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东北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学校各单位的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以下简称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涵盖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编辑出版及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系列。 二、岗位设置 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数按照学校本部岗位总量的 16%核定,包括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层次岗位,各层次岗位的控制比例分别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 3.5%, 20.4%, 56.4%和 19.7%。 各层次及内部不同等级岗位设置比例按东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正高三级及以上岗位由学校统 一设置;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到各单位。首次分级聘用(简称首次聘用,下同)工
2、作中,学校将充分考虑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确定岗位设置总量和层次比例。 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如下: 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一、二、三级岗位;工程师一、二、三级岗位;助理工程师一、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 五 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研究馆员二、三、四级岗位;副研究馆员一、二、三级岗位;馆员一、二、三级岗位;助理馆员一、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二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编辑出版系列:编审二、三、四级岗位 ;副编审一、二、三级岗位;编辑一、二、三级岗位;助理编辑一、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二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医疗卫生系列:一、二、三级主任医师岗位;一、二
3、、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二、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2 技)师岗位;一、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和医(药、护、技)士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二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各层次岗位基本职责 (一)正高级岗位 1.熟知行业发展动态,主持或参与制定本单位科学、长远的发展规划;凝聚行业专家及专门人才,开展研究合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并能为学校 整体发展、科(教)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工作提供高水平服务,推动本部门业务工作不断进步。 2.公开发表具有原创性的高水平学术报告或论著;开展专业理论研究与业务实践;积极争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及奖励。 3.承担重要的管理与服
4、务职能,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审核与评价;指导副高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培养行业专门人才,开展梯队建设。 4.参加国内外高层次专业交流,不断提升本单位的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与文化建设,促进科技文化知识的传播与普及,创造良 好的社会效益。 (二)副高级岗位 1.承担重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制定规划、指导业务或审核工作。 2.主持或参与科学研究。 3.解决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或提出改进方案,不断提升辅助教学、科研工作的服务水平 ,提高工作效率。 4.指导中、初层次各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培养专业人才,参与梯队建设。 (三)
5、中级岗位 1.协助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拟定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或方案。 2.独立开展工作 ,不断优化工作程序,解决实际工作中较为复杂3 的问题,提高辅助教学、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积极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4.对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示范指导。 (四)初级岗位 1.不断丰富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掌握现代化服务技能,独立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 2.按时完成岗位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工作。 各用人单位根据不同岗位所属专业以及行业特点和要求,制定本部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职责任务,报学校审核后实施。 四、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一)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业务知 识、工作能力;学历、任职经历、业绩成果符合聘用岗位任职要求。新聘毕业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对于校医院护理专业等极特殊岗位,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聘期内履行岗位合同情况良好。 4.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制度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专业系列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相关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后,方可申请岗位聘用。 (二)其他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正高级二级岗位 参照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中教授二级岗
7、位的聘用条件执行 。 2.正高级三级岗位 (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 2)在正高级四级岗位任职满 6 年,首次聘用时任正高级职务满 6 年,任现职以来累计 6 年考核合格。 ( 3)主持本部门专业领域的核心业务工作,承担重要的管理与服务职责。任现职以来,为本单位整体工作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取得了标志性工作成果。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了公认的标志性成果,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或获得专业领域内国家级二等及以上奖项或省部级一等及以上奖项(前二位); 担任本行业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常务理事或专业委员会副主 任及以上职务,或教育部相关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以上职
8、务; 所负责的部门工作在国内高校同行业排位或可量化的效益计量指标排序中进入前 20 位,或在全国师范院校内同行业排位或可量化的效益计量指标排序中进入前 3 位的过程中,本人发挥主要作用; 公开发表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学术专著(独撰),或主持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主持省部级以上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的建设,或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的建设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3.正高级四级 岗位 (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在副高级岗位任职满 5 年,或首次聘用时任正高级职务,任现职以来累计 5 年考核合格。 ( 3)在本专业业务范围内发挥重要指导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9、,任现职以来,取得过标志性工作成果,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了公认的标志性成果,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明显,或获得专业领域内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项或省部级一等及以上奖项; 主持起草编制正式公布实施的本学科或本专业省级技术标准、5 规程一项以上,或完成了本专业有较大影响的调查报告,相关提议被学校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 担 任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所负责的部门工作在国内高校同行业排位或可量化的效益计量指标排序中进入前 30 位,或在全国师范院校内同行业排位或可量化的效益计量指标排序中进入前 5 位的过程中,本人发挥主要作用; 公开发表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
10、,且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 , 或参加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前二位); ( 4)能够运用一门外语辅助教学、科研或开展业务工作。 ( 5)研究馆员四级岗位和三级主任医师岗 位聘用人选通过学校评审后,需经过吉林省相关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认定。 (三)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副高级一级岗位 (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在副高级二级岗位任职满 5 年,或首次聘用时任副高级职务满 10年。 ( 3)任现职以来累计 5 年考核合格,工作业绩突出,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得到同行专家认同;服务对象满意。 ( 4)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岗
11、位工作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参与完成本专业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前三位)。 2.副高级二级岗位 (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在副高级三级岗位任职满 5 年,或首次聘用时任副高级职务满 5 年。 ( 3)任现职以来累计 5 年考核合格,工作业绩突出,业务能力、6 服务水平得到同行专家认同;服务对象比较满意。 ( 4)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参与完成本专业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前三位)。 3.副高级三级岗位 (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07 年 12 月 31
12、日前年满 45周岁者,在 2010 年 1 月 1 日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 2)在 中级岗位任职满 5年 ,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中级岗位任职满 2 年并考核合格。 ( 3)独立承担较重要的业务工作,任现职以来累计 5 年考核合格。在开发服务、改革创新及更新手段方面成绩突出,工作能力及效果得到公认。 ( 4)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参与完成本专业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前三位)。 ( 5)能够运用一门外语辅助教学、科研或开展其他服务工作。 ( 6)文物博物副研究馆员和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聘用人选通过
13、学校评审后,需经过吉林省 相关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认定。 (四)其他专业技术中级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中级一级岗位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在中级二级岗位任职满 4 年,或首次聘用时任中级职务满8 年。 ( 3)任现职以来累计 4 年考核合格,工作量饱满,能够运用现代先进技术手段开展业务工作。 2.中级二级岗位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 ( 2)在中级三级岗位任职满 4 年,或首次聘用时任中级职务满4 年。 ( 3)任现职以来累计 4 年考核合格。 3.中级三级岗位 (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后在初级岗位任职满 4 年,且累计 4 年考核合格;或硕士研 究生毕业,在初
14、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 3年,且累计 3 年考核合格;或取得博士学位。 ( 2)能够运用一门外语辅助教学、科研或开展其他服务工作。 ( 3)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和编辑三级岗位聘用人选需先通过国家相关资格考试,取得岗位任职资格。文物博物馆员需经过吉林省相关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认定。 (五)其他专业技术初级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初级一级岗位 (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在初级二级岗位任职满 2 年,或首次聘用时初级职务满 2年,且累计 2 年考核合格;或取得硕士学位。 2.初级二级岗位 全 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前培训及见习期考核合格,具备初级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能
15、力。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制度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专业岗位,需通过考试,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 以上各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含科研成果要求、工作指标量化标准等),由聘用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即实验技术系列岗位分级聘用条件由各学院制定,图书资料、编辑出版、 文物博物、 医疗卫生等系列岗位聘用条件主要由图书馆、学术期刊社、出版社、自然博物馆、校医院制定,学校审核备案,相关业务部门参照执行。 五、考核与管理 8 1.聘用单位根据学校规定的各级岗位基本职责,并结合各单位实际发展需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制定详细的、有针对性的个人岗位职责和考核
16、标准 ,在合同中加以规范。 2.受聘人与学校、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 年,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即将退休人员的聘期不超过本人退休时间。 3.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学校在每学年及聘期结束时根据岗位聘用合同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评估,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不计入晋升条件所要求的有效任职年限。 4.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岗位聘用 合同予以低聘或解聘。 5.不同岗位层次低职高聘时,相应聘至高一层次岗位最低等级;不同岗位层次高职低聘时,根据任职年限和条件相应聘至下一层次相应等级岗位。 六、聘用组织 1.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高级岗位的评审及其他等级岗位聘用
17、的审定工作。 2.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全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组织工作。 3.各单位成立党政领导班子负责的聘用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工作。 4.学院教授委员会(直属单位成立专家评议组)负责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推荐本单位副高三级及以上岗位人 选,并受学校委托开展中级一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工作。 七、聘用程序 1.学校公布各单位岗位数额、岗位基本职责和聘用条件,各单位工作组在有效时间内通知所属全体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应聘人填写 申报表 , 提供相关材料并公示。 3.各单位聘用工作组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 9 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直属单位专家评议组评审。 4.
18、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直属单位专家评议组投票后向学校推荐副高三级及以上岗位的聘用人选,评审中级一级及以下各级岗位的聘用人选并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 5.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审核和汇总副高三级及以上岗 位推荐材料和中级一级及以下各级岗位的推荐意见。 6.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审副高三级及以上岗位人选,审定中级一级以下各级岗位拟聘人选。 7.公示各级岗位聘用名单。 8.学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八、首次聘用的过渡办法 1.学校在教育部控制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并对现岗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过渡性聘用。 2.考虑到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首次分级
19、聘用时,一般按现职务及任职时间过渡到相应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原职务任职时间计算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此前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岗位分级聘用。 4. 首次聘用到各层次最低一级(即正高四级、副高三级、中级三级、初级二级)岗位的人员,晋升岗位层次或级别时,任职年限视同为本人原专业技术职务(现层次职务)的任职年限;首次聘用到正高三级、副高二级、中级二级岗位的人员晋升同层次上一级岗位时,任职年限视同为“本人原职务的任职年限 现岗位所要求的最低任职年限”;各层次的最高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从首聘之日起计算 。 5. 过渡聘用程序: ( 1)
20、聘用单位公布各级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和 聘用条件。 ( 2)应聘人填写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首次岗位分级聘用申报表 、10 提供相关材料并公示。 ( 3)聘用工作组对聘用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向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直属单位专家评议组推荐。 ( 4)教授委员会或直属单位专家评议组按照不超过正高级岗位总数 25的比例,投票后向学校推荐正高三级岗位聘用人选,不足一人的按一人推荐;超过一人、不足两人的按两人推荐,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同时评审以下各级岗位的聘用人选并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 ( 5)聘用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上报材料。 ( 6)首次分级聘用时学校成立其他专业 技术岗位分级聘用评审组,在听取正高三级及以上岗位推荐人选的工作述职后,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差额推荐。 ( 7)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审正高三级及以上岗位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