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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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届论文题目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所在学院商学院专业班级金融学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职称完成日期年月日诚信声明我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查证,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我承诺,论文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论文作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声明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原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授权对论文进行处理,不得超越授权对论文进行

2、任意处置。论文作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I摘要根据监管要求的不同,我国金融体系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受国家监管和金融法规约束的正规金融,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二是游离于国家监管和金融法规约束之外的民间金融,比如地下钱庄、典当行、私募基金等。长期以来,我国的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都根据自身的优势选择各自的客户群,各自发展,彼此之间难有交集,虽然近几年两者有了一定的协作互动,但其协作的程度还是非常低的。这种发展态势不仅不利于经济的整体发展,还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在这种情况下,笔者选择了“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这一论题,通过分析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的必要性、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为可以

3、通过培育竞争模式和合作模式以及构建有利的外部环境来实现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有效对接。关键词正规金融,民间金融,对接效应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IIABSTRACTTHEFINANCIALSYSTEMOFCHINAISCOMPOSEDOFTWOPARTSONTHEBASISOFDIFFERENTREGULATIVEREQUIREMENTSONEISFORMALFINANCE,WHICHOPERATESUNDERTHESUPERVISIONOFTHECENTRALBANKANDFINANCIALLAWS,LIKEBANKS,SECURITIESCOMPANIES,INSURANCECOMPA

4、NIESTHEOTHERISKNOWNASINFORMALFINANCEORCALLEDCIVILFINANCE,WHICHISFREEFROMFINANCIALSUPERVISIONANDREGULATION,LIKEUNDERGROUNDMONEYSHOPS,PAWNSHOPS,PRIVATEFUNDS,ETCFORMALFINANCEANDINFORMALFINANCEOFOURCOUNTRYHAVELONGBEENCHOSENTHEIROWNCUSTOMERSACCORDINGTOTHEIROWNADVANTAGES,ANDDEVELOPEDRESPECTIVELY,ANDSELDOM

5、INTERACTED,ALTHOUGHTHISSITUATIONHASCHANGEDALITTLE,YETTHEEFFECTISVERYLIMITEDUNDERTHISSITUATION,THEAUTHORCHOSETHESUBJECTOF“FORMALFINANCEANDIMFORMALFINANCEDOCKINGMODESTUDY“,ANALYZEDTHENECESSITY,PRESENTSITUATION,PROBLEMSANDREASONSFORIT,THOUGHTWECANREALIZETHEDOCKINGOFTHEMINTHEWAYOFCULTIVATINGCOMPETITIVES

6、TYLEANDCOOPERATIVESTYLE,ANDREASONABLEEXTERALCIRCUMSTANCEKEYWORDSFORMALFINANCE,INFORMALFINANCE,DOCKINGEFFECT目录摘要IABSTRACTII引言1一、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的必要性分析1(一)二者对接有利于二者共同发展2(二)二者对接有利于二者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3二、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3(一)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的现状3(二)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4三、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有效对接模式的构建5(一)多样化对接形式的培育5(二

7、)有利外部环境的构建9四、结论及建议10参考文献111引言当前,从金融监管的角度看,金融体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由政府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并受严格监管和法律约束的正规金融,例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等;二是不受政府监管部门对于资本金、储备金和流动性、存贷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等要求约束的民间金融,例如地下钱庄,私募基金,典当行等等。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各有优势,互为补充正规金融往往资金实力雄厚,组织制度完善,从业人员素质较高,风险监控能力较强,在提供大额长期贷款方面更具有规模经济的成本优势,但存在着运行效率低下、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内部风险较高且难以外部化、产品种类单一等问题;而民间金融

8、则具有机制灵活,操作简单,在信息、担保和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更擅长于提供各自的零星、小额贷款,但是缺乏有效的风险内控机制,经营风险较高,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在信息、担保和成本方面的优势仅限于较小的范围。长期以来,我国的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都根据自身的优势选择各自的客户群,独立发展,彼此之间难有交集。虽然近几年两者有了一定的协作发展,但其协作的程度还是非常低的。二者的各自发展,不仅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也不利于整个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在这种背景下,笔者选择“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这一论题,通过分析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发展的必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推动二者对接发展的对策措施。本文所指

9、的“对接”是与隔离关系的对立面,即二者建立起各自关系,包括竞争关系和互补协作关系。而文中所指“模式”则包含二者对接关系的形式以及所需的外部环境两方面。一、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的必要性分析在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一直处于并存状态,政府采用多种政策积极地支持正规金融的发展,而对待民间金融的发展采取的原则则是以不影响正规金融的发展不破坏正常金融秩序为限。二者在发展中基本处于互不干涉,各归其位的状态。由于二者分别在各自领域上针对不同客户群开展业务,因此很难形成业务上的竞争或是工作上的协作互补关系。而这种各自隔离的发展状态,对于经济的整体发展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都是不利的。因此,积极地创造各种条件

10、鼓励二者的对接发展已成为一种必然选择。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2(一)二者对接有利于二者共同发展1有利于竞争关系的形成,提高二者运行效率在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对接之前,二者是各自为政的状态。民间金融以其特有的信息、担保及交易成本优势,对正规金融的真空地带形成了补缺效应,更好地满足了金融市场中不同层次的需求。只要有正规金融未触及的地方,就有民间金融生存的空间。民间金融产生的领域正是正规金融最薄弱的环节。出于规模经济、利润最大化以及防范风险等因素的考虑,正规金融网络往往处于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和信息成本较低的客户群中,而经济不够发达、地域偏僻的地方以及信息成本较高的客户群,则成为了正规金融网络

11、的盲点。二者在各自的领域发展,而民间金融就以其特有的比较优势,在正规金融网络的盲点中如鱼得水般地迅速发展。但是,两者的各自为政由于缺少了有效的竞争,使得双方在业务上既没有突破,也没有创新。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将两二者进行对接,使得双方可以在各自业务为主的前提下发展对方的业务进行竞争,从而使得对方产生压力,进而取得动力。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竞争对接模式,使得双方通过对接介入部分对方的业务。这样不仅会给双方造成一定的竞争压力,使得双方不被市场所淘汰而加强发展与创新,提高本身的实力,还有助于整个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民间金融的生成和发展,打破了正规金融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形成了竞争性的

12、市场环境。由于民间金融内生于民间经济,并与民间经济结合在一起,所以它适应了民间经济的发展。它给正规金融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使得正规金融不得不在服务方式、服务品种、经营管理方式、内部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做出选择,以适应金融竞争的需要。民间金融为正规金融的机构组织和产品创新提供了优秀的范例,有利于正规金融机构的自我完善,也带动整个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使得金融业整体上获得了新的增长。2有利于信息共享,形成业务上的协作关系,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根据信贷配给理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为了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产生,金融机构往往会采取信贷配给方式来解决信贷供不应求的问题。正规金融机构往往倾向于以较低的利率将资金贷

13、给有足够担保的大企业。而对于有资格进入正规金融市场的大企业来说,利用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利差进行套利也是一种投资方式。这些大企业往往会以更高的利率将筹集到的资金转贷到民间金融市场上,一方面赚取了利差,另一方面也使得资金在两个市场之间实现了流动。对此,不妨将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直接进行对接,这样少了大企业的套利环节既使得双方都取得了更多的利润,也提高了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双赢的局面。3两个市场不仅分享了有关小企业的信息,也分享了小企业带来的回报,很好地实现了两个市场之间的互补关系。除了通过转贷实现两个市场之间的信息共享之外,正规金融也可以通过共同融资机制来实现相同的目的。正规金融部门可以通过要求企

14、业同时从两个部门进行融资来达到甄别客户的目的。因为劣质客户是无法通过熟悉他们私人信息的民间金融部门获得所需要的贷款。能否获得民间金融部门的贷款,对正规金融部门来说就成为了一种信号。正规金融可以利用这种信号来辨别出优质的客户,从而达到利用民间金融部门比较优势的目的。而民间金融也可以通过正规金融以较低的利率取得资金来发展更多的业务。这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二)二者对接有利于二者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在我国的广大地区,必须要有不同性质和形式多样的正规农村金融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这既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城乡共荣的根本保证,也是有利于更加经济高效地发挥现代金融功能、有

15、效增加农业投入的必然要求。它不仅是“三农”发展对民间金融需求的服务主体,也是满足“三农”发展的资金供给主体。因此,国家对民间金融的供给体系是否完善、功能是否强大、结构是否合理等,会直接反映出政府对“三农”重视的程度。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农村经济的差异性,在同一农业发展形态下还存在不少经济发展的非主体部分,如以单个农户为单位的生产形式在我国许多地区还广泛存在,仅以分得的土地和养殖少量的家禽作为生产基础,处于简单再生产状态,生产周期较短,对资金的需求量不大,如果由正规金融介入,会因其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与其对应的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带来更高的管理成本和高昂的融资产品价格而失去商业可持续。如果通过

16、适当的制度安排,让非正规农村金融服务来对应这部分资金需求,则民间金融会变得得到充分利用,且能够对正规农村金融起到重要补充。二、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的现状事实上,从金融体系发展的历史来看,金融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先是以民间金融的面目出现的,民间金融是正规金融的初级或原始形态。随着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和现代金融机构的发展,相当一部分民间金融向正规金融转化。比如1988年成立的浙江路桥银座金融服务社,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不但在激烈的同行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而且在1992年,经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浙江路桥城市信用社,成为正规金融。正规金融的作用在增强,但

17、与之相伴随的并不是民间金融就此消亡,民间金融仍以各种形式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4广泛存在。目前,我国的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仍以各自的独立发展为主,除了个别发展较好的民间金融机构转为正规金融机构外,可以说是少有对接了。而目前为止出现的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的现状,基本上都是如“浙江路桥城市信用社”这一民间金融转化为正规金融这种模式,就好像是企业的临时工转正成为正式员工一样,只不过这里的企业成了国家,临时工是民间金融,正式员工是正规金融而已。我国的民间金融在浙江的温州和台州两地最为突出。在温州地区,民间金融十分活跃,实际已部分替代正规金融功能。温州地区的民间金融主要有五种形式,即民间直接借贷

18、(自由借贷)、银背(钱中,即信用中介)、钱庄(公开挂牌的银背)、呈会(聚会、成会)、抬会。民间金融作为中小企业资金的重要提供者,在一定区域(特别是正规金融不发达地区)形成相当规模的民间金融市场。其利率形式也表现出两个明显特点一是民间金融特别是获利式融资活动的利率远高于正规金融水平。据调查,温州民间的利率水平一般要高出官方利率水平的23倍。区域内民间资金的供求状况是决定其利率的重要因素。据调查,温州地区各种民间商品市场的资金需求量的6070靠民间供给,资金缺口很大,资金价格趋高则是这种偏紧的供求态势的反映。高利率也是补偿交易成本的体现。因民间金融贷款数额小,没有正规金融的规模经济,但其运作和管理

19、成本几乎与大额贷款一样高,使得其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二是民间金融的利率基本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民间金融的这一现状,表明其拥有正规金融所没有的优势,它的这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正规金融,促使正规金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这为二者的对接埋下了伏笔。(二)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意识不高我国的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由于比较优势不同因此有不同的市场定位,而且比较“安于现状”,对接意识不高。目前,我国的正规金融的客户主要是一些大企业,信贷业务以中长期为主,利率较低;而我国的民间金融的客户则主要是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绝大多数是短期的,利率较高。双方

20、都选定各自的客户范围,服务于各自的客户群,无法形成竞争局势。所以,要使得我国的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进行对接,就得先增加民间金融的竞争力。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总体上来说,正规金融远强于民间金融,因此正规金融缺乏与民间金融对接的意愿。因为我国的正规金融一般占据大部分城市地区,发展相对于民间金融来说较为成熟,而民间金融则存在于农村等相比之下不是很繁华的地方。5目前,我国的民间金融的地位远低于正规金融,国家的政策也倾向于支持正规金融。在这种前提下,要实现两者的竞争,就得先使得两者的地位平等,最好是实力相当。这样才能使两者,特别是正规金融产生对接的意愿,与民间金融进行较为激烈的竞争,在市场的选择下进行不断

21、地提高与发展。但就我国现阶段的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来说,民间金融的竞争力还是相对较低的,而且两者的整体实力差距也较大,所以我们应该先提高民间金融的力量,使得两者可以站在相同的高度上进行竞争对接与合作对接。2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形式单一目前为止,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对接,都是理论多于现实。在此之前,由于种种客观条件,我国的正规金融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茁壮成长”,而民间金融则在“自力更生”。所以在各方面的条件还不是很成熟的情况下,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对接就基本处于纯理论状态了。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发改委还是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建立了一些有关两者对接的试点。但其对接形式还是相当

22、单一的。基本上就是一些发展特别好的农村信贷组织转化为农村金融机构,成为正规金融的一种。3缺乏促使其有效对接的外部环境目前,我国的金融业还处在转型期,所以对于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对接来说,政府的支持与监管还是比较薄弱的。具体表现在三方面(1)政府对于经济发展中的民间资本,放任自流,没有进行正确的引导。我国的民间金融一直都是出于完全“自由的状态”。它自身发展的好坏全都是由市场决定的。经过市场的选择,“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也导致了一些不好的民间金融机构比如地下钱庄得以存在和发展。(2)我国现有的适用于民间金融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使得部分有心人从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进行无风险套利,造成一

23、定利润损失。目前,适用于民间金融的法律主要有三部,合同法担保法民法通则。如今,这三部法律已无法满足民间金融的需要,存在着不少的法律漏洞被有心人所利用,造成一定不必要的损失。(3)缺乏有效的检测体系来监督和管理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有效对接后的运营。三、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有效对接模式的构建(一)多样化对接形式的培育1积极培育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的竞争模式竞争对接是指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在资金供给上展开直接的竞争。我国目前的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存在着较大差距,两者的实力相差悬殊。要使得两者进行有效的竞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6争对接,首先就要提高民间金融的地位与自身的制度完善,其次也要关注正规

24、金融的服务。(1)提高民间金融的竞争力首先,可以将一部分发展较好的民间金融合法化,提高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由于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弱势地位,要使它和正规金融展开直接竞争,就需要降低市场的准入条件并引导其发展,使其成为金融多元化策略中的其中一元。要明确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放松对它的管制,营造出相对宽松的金融竞争环境,扶持和引导一些发展比较完善且运作比较规范的民间金融组织,并创造出有利条件来帮助其跨越发展中的障碍,促使其成为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只有这样,民间金融的交易才可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这不仅降低了民间金融自身的经营风险,而且也因为信用的关系纳入了正式制度的调节范围之中,相关的纠纷可以在

25、法律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产权的保护也可以法律的形式供给,避免了给社会带来的一些不安定的隐患。当然,对于进行合法化的民间金融要进行适当的条件限制,以免一些非法组织趁机发展壮大。为了使民间金融如各种基金会、私人钱庄等取得合法地位,银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其的监管。私人钱庄等的民间金融机构涉及了许多公众借贷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为正规金融机构无法发挥作用的领域融通资金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它们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它们的业务活动也不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督,所以很容易会引发一些借贷纠纷和金融诈骗事件,扰乱了金融秩序。因此,对于一些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金、能够依法经营、履约率较高的私人钱庄等的“非法”金融机构,应该允许其

26、在一定期限内转为合法的民间金融机构,并将其正规化。其次,我们可以将城乡信用社改造为民营中小金融机构。具体措施为关闭一些乡镇基金会,积极推行村级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名副其实的基层合作金融组织,推广民营经济促进会,会员之间可以通过互相担保和以民营经济为核心进行内部融资;改良村民之间内部互助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建立起相关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传统村落内部客观存在的血缘、地缘关系对村民的约束力,降低交易成本和化解民间借贷风险,有效地抑制了恶性高利贷,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资本扶助。()完善正规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我国现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存在的原因部分是由于我国正规金融的服务不到位。这也是我国正规金融发

27、展的一大弊病。因此,我们需要对正规金融机构和服务进行大力的发展和完善,对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要鼓励创新。对于一些农村的种植大户、专业户以及乡镇企业的资金需求,争取大部分能通过正规金融来解决,使得正规金融7能深入到农村的广大地区。同时,加快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增强其自身的竞争力,“留其精华,去其糟粕”,这也有利于农村资金的合理配置,如不久前民生银行推出的委托贷款就是一种有效的借贷双方的沟通机制。此外,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应该包括按商业原则运行、能收回本金、但回报率低或回收时间特别长以及回收风险较大的项目,要真正办理政策性业务,而不是简单的提供流动资金,以提高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力

28、度。2培育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接的合作模式合作对接是指民间金融从正规金融取得贷款然后将其贷给农户。由于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的互补关系,使得两者可以通过合作对接的模式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合作对接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正规金融与专职放贷者的连接,正规金融与捆绑信贷的连接,正规金融与小组金融的连接。(1)正规金融与专职放贷者的连接由于正规金融的贷款利率较低,可通过正规金融将其低价的信贷资金提供给专职放贷者,既可以降低其直接面对中小农户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又能使其获得充足的资金来实现资金的规模效益。同时,专职放贷者之间的竞争也可以降低它们的贷款利率水平。通过这种连接,增加了中低收

29、入农户信贷资金的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2)正规金融与捆绑信贷的连接捆绑信贷又称互联性交易,是指信贷与商品交易的互联。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捆绑信贷是非常普遍的。通过这种互联,可以增加借款人获得贷款的数量,降低交易成本。在菲律宾稻米种植地区,稻米是通过稻米商、领取佣金的代理人、稻米加工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等销售。这些销售商往往是民间放贷者。他们从正规金融获得信贷资金,然后向稻米生产者即农户提供信贷,在稻米成熟时农户将稻米出售给这些销售商,同时还贷。我国一些蔬菜种植地区可以借鉴该模式,进行相应的捆绑连接,解决一些资金短缺问题。(3)正规金融与小组金融的连接这里的小组金融主要包括合会和小额信贷。首先是正

30、规金融与合会的连接。作为东方国家一种特有的民间融资形式的合会,具有效率高、融资程序简易等特点,既有效扶持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窘境,也为我国东部沿海省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合会虽然具有较严密的运作机制,但由于法律上的监管空隙,使其极易落入非法集资者非法牟利的陷阱之中,其高风险性如“倒会”等民间金融风潮的频繁出现也是人们所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8担忧。然而,一味的否定和打压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新时期金融监管者面临的一大问题是如何有效规制和引导合会等种类繁多的民间融资形式,使之不为非法牟利者所图。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合会法典化经验,使那些有益的民间融资形式摆脱“合理不合法”的尴尬,也为

31、打击非法的民间金融形式提供稳定的法律基础;并通过积极引导民间融资进行公证登记使其合法化,规范民间融资合法经营等举措,逐步将民间融资纳入到市场机制和有效竞争环境中。其次是正规金融与小额信贷的连接。在法律上,小额信贷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如信用社形式、基金形式、金融公司形式、互助会或协会形式等。就算是同一个国家的小额信贷组织,也可能采取多种模式。我国的小额信贷试点组织的法律形式是小额信贷公司,它只能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融资来发放贷款,不得通过吸收公众存款进行筹资,即所谓的只贷不存。实际上,很多民间资本会涉足小额信贷,因为它们预期其以后能够变身为小额贷款银行,也就相当于是把它看成为进入正规金融的突破口

32、。即使是在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美国,也存在着专门向低收入者或是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人群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公司。这种金融公司实质上也是一种“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其主要通过发行债券、股票和商业票据融资,或是银行借款来获得资金。与大多数集中创造存款类产品以满足资金剩余者的特定需求的金融中介机构相反,金融公司更加专注于创造满足借款人特定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金融公司在满足被排斥在银行贷款者之外的低收入人群的贷款需求方面,具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所开展的“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机构试点,将为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行业提供一种渠道和平台。试点小额信贷公司的“只贷不存”机制虽然可以增强放贷机构的责任,使其不会因为

33、存款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产生更大面积的金融风险,但是,如果仅仅只是利用自有资金,这对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和农村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就必然是一种限制。因此,要促使小额信贷和正规金融更好地进行连接需要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需要针对再贷款提供优惠政策,激励相应的金融机构为小额信贷公司提供批发贷款;另一方面,要切实提升小额信贷机构在面对分散农户、中小企业时提供服务的能力,解决信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适用性,并能有效地控制住风险。从目前已经设立的小额信贷公司的运行情况来看,无论是产品设计及风险管理技术,还是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大幅度地提高。只有将小额信贷公司自身能力提高了,有资金的银行才会向其进行批发贷款

34、。9(二)有利外部环境的构建通过对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对接的必要性分析与问题考察发现,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方,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连接越来越紧密,长期以来人为分割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的局面逐渐被打破。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金融业还处于转型时期,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因此,要成功实现两者的对接,少不了外部有力环境的构建,既政府的支持、监管是前提。1引导与堵疏相结合,规范借贷行为一方面,政府部门对经济发展中的民间资本,要进行正确引导,堵疏结合,不能放任其自流。首先,要大力搞好宣传工作,让老百姓了解到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对

35、于互助性的民间借贷,应承认它们在经济体系中的合理性,确立它们的合法地位。再次,对于一些从事高利贷性质的借贷活动,法律部门不仅要对放贷者的债权不予以保护,而且要在发现时进行严厉惩治。特别是对以高利贷为主业的地下钱庄,应对其经营者从经济上和刑事上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可在民间借贷较活跃的地区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为借贷双方当事人在利率的法律有效性、借据合同的规范性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指导,并对因借贷引起的纠纷进行调解。2法律监管目前为止,我国的民间金融所依据的法律,主要都是些非金融类的民事法规,特别是合同法。因为民间融资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而资金的供需双方需通过订立借款合同来完成交易,合同法就为合同的

36、履行提供了保护,且允许双方约定4倍于国家规定幅度的利率。除此之外,担保法、民法通则等也可以对民间金融的关系加以规范和保护。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一般性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民间金融的需要。所以我们应该对民间金融进行进一步的立法,将其纳入到金融监管体系中去。对民间金融的立法应充分考虑其民间性质,并根据民间金融自身特点加以规定,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民间金融活动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以及民间金融主体的普遍性和不确定性,为民间金融的被监管增加了难度。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金融有关数据,但并不意味着因此而取得对民间金融的监管权。因此,对民间金融的立法应当体现出对民间金融范围的限定、对民间金融

37、行为的规范以及对民间金融行为人社会责任的规定。除了专门立法之外,还应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和健全经济担保制度,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10这对于民间金融的繁荣和稳定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3建立监测体系,防范借贷风险一方面,政府要先建立起有效的监测制度。通过统计局定期采集民间借贷活动的有关数据,及时掌握民间借贷的交易对象、利率水平、资金量,为有关部门制定宏观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并相应地将民间借贷行为纳入宏观调控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督和管理,金融监管部门在对民间借贷活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探索一套适用于民间金融的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对于一些支持生产或是对经济发展确实

38、有积极作用的,可允许其存在,采取核发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方式,以利于对民间借贷的利率、用途、规模进行监管。四、结论及建议总之,在金融全球化这一新形式下,我国的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对接,强化对金融市场风险的管理,开发适用的对接模式。显然,在金融业日益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加强我国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发展并进行有效的对接,有助于我国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民间金融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过渡性的制度安排。理性的制度选择应该是减少对民间金融的高成本、低效率的管制活动,承认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给民间金融提供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通过加强监测,及时掌握民间金融的

39、变化情况,以为政策的制定提供相应的指导。只有这样,正规金融才能感受到民间金融对其产生的竞争压力,从而发展两者对接的竞争模式与合作模式,带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与发展。11参考文献1林娟,刘莎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比较优势分析J当代经济,2006,162张爱华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合作演化博弈论的视角J济南金融,2007,43管述学,庄宇农村民间金融合法化的路径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7,164蒲祖河基于温州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结构现状的博弈分析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35邓志勇基于“微小”的浙江样本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研究J特区经济,2008,76蒲祖河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合作性制度安排解

40、决三农融资困境的现实选择J中国流通经济,2008,57邵兴忠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对接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上海金融,2008,98邓妮媚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合作分析J厦门大学政治经济学,2008,99彭建刚,何婧论民间金融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对接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8,210王双进农村民间金融问题研讨述评J经济研究导刊,2009,911周煜民间金融发展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J企业技术开发(下半月),2009,812张德强民间金融利率与正规金融利率的联动机制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9,1213娄锋正规金融与农村民间金融的垂直合作模式J生产力研究,2009,914苏雅拉花我国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原

41、因分析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9,115杨兆廷,金磊,冯景蕊通过委托代理实现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结合J商场现代化,2009,(10)16王相敏,张慧一民间金融、非正规金融、地下金融概念比较与分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17李东海我国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现代商业,2009,818罗清元,斯煌霏,李梦菲金融危机背景下民间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湖南农机,2010,3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对接模式研究1219匡桦民间金融高利率成因一个隐性成本的视角J财经问题研究,2010,220李红枝,付彦霞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方向探析基于博弈的角度J现代商贸工业,2010,521BELLCSRINIVASANTNUDRYCRATIONING,SPILLOVER,ANDINTERLINKINGINCREDITMARKETSTHECASEOFRUALPUNJABJOXFORDECONOMICPAPERS,2007,4922JAINSSYMBISISVSCROWDINGOUTTHEINTERACTIONOFFORMALANDINFORMALCREDITMARKETSINDEVELOPINGCOUNTRIESJJOURNALOFDEVELOPMENT,2008,813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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