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简介,山东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薛金明,一、法规规范体系,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国务院批准的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通过的条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使用单位管理制度,一、法规规范体系,(一)法律目前还没有专门法律。相关法律:1、刑法第134条、第135条、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46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安全生产法。3、其他法律。,一、法规规范体系,(二)行政法规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另外,还有一些省、市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一、法规规范体系,(三)行政规章 目前我国以令的形
2、式颁布的与锅炉压力容器相关的行政规章有五个:1.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11号令)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号令)3.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13号令)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14号令)5.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2号令)6气瓶安全监察规定(46号令)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70号令)8.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92号令) 9. 游乐园管理规定(85号令),一、法规规范体系,(四)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
3、检测等活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 主要有四类:1、安全监察规程类(其主要为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2、技术检验规则类(其主要为具体的检验要求、检验方法、 检验程序、检验结论)3、资格认可规则类(其主要为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可条件、审查程序)4、监督管理办法类(其主要为监督管理的要求和做法),一、法规规范体系,(五)标准国家标准(强制、推荐)、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设计特种设备的国家标准1000多件。,一、法规规范体系,(六)企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规章操作规程等,二、安全生产法,(一)经营单位的义务: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4、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安全生产法,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5、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二、安全生产法,5、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二、安全生产法,7、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二、安
6、全生产法,(二)从业人员的权利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二、安全生产法,3、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二、安全生产法,(三)从业人员的义务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
7、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二、安全生产法,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4、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朱镕基总理签署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这是一部全面规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其安全监察的行政法规。条例共7章91条,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 是条例的总纲。主要规定了条例制订的宗旨、特种设备的定义
8、、调整范围、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总的职权及其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的责任、检验检测机构责任、社会监督等等。第二、三、四、五章,从四个部分,强调了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各方面的义务,分别规定了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生产活动中和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充装活动中的义务;规定了使用单位保证安全使用的义务;规定了检验检测单位和检验检测人员的义务;规定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义务(监督检查的基本方式、现场检查的要求和程序,监察人员及其职权,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有关要求,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等等)。,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章明确了上述四个方面(生产、使
9、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的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第七章 附则,主要明确条例有关用语的含义,明确了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管理办法另定,规定检验检测收费、实施日期2003年6月1日,即废止82条例等。,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基本制度1、行政许可制度:2、监督检查制度: 3、法定检验制度:4、信息公布制度:5、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许可项目(5项):设计许可,制造许可,安装改造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省级许可项目(4项):维修许可,气瓶充装许可,总局委托制造、安装、改造许可等。市级许可项目(2项
10、):使用登记,作业人员考核。,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设计许可1、设计单位许可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实行资格许可制度。2、设计文件鉴定对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实行鉴定制度。,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制造、安装、改造许可 1、制造、安装、改造单位许可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2、型式试验(制造许可的一种方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11、负责进行型式试验。,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维修许可 对特种设备维修单位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四)充装许可 对气瓶充装单位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五)使用登记 对特种设备使用实行使用登记制度。,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对特种设备操作、管理以及焊接等人员实行资格考核发证制度。(七)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对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行资格核准制度。(八)检验检测人员考核 对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人员实行考核发证制度。,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强制检
12、验制度 由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对使用中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部分新研制的特种设备进行型式试验。,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执法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现场进行执法检查,责令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事故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责任制度 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检测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规
13、定。(五)信息公布制度 国家与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公布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相关信息。,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责任义务1、政府的责任义务:2、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义务:3、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义务:4、生产、使用单位的责任义务:,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关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规定要求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
14、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4、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的规定要求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移动式压力容器
15、、客运索道以及国家大型发电公司所属的电站锅炉的使用登记,其登记机关为使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6、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
16、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办理注销。7、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9、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0、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7、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11、锅炉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1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三、特种设备安
18、全监察条例,(五)几种违法情形的界定1、重大违法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违章使用特种设备,造成严重事故以上事故的(含严重事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销售、监制、监销活动的。,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严重事故隐患: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发生事
19、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情节严重:明知故犯或者屡教不改的;妨碍监督检查的;转移、毁灭证据或者擅自破坏封存状态的;伪造有关文件、证件,或者作假证、伪证,或者威胁证人作假证、伪证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未进行监督检验设备数量较大的;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发生严重事故以上事故的(含严重事故)。,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重大维修:更换、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的;更换、修理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影响强度的部件、安全装置的。,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
20、、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统称。(一)关于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创新。1、培训放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不得强制培训的规定,明确作业人员培训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2、考试前置:将考试作为申请作业人员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在申请受理环节之前设置,既方便了申请人,又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3、复审宽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可以适当延长复审期限。4、终身禁考:对于违章操作或者发现隐患不立即报告造成特大事故的,吊销作业人员证书并终身禁止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21、,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5、便民举措:办法规定考试报名地点、申请办证地点和发证地点,可以设为一个窗口;在办公场所或者媒体上公布考核规定、报考条件、收费依据、标准和考试计划等;明确考核发证期限,即考试之日2个月前公布考试计划,考试后20日告知并公布考试成绩,当场或者5日内受理,20日内审核,10日内发证等,体现了服务意识和便民举措。,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二)、关于监管处罚措施。1、两种情形不得再次申请证书:弄虚作假申请办证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弄虚作假取得证件的、违章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等不及时报告造成事故的、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又不参加考试的,三年内不得再
22、次申请。2、五种情形吊销证件:持证人员弄虚作假;持证人员发现隐患不立即报告造成事故;持证人员违章操作或管理造成事故;逾期不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发证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发证。,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3、对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4、对考试机构、发证部门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作出处理规定。,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三)、关于考试机构设立质检部门可以指定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机构设立考试机构,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或者行业协会、特种设备专业考委会设立考试机构,负责特定行业或者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
23、法,(四)几项主要规定1、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用人单位应当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发证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凭考试结果和相关材料向发证部门申请审核、发证。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包括: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4、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条件年龄在18
24、周岁以上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5、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6、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
25、督管理办法,7、 用人单位的义务: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其他规定的义务。,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义务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三)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四)拒绝违章指挥;(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六)其他有关规定。,四、特种设备作业人
26、员监督管理办法,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11、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
27、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违反前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
28、备作业人员证;违反前款第(二)、(三)项规定,造成特大事故的,终身不得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锅炉作业:锅炉操作、水处理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含带压密封、罐车充装)、气瓶充装、氧舱维护;压力管道作业:压力管道操作(含带压密封);电梯作业:机械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电气维修、电梯司机;起重机械作业:机械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电气维修、司索、指挥、司机;客运索道作业:安装维修、司机、编索,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安装、维修、操作;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司机、维修;特种设备焊接作业:承压焊
29、、结构焊;安全附件维修作业:安全阀维修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安全管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六)人员培训和资格考核对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特种设备的运行好坏,除基本安全要求外,还有针对装置情况、生产工艺和具体设备的许多其他要求,只有达到这些要求,才能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用人单位必须针对具体的设备,本单位的相关制度,不断的培训、教育,提高作业技能水平。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作
30、业技能水平的提高,也必然有利于安全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等安全技术规范的内容相适应。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重点是提高作业人员安全作业的技能与预防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用人单位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关于培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这些知识和能力是要通过教育和培训获得的。不可能通过考核单位持证考核前短短的几天的辅导就能全面了解特种设备作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必须靠平时的教育和培训。另外,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的考核只是进行有关作
31、业安全技术的最基本的要求考核,以保证安全运行。但是特种设备的运行好坏,除基本安全要求外,还有许多其他许多要求,还要熟悉具体设备的性能,以保证设备能够安全经济运行。如锅炉运行,除懂得有关压力、温度、水位、安全附件的运行外,还必须知道燃烧、维护的知识和技能;如起重机械品种多样,具体使用者,必须了解其具体的性能和运行要求;每个单位的管理也不一样。因此,特种设备单位必须针对具体的设备、本单位的相关制度,不断的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作业技能水平。,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专业技术培训应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制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并参照其指定的专业技术理论考试与
32、实际操作考核的题库和推荐的培训教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体的学时和内容应当根据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确定。专业技术理论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基本原理,各控制部位和安全装置的名称、作用与使用方法;设备安全操作的规程和技术,设备维护和保养的方法;一般常见故障、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判断与处理方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实际操作培训内容应根据各工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的基本要求而确定。,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关于考核由于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对从事特殊行业的人员考核,都是由其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如汽车驾驶人员由公安负责、船舶驾驶人员由船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一样。因此,特种设备的作业
33、人员也必须由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必须由考核单位颁发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考核的一般程序:(1)由申请人或者培训单位持记载了培训情况的申请书,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考试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考试机构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和是否达到相应的培训学时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由考试机构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准考证,并告知参加考核的时间、地点和考核方式(理论和实际考核)。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者,允许在六个月内申请补考一次。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的专业技术考核申请。申报工作倡导在网上进行,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34、(2)考试要求考试机构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试题应按照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从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题库中确定。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理论考试的监考人员或实际操作的主考人员不得少于二名; (2)理论考试的监考人员可以是监督管理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 (3)实际操作的主考人员应具有相应工种技师以上的技能水平,或者具有连续五年以上相应工种的工作资格和经历;(4)考核条件和手段应满足该工种的专业技术考核的要求;(5)坚持教考分离,上课教学的人员不得参与出题和监考、主考。 专业技术考核后,理论考试的监考人员、评卷人员和实际操作
35、的主考人员,应在有关成绩单或评分记录上签字。理论和实际考核的相关资料、健康证明、文凭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等,应与申请书一起存于持证人员档案库。,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3)考试科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具体考试方式、内容、要求、作业级别、细分项目及范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执行。,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核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相应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须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
36、后才能在有效期内从事合格项目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工作。焊工考试包括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两部分,考试由焊工考试委员会进行。焊工考试委员会所在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在审核考核结果后,负责签发焊工合格证。焊工合格证的格式采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工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现拟改为4年),有效期满时重新进行考试(或免考),中断受监察设备焊接工作6个月以上的,再从事受监察设备焊接工作时,也必须重新考试。,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一般每个市都有焊工考试委员会。符合条件的焊工较多的企业也可成立焊工考试委员会。焊工考试委员会资质及所承担的考试项目
37、范围由负责发证的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由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焊工考试委员会的资质每3年重新进行一次审核。焊工考试前一般由焊工考试委员会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知识理论培训和焊接操作技能培训。,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一)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为保障安全,我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全过程安全监察的七个环节中,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是核心。之所以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特别的监察制度,是因为它的特别危险性。而只有在建造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以后,特种设备才能实现人们所需要的各项功能,才具有特种设备所具有的特定危险性。因此,为保障特种设备安
38、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履行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二)使用环节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对特种设备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对特种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统称作业人员)实行考核发证制度;对使用中的特种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定期评定和重点监控制度(尚未实施),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安全监察制度;对发生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等。,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三)使用管理的总体要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包括了特种设备物质形态的管理和
39、运动形态的管理,前者称技术管理,后者称为经济管理,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特种设备处于最佳状态,同时要使特种设备的最初投资、运行费用、检修和更新改造的经济性或者说保证最长的使用寿命。因此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就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特种设备高效率、长寿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使得使用单位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多年的使用安全管理实践和经验教训证明,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的关键要做到:“三落实”、“两有证”、“正确使用”、“精心维保”。,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1、“三落实”“三落实”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定期检验制度。
40、(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设备的安全,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事实上,安全也是生产力,没有安全,生产力发展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社会进步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2)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是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不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也是不同的,可以是专职机构,也可以是兼职机构。但无论哪一种,企业都必须遵循设备管理的一般
41、原则,协调与生产、技术、劳资、教育培训等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做到既有明确的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和促进特种设备的使用实行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内应根据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及技术状况,设置相应数量具有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懂得管理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从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建立并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根据特种设备各自的使用特点,探索和适应其运行规律,科学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逐项落实执行,是管理好特种设备,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和必要条件。,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42、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A、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工作职责,确定各自的工作范围,便于实行技术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考核。B、基本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的选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登记、备件管理、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报告等制度。C、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制度。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检验、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维修保养、改造、事故报告及接受国家安全监察等制度。D、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这是保证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做到安全运行和维持正常生产(使用)的先决条件。,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
43、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3)落实定期检验计划,有效开展检验工作定期检验是指特种设备从办理使用登记开始到报废为止,在整个使用期间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间间隔,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进行、确定特种设备能否安全使用到下一个检验周期的法定强制性检验。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
44、运行。,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使用单位应做到:A、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上次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根据使用单位自身的特点,安排定期检验计划,确保检验工作如期实施;B、检验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检验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定期检验所需要的条件及资料,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C、检验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乎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D、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
45、可重新投入使用。,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锅炉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类。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2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6年进行一次;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3年进行一次;电站锅炉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以按照电厂的大修适当调整。,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1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至少1次。石墨制非金属压力容器每5年至少检验1次;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容器每3年至少检验1次。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对
46、固定式压力容器,每2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1次耐压试验。当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同期进行时,应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验,其中重复检验的项目只做1次。,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每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公用管道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不应超过6年。,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长输管道定期检验:外部检查和全面检验:外部检查:除日常巡检外,每年至少1次;全面检验:每5年进行1次。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均为1年。桥架型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式起重机和门座式起重
47、机,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施工升降机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客运索道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2、“两有证”(1)特种设备要有注册登记证: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科),或经授权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证(或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国家大型发电公司所属电站锅炉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注册登记证书
48、是特种设备合法使用的标志。实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是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采取行政管理和实施安全监察的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逐台(套)进行注册登记,保证了只有获得行政许可的生产单位制造并经监检合格的特种设备,或经过定期检验合格的在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从而把住了市场准入和设备准用关,避免有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为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除了本体要求外,还必须根据特种设备的各自特点,装设必要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并进行定期校验、检修,保证其灵敏可靠,正常运行,达到安全保护的目的。,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2)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要取得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事先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或运行操作。任何机械设备都离不开人的操作或监控。因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引起的机毁人亡事故不胜枚举。为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作业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使其掌握所管理或操作的特种设备基本知识、安全作业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取得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或作业操作。企业要努力培养“四懂四会”(懂特种设备的结构、性能、用途、工作原理,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的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