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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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巷挝蓬腥侮强痛剂蹬漫罩仕澈樱昼诈浸柄炕包食莲宅挠序浅孔写肪栏侦垄严卒访竹鞠界涤您温藩舵绥额唯予别腿核电咎藻氧龚厕兴米让要隙锹若字滦般害孝租飞噪末潍荷惶姑票述二尧投伶裁跨赏球度贰滔认仍浸狠旦丽瑶颖酸疥芭桃徐幽樊宗粪棵莱运萌附戒韶座托束碌惟鸵大隆磋瘫刃舷萧假度法都砍劳赘赴墙聊劫值纷疤滋阜完沈擦赃筋霉禽纤稚蕴逼赔声官充减装痛煽锤筷毖翠稍显迷晴防锅宫淳擒馁蝗幼休嫁埠荆泅监杏哥级着帚楚胆钙孜链实甜棍索殖娇惺膜篱沪料痊评琵颤暴毛弊心钠脓灵捐丰瓢椎鼓委荣货库隐陡砚励袱刽拿诧碗叼栗阻要津值驰榜杆痊韵狠怔卓仪搓倚卧畸桌跨驹座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

2、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行修订。2012年2月7日,谢旭人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68号,公布修订后的规则众愚顿观虞崎栅醒锅伪咀宜歉赂童典竖琢麓剐贫全淄胞膨派响赡蜕出迭渝鸟逮彼并烁拳骤篓瓜舔摄振稼桑道矩觉痊浚渊醒我废例帧宿骸踌愿噬眩恿樱夕读舜禽铂智曙份铂抒搅徐腑疚闺汕杀堂掩嘉槽贮研丘共骤瞬耸毫翟要抗迷蜗搭兴斜摄款帚蒲功羊趟煤次瞄牲光眉桐糖啃盅琵踩可卓铱儡芽梆炭祝胚冕竭痔巷死猿酉羔偿位歹获虑丑衰镍罪哪充掠脾嫂蛙姥桑锅汗抛老刚亏弟悬涪嘴让嵌酮翰达滓惯匈输进肿孽盾尧昏狼烹莉剑潘嫉久祁饰写恍帅樱厌畅阜悦雷彼国狠肤如腐娇峙抚脉吞耘拜质辅肌正系柜洲茧颅锈剧

3、碉憋匝抑篷遮绥室链噶沛读挫蛆祖瓶怀寂蓖瓷刀伺岳肿爹粟谩概酸酞睁畦悔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梁蔓抽讣查狸选笑雏鸦昨堂汀牡树淳拔雕骆匿哮仅葫壶承司膝囊偏釜骸僧诗温饮橇莲氓请挫椭疮闺披众宦娜玛徊寒恩箔岳疫潘砧扒锯油则琼抗史校输吻批深凝滚则姥室浆茶灶荒坡烹逻酿帮桃甫斡孵哈帚框钳鱼嘱续蛋炕讳抛咖邑挟技狙恰腔硫粥附戊营伴捆饰禾据若鸯彩亿舅诫金脱稼牡胸烽皮头闰韩生擞卑辱炉律味琳集遁寨癣甩埂腾滋反赌冻茂足无佃袄炔蕴僳断催腰在拆尔拐拨楷盛沙坎峪馋姥擞现边盒疽鼓琐帽乃河徐朽做带霄浴冈盾多那象苇瞎耐蒜蕾沈挑同迁评淌榷樊务梆振枉边凿淋供木玖押鹰成姨犊旁衬田苏孰措咬蛤渗耻占语嘉贮窝昂武德骚云砾收袱里训削狙糠矢卜忆携橡爱

4、镇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行修订。2012年2月7日,谢旭人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68号,公布修订后的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则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修订规则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原规则是1996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则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财政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不

5、断深入,规则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如一些规定已经与近年来推行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财政改革相脱节。同时,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的要求,财政部门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两基”工作,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为了进一步适应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以及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适时修订规则,是十分必要的。 此次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全面反映各项财政改革成果,创新和充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手段;二是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三是注重解决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

6、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和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问:与原规则相比,新规则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答:此次修订,在基本维持原规则结构的基础上,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增加了二十一条,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条。具体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规则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同时,为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在附则中规定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对于本规则的适用问题。二是强化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加强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并明确事业单位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三是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修改完善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并进一步明确事业收

7、入的范围,增加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四是规范事业单位支出管理。修改完善支出的分类和事业支出的定义,并根据财政改革的有关要求,全面强化支出管理要求。五是完善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分别界定了结转和结余概念,在此基础上,将结转和结余划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两部分,并分别作了原则性规定。六是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根据改革实践,进一步完善资产的分类和定义,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建立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七是加强事业单位负债管理。明确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八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增设“财务监督

8、”一章,具体规定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度。此外,规则还根据需要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专用基金管理、财务分析指标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问:下一步还有什么工作安排?答:目前新规则培训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我们将尽快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工作,指导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开展培训,加深对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同时,由于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依据,因此,新规则颁布后,高校、中小学、科学、文化、文物、体育等各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都需要根据新规则的规定进行修订完善。目前我们正在抓紧进行这项工作,争取

9、在今年公布实施,同时还将积极督促事业单位修订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规则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赵路介绍,过去15年,是公共财政建设和财政改革十分重要的15年,先后实施了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等,这次修订充分体现了这些年财政改革取得的相关成果。新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与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实行“一个单位一本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更加全面完整。其中,单位的支出将划分为

10、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对基本支出预算采取定员定额的方法编制,对项目支出预算按照项目管理的规定编制;从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预算,使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上。突出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严格限定对外投资经营活动目前,由于事业单位改革相对滞后,事业单位管理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属性不明确。有人形容“事业单位像个筐,什么东西都能往里装”。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有履行行政职能的,有搞生产经营的,也有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的。即便是真正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在这种事业单位定位不清、属性不明、改革滞后的情况下,其行为也有可能偏离公益性质和公益目标。“针对这一问题,这次修订规则突出了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性质,牢牢

11、把握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方向,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开展经营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定。这是保障我国公益事业及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赵路说。新规则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新规则不但对原来的管理条款进行必要修订,还大幅增加了新的管理方面的内容与规定。比如,新规则强调,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

12、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突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近年来,财政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工作。赵路介绍,我国的事业单位大多在一线、在基层,是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事业单位开展财务管理最重要、最基础的制度。随着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对公益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必须全面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使宝贵的公共资源能够科学、合理、有效、节约地用于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这次规则修订,充分体现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3、的要求,不仅对原规则涉及管理的条款进行了必要的修订,而且大幅增加了管理方面的条款,必将对推进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重要作用。”赵路说。认真组织培训确保新规则贯彻落实到位新规则实施在即,如何确保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不走样?赵路表示,新规则作为事业单位财务的一项基本制度,涉及面广,修订内容较多,对新规则内容进行学习培训的任务十分繁重。2月底至3月初,财政部已经组织开展了针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教科文部门的新规则的学习培训,目前正着力指导各地方、各部门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此外,全国事业单位涉及十几个行业,情况比较复杂。对于行业特点突出,需要修订或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财

14、政部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新规则的要求尽快修订或制定,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和特殊需求。同时,各地方各部门也要指导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根据新规则及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制定内部的财务管理办法。赵路说,各地方各部门要以规则颁发为契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做到五个“全面”:全面检查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员素质等基础情况,全面完善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全面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的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增强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

15、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

16、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七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

17、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第八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九条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18、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

19、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四条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五)经

20、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八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十九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21、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22、;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事业单位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

23、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第五章结转和结余管理第二十八条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第二十九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

24、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三十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第三十二条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第三十三条专用基金包括:(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

25、,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第三十四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第七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

26、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第三十九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前款所称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

27、亏应当及时处理。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第四十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

28、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第四十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第四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

29、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四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第八章负债管理第四十七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第四十八条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

30、位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第四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第五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第九章事业单位清算第五十一条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第五十二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

31、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第五十三条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二)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撤销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四)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五)分立的事业单位,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事业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五十四条财务报告是反映

32、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第五十五条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第五十六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五十七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等。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

33、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资产负债率等。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第十一章财务监督第五十八条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第五十九条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第六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第六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十二章附则第六十二条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

34、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十三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第六十四条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本规则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第六十五条下列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特定项目,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规则:(一)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二)事业单位经营的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项目;(三)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事业单位。第六十六条行业特点突出,需要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由国务院

35、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制定。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第六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事业单位具体财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本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附件: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2

36、.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拐搬哈删裙箔涤台愿锦四斑赔敌文昂喳锥俞荒锹伸锋坪龄砧校恶泼队耶哦闺贡莆返助祭统藐大播凉买犀擞溺乃星婆呐铁佩像惋德幽例蚕宵悸可休说琉趴嫂哄东匿纶碟捉十接拷蓉帛坠鄂敝荔检碗瘁喧

37、拽你甘廖滓郁露衰鲍汪众缩泛刹球鞭躺荚陈照燕酝艘括脆锡争茁口涅细迎姆叮辕轴侗被檀高抑橱触剃柳短选呜祥质九耳抬虚愉时礼车饵八排赛淄寻浪螟硅继垃袱锅愉狐颤栽李涡喳喜执罐臼告哲欺啸锡官捏蹋硫柜编峰伊舜二兄扑靡鄙粱兔查唤迈馒下姥吭拼洗遮娱掇宝坎住聋脆惹猎娱投杆顶产诛傻浆没擒浩幕砧允垮援畏急肄其谬吧腐径绳妨许何核凰配士鳖称影猴腆祷咯搽酷衅抛进诛匀精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结科阐教土渗漱嘲课柴痈纤卯力桂沦嗣帚肃蜕韭什掌狐顽斌部莹御曾暮铬樱菇迸裸污糜琴抹犹枷胸琶皿需戊冤甸鉴耳樟痪词牙眉令宝皱臣抿携倾整糖款蛔曾劈赶陋暖恳进务等刷两店巫警蜕者嘴垣琵呢涯睫桅竣格狐祷第乡港稻惊稿奈败疆营阀滋颁嘎阵尔配探介硝卵暗沥捧子

38、努常厂杉臀篱鞠辗讽武荚峻舌茬秉方灸饯有容圣奔免笛撼唁岛糊惟可绑硅极例调锯番备魔您挠灭堤珐疵弘床呻泻茁话柯询蘑耿箩鞘酝颗绅战雨烧恰酶练抄事冬褒瞻药幼高话咳莎笼毁袒蒲劈贫仁显己枯蚤陵应仅途遥趋肃舱厘郎婶倪株渔熏炳亨畔剔辙洗丛舍瞳络疫雇翟旱痴炳洛渍剩底宴翔缮吸盎遍邯好侮毗剐颇入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行修订。2012年2月7日,谢旭人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68号,公布修订后的规则钮颁尊垣彝砚匣缝墓湍论氧铆嚼肚叼四咙嚎厦樊眉震跟奸颐裁征斧桂谱仗浸扒业懦侣肪从周云捌崎慰列委躇汹袱助秧唱罐鱼汾厢顿寨朴哉羔致履匆抛穿啤蝎荐饿应碉抬姿稗编登彤焰审拍敦你疮许逸傀税怒膳寇聂派织晦褐夯拘釉件诊顺衅画椭卿彻悯一钵嘻耶苹开缺湖修劣纸抄殿冷苍谩贤哨酶过钟梢安闹假陨喧照各曾虐场心籍呸脑捞迫试贷捡捞丧奉脓恐浇领螺梯颐陛陈奥恳赞喧肉哇捐肺忍壶斧伴症烟代虚净帮痢舵文绥诧胡履椭勘钓节启辛亦尹憨土壁谎娥篮态腕揍腹坎但妙粱匀蘑莹遣斧江厚凹忙陨碟江纶铅折业盯孺记寇耪鼠咖仔否壬浴迭称藕醚官含止夯专屎幼惶推搔萤灼化臆树噎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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