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一、总目标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二、学段目标(一)12年级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活动。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二)36年
2、级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份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三、内容标准表现【标准】:12年级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
3、中力度、速度的变化。36年级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演唱【标准】:12年级参与各种演唱活动。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4、。36年级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演奏【标准】12年级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 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 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并对自己和他人演奏进行简单评论。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综合性艺术表演【标准】12年级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 36年级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从中享有乐趣。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能够对自己、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识读乐谱【标准】 12年级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36年级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能够识读简单乐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