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159 2012 年注册税务师考试 -税法一 -基础班学习讲义 -叶青(全) 2012 年注册税务师 考试 -税法一 -基础班学习讲义 -叶青(全) . 1 前 言 . 1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 4 第二章 增值税 . 34 第三章 消费税 . 82 第四章 营业税 . 106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 130 第六章 资源税 . 133 第七章 车辆购置税 . 140 第八章 关税 . 148 前 言 一、教材结构及今年变化 (一)教材结构: 2012 年税法( )教材为 8 章 ,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税法基本原理(第一章) 第二部分:税收实体法流转税(第二
2、八章) 8 章按重要程度划分: 重要程度 章节 题型 分值 非常重要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除客观题外,计算题、综合题共 40 分,均出在这三章 三章合计分数 85 90 分,占总分数 62%左右 比较重要 税法基本原理 均出客观题,但题量多、分值大 一般占 20 25 分,占总分数15%左右。 重要 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 主要是客观题题型 ,但计算题、综合题也会涉及 每章分数一般不超过 10 分,四章合计 30 35 分,占总分数25%以内 (二) 2012 年教材变化内容 总体情况:结构变化不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中有较多新增或变化政策: 增值税:( 1)
3、增加了上海地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内容;( 2)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有调整,增加 “ 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 ” 及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 的政策:( 3)减免税中增加 “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增值税政策 ” ;( 4)删除 “ 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 2 / 159 消费税:( 1)新增对具体项目征免消费税规定;( 2)成品油消费税具体政策细化; ( 3)关于计税价格核定权限。 营业税:( 1)调整起征点;( 2)有些行业税收政策有变化;( 3)有些行业税收优惠有变化。 资源税:按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进行了调整(销售额的确定方法、组价公式)。 其他:第一、五、七、八章,无实质
4、性变化。 二、考试题型、题量 题型(四种) 单选 多选 计算 综合 合计 题量 40 题 30 题 2 大题 (每大题 4 小题) 2 大题 (每大题 6 小题) 90 题 分值 40 分 60 分 16 分 24 分 140 分 总分 140 分 及格线 84 分 1.单项选择题:四选一,相对简单。 【例题 单选题】( 2011 年)下列有关税收立法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通过的税收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签署委员长令予以公布 B.税收法规的通过是采取表决方式进行的 C.税务部门规章须经省级税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D.税收规范性文件签发后,必须以公告形式公布 答疑编号
5、 357900010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 A,税收法律案的公布,经过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案均应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选项 B,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实行的是决定制,由总理最终决定,并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实施;选项 C,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报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上刊登的税务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2.多项选择题:五选二项以上,设计的题点较多, 30 题 60 分,多选、错选不得分,这类题型得分最难。 【例题 多选题】( 2011 年)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金店销售金银饰品在销售环节纳税 B.啤酒屋自制的啤酒在销售时纳税 C.
6、白酒在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纳税 D.销售珍珠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E.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在零售环节纳税 答疑编号 3579000102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选项 C,白酒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 D,珍珠饰品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 E,成品油税费改革后,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3.计算分析题与综合 题: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考核知识点多,解题步骤多,难度相对较大。但由于计算分析题与综合题是分步骤设问,在解答过程中,考生只要一步一步按照所设问题答题,仍可保证完整而清晰的答题思路。 年份 计算题 综合题 3 / 159 2011 年 1.农机生产企
7、业 1.化妆品厂 2 个月业务(含出口) 2.房地产公司 2.卷烟生产企业和卷烟批发企业 2010 年 1.建筑公司 1.化妆品厂 2 个月业务 2.卷烟厂 2.小轿车企业 2009 年 1.煤矿 2 个月的业务 1.酒厂和批发企业两个单位 2.日化厂 2.综合性公司 三、考试特点 (一)均为选择题方式,答案均答在答题卡上面; (二)全面考核(章章有题,覆盖率 100%),重点突出。 教材分为 8 章,试题中最多一章考 40 分左右(如增值税、营业税曾出现过),最少一章考 6 分左右。 现将近三年各章分数情况归纳如下: 一、原理 二、增 值税 三、消 费税 四、营 业税 五、城 建税 六、资
8、源税 七、车辆 购置税 八、关 税 合计 2011 年 18 42 26 26 6 9 7 6 140 2010 年 21 35 30 24 8 9 7 6 140 2009 年 21 36 25 24 4 14 8 8 140 三年平均 20 分 37 分 27 分 24 分 6 分 10 分 7 分 7 分 140分 所占比例 % ( 1821 分) 15% ( 85 94 分) 63% ( 28-34 分) 22% 100%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应用与操作,考试涉及基础理论、税法政策、操作运用三大部分内容; (四)总体难度较以往上升,综合性比较强,跨章节题目在计算、综合题型,甚至
9、单选、多选题出现,要加以高度重视。 四、如何准备税法( )的应试 (一)全 面参加网校课程学习 4 个班次 1.基础学习班: 25 30 课时,全面讲授与考点相关的内容,并总结、归纳知识点,配合例题、经典考题,打好基本功。 2.强化提高班: 20 25 课时。适合有一定基础的学员。 3.习题精讲班: 10 15 课时,总结要点,汇总本章、本节 2009 2011 年真题,并精心挑选典型例题,跨章节计算题、综合题结合解题思路,模拟解题过程。 4.冲刺串讲班: 3 5 课时,针对考试命题思路,梳理重要考点,串联相关联的知识点,强化本门课程的重点难点。 (二)做好本门课程的学习计划 月 计划建议 第
10、一遍: 2 月底 4 月中(跟基础班) 第二遍: 4 月中 5 月底(跟强化班巩固内容,跟习题班、做三年考题,提高熟练程度) 第三遍: 6 月上旬(跟冲刺串讲班、做考前模拟题,提高速度与准确性) 4 / 159 第四遍:考前 10 天(补漏洞) (三)复习方法 提高学习效率 1.鉴于近两年命题情况 ,单选题、多选题难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复习时既要听课,也务必自己看书。 2.把握教材,既注重操作,也注重基础知识。 税法( )与其他课程、其他考试不同,基础知识(第一章)占相当比例, 2009 2011 三年平均 20 分,占总分的 15%左右。 3.实体法部分必须熟练掌握政策并加以运用 ,多做计算题
11、综合题。 4.边学边练,功底扎实。 练习来源三方面:教材上例题、历年试题、网校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三本。 (四)注重每个知识点以及知识点之间的联系 知识融会贯通 1.同一税种:涉及的多项政策 2.同一纳税人涉及的多个税种 在税法( )中,有交叉或平行关系的税种很多: 进口关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与增值税(如: 2011 年综合题 1) 增值税消费税(如: 2011 年 综合题 1、 2) 增值税资源税(如: 2009 年计算题 1) 增值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如: 2010 年综合题 2)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本章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多选题出现 2009 年
12、 2010 年 2011 年 单选题 7 题 7 分 7 题 7 分 6 题 6 分 多选题 7 题 14 分 7 题 14 分 6 题 12 分 本章合计 14 题 21 分 14 题 21 分 12 题 18 分 本章主要内容:共六节 第一节 税法概述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 第三节 税收 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第四节 税法的运行 第五节 国际税法 第六节 税法的建立与发展 本章重点内容: 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税法按解释权限划分、税法按效力分类、税收法律关系特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各自权利、税收实体法六个要素、税收程序法主要制度及征收程序、税法运行(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税收管辖权概念及
13、分类、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本章内容讲解: 5 / 159 第一节 税法概述 共五个问题: 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2.税法原则 3.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4.税法的作用 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 1.立法机关 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 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 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
14、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 法律体系。 【考题 多选题】( 2009 年)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 )。 A.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B.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 C.省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 D.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 E.市级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 答疑编号 3604010101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 ,税法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 (二)税法的特点 -了解 1.从立法过程看 -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
15、的。 2.从法律性质看 -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即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 -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税法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考题 单选题】( 2011 年)下列有关税法特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税法属于制定法而非习惯法 B.从 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 C.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 D.税法具有综合性 答疑编号 3604010102 6 / 159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是授权性法规。 二、税法原则 -
16、掌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 两类原则 具体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四个) 1.税收法律主义 2.税收公平主义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4.实质课税原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 1.法律优位原则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例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的是( )。 A.法律优位原则 B.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答疑编号 3604010103 正确答案 B (一)基本原则( 4 个) -掌握含义、特点、适用情形 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
17、收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 ( 1)含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 的规定,超越法律规定的课税是违法和无效的。 ( 2)功能:保持税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 ( 3)具体原则: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 【考题 单选题】( 2008 年)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 答疑
18、编号 360401010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依法稽征原则,即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除此之外,纳税人同税务机关一样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收及延期纳税的权力(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2.税收公平主义 ( 1)含义: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7 / 159 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 2)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与经济上的税收公平 经济上的税法公平往往是作为一种经济理论提出来的,可以作 为制定税法的参考,但是对政府与纳税人尚不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
19、 1)含义:征纳双方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而不是对抗的。 ( 2)这一原则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冲突,许多国家税法在应用这一原则时都作了一定限制。 4.实质课税原则 ( 1)含义:依纳税人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 2)意义: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注意选择)。 纳税人借转让定价而减少计税所得,税务机关有权重新估定计税价格,而不是纳 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 【例题 单选题】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
20、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答疑编号 3604010105 正确答案 D 【例题 多选题】关于税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税收法定主义的功能偏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B.经济上的税收公平不具备强制约束 力,仅作为制定税法的参考 C.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纳税人的偷税和避税 D.税收公平主义赋予纳税人既可以要求实体利益上税收公平,也可以要求程序上税收公平的权力 E.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体现的是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答疑编号 3604010106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并据以计算应
21、纳税额,体现的是实质课税原则。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 -掌握含义并加以应用 6 个适用原则 含义 解析 1.法律优位原则 税收法律的效力高 于行政法规的效力,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高的税法高于效力低的税法。 关系:法律法规规章 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 无效 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 8 / 159 则 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
22、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 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实体性权利义务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而程序性问题(如税款征收方法、税务行政处罚等),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例题 单选题】纳税人李某和税务所在缴纳税款上发生了争议,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复议机关才能受理李某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 中的( )。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特
23、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实体从旧原则 答疑编号 360401020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审理税务案件时,税收程序法先于税收实体法适用。它是关于税收争讼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纳税人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来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必须事先履行税务执法机关认定的纳税义务,而不管其纳税义务实际上是否发生。否则,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或司法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诉不予受理。实行这一原则是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税法的适用原则总结 : 税法的适用原则综合性练习 : 【考题 多选题】根据税法的适用原则,下列说法存在错误的有( )。
24、A.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纳税人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不具有约束力 B.根据法律优位原则,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但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C.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D.根 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原有的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便废止 E.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9 / 159 答疑编号 3604010202 正确答案 ABD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一)税法效力 熟悉 1.空间效力
25、 2.时间效力 注意选择题 时间效力 各 3 种情况 含 义 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税法的生效 1.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2.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 生效【最常见】 3.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税法的失效 1.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最常见】 2.直接宣布废止 3.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最少见) 【例题 单选题】关于税法的时间效力的陈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生效的问题 B.对于重要税法的个别条款的修订,目前大多采用这种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的方式 C.税法的失效方式中,很少采用的是直接宣布废止 D
26、.我国及许多国家的税法均不坚持不溯及既往原则 答疑编号 360401020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问题,而不单是何时生效问题;对于重要税法的个别条款的修订和小税种的设置,较易理解和掌握,因此大多采用这种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的方式;税法的失效方式中,很少采用的是税法本身规定废止日期,因为这种方式较为死板,易于使国家财政限于被动;税法的失效方式中,最常见的方式是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我国及许多国家的税法均坚持不溯及既往原则。 3.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二)税法 的解释 特点: 1)专属性:法定解释应严格
27、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2)权威性:法定解释同样具有法的权威性。 3)针对性:法定解释大多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进行的,是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具体的事件或案件作出的。但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而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 1.按解释权限划分 种类 解释主体 法律效力 其 他 立法解释 三部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行政机关、地方立法机关作出的税务解释 可作判案依据 属于事后解释 10 / 159 司法解释 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高联合解释,作出的税务刑事案件或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解释或规定 有法的效力 可作判案依据 司
28、法解释在我国,仅限于税收犯罪范围 行政解释 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不具备与被解释的税法同等的法律效力 原则上不作判案依据 执行中有普遍约束力 【例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税法解释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解释不具有针对性 B.税法解释不具有专属性 C.检察解释不可作为办案的依据 D.税法立法解释通常 为事后解释 答疑编号 360401020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一般来说,法定解释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因此,法定解释具有专属性。法定解释大多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进行的,是对具体的法律
29、条文、具体的事件或案件作出的,所以具有针对性。司法解释的主体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它们的解释具有法的效力,可以作为办案和适用法律和法规的依据。其他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均无解释法律的权力。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收立法解释是指事后解释。 2.按解释尺度 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大解释(考过多选) 字面解释:必须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限制解释:是指为了符合立法精神与目的,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扩充解释:是指为了更好地体现立法精神,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税法解释对于税收执法、税收法律纠纷的解决都是必不可少的。 【考题 单选题】( 2008 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征收 ”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 劳务报酬所得 属于同一项 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这一税法解释属于( )。 A.司法解释 B.字面解释 C.扩充解释 D.行政解释 答疑编号 3604010205 正确答案 C 四、税法作用 了解 1.规范作用: 5 方面(考过定义) 2.经济作用: 5 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