多了;把时间花在搞文山会海的少了,把精力放在攻坚克难做实事的多了。问责利剑高悬,剑指党员干部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弊病,处处做到精准问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各地对党内法规学习不透彻、领会不深刻,追责方向跑偏、问责用
14、力过度、问责任有失精准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搞起“凑数量”问责,把问责宽泛化扩大化;有的“看人下菜单”,上宽下严,追下不追上,问小不问大;还有的不分青红皂白、不论具体是非,眉毛胡子一把抓搞“一刀切”问责。如此问责,再严厉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只会让被问责的干部内心纠结,对我们监督执纪失望,更让广大党员干感到不公平,削弱了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利于干部作风建设,也不利于基层治理。追责问责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有效手段,要讲究运用规范公正精准。问责的利剑再锋利,不能精准刺到问题的关键位置也是无力的。在党纪法规面前,不论职位高低大小,政治生命一律平等,才是对干部负责任的态度。一事当前,该不该问责,
15、哪些干部该被问责,怎样问责,问责到哪一级;是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还是领导失职问题,是部署问题还是落实问题,失责在哪个环节,不作为在哪个层次,只有把利剑刺中问题的中心环节,精准作出处置,按照职责量纪问责,才能把该打的板子打准,让被问责的干部心服口服,从而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教育警示效果。【篇七】什么是责任?责任就是分内应尽的义务。身为共产党员,从在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刻起,肩上便有了神圣的责任。勇于承担责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把中华民族的责任意识提升到了新的境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责任观的出发点和归宿。加强党员的责任感,是中国
16、共产党对党员的一贯要求;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的规定,则是对党员责任的具体要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敢于担当。这不仅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而且是共产党人想干事、能干事、干大事、干不成事不罢休的精神品质。担当,是对责任承当、道义承载的通俗表达。新时代是担当者、奋斗者的时代。敢担当有作为,是党和人民对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和殷切期盼。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担当精神,特别强调“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中央印发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既强化责任担当,又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其中强调问责的目的不是将问责对象一棍子打
17、死,而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党的各项事业。新修订条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区分情况对待。为激励被问责干部继续奋发作为,新修订条例专门规定,要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这一系列的规定,都是为了尽最大努力,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只有担当才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篇八】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制度创新,表明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
18、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向全体党员干部再次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再次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条例的出台就是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体共产党员,党中央对问责是下决心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检查,让履责必尽成为自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无数的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各类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通过学习条例,我有以下体会和认识:首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
19、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准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真正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遵规守矩,做到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其次,积极坚决与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作斗争、划清界限,坚决执行政治纪律、反分裂斗争纪律,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虚心反思的态度,通过深入学习、交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症结,坚定的向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做决斗的信念。最后,作为一名刚刚步入社会的基层干部,作为一名刚刚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我将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精神,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抵制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增强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