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行动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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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 “十三五 ”行动计划 ( 2016-2020年)(简本) 当前荆州市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控制的情况下,以臭氧、可吸入颗粒物( PM10)和细颗粒物( PM2.5)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场大范围同时出现日益增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严重威胁荆州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区域性符合型的大气环境问题给现行环境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亟待探索建立一套全新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国内和囯际上区域空气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证明,实施统一规划、统 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是改善区域

2、空气质量的有效途径。 “十三五 ”时期,荆州市工业化和城市化仍将快速发展,资源能 源消耗持续增长,大气环境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为实现 2020 年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应紧紧抓住 “十三五 ” 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从系统整体角度出发,制定并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对策,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严格环境准入,推进能源清洁利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形成环 境优化经济发展的 “倒逼传导机制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与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3、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荆州市污染防治 “十三五 ”规划。 本规划范围为荆州市行政辖区,包括荆州、沙市 2 个区,公安、监利、江陵 3 个县和松 滋、石首、洪湖 3 个县级市以及荆州经济开发区、华中农高区、纪南文旅区共 11个县(市 、 区)、管委会,国土面积为 1.41 万平方千米。基准年为 2015 年,年限为 20162020 年。 1.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与挑战 1.1 大气环境质 量概况 2016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366个有效监测日中,荆州市中心城区空气日污染指数( AQI)达标天数为 237天,达标比例为 64.9%,超标天数比例为 35.1%。荆州市 AQI 达

4、标天数 2016 年同比 2015 年增加 18 天, AQI 达标率同比提高 5%; SO2年均值同比下降 3 g/m,同比稳定达标; NO2 年均值同比下降 2 g/m,同比稳定达标;PM10年均值同比下降 9 g/m,同比超标倍数有所下降; PM2.5年均值同比下降 10 g/m,同比超标倍数有所下降。可见随着各项环境空气治理措施的落实,荆州市 2015 年 2016 年环境空气质量呈较明显的改善趋势,各项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因子均稳中趋好,所有评价因子均出现同比下降的状况。 1.2 大气污染防治形势 污染负荷居高不下。“十二五”期间荆州市废气污染物 NOX 排放总量呈波动上升趋势, 201

5、5 年荆州市废气污染 NOX 排放量为31730.43 吨;十二五期间荆州市废气污染物烟(粉)尘排放总量呈波动上升趋势, 2015 年荆州市废气污染烟(粉)尘排放量为26675.472 吨,荆州市主要污染物粉尘排放量不断升高。虽然在近年来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居高位。 复合型 大气污染曰益突出。随着全市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 2014至 2016 年在实施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后,以 PM10、 PM2.5 为代表的颗粒物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

6、物等传统污染因子浓度下降趋势明显,但臭氧浓度不降反升,从 2014 年年均值85微克 /立方米、 2015 年的 99 微克 /立方米、到 2016 年 97 微克 /立方米,已经成为荆州市仅次于颗粒物影响最大大气污染因子。 短期内大幅改善大气环境 质量任务艰巨。当前我市传统煤烟型污染与臭氧、细颗粒物等污染并存,大气环境问题的复杂程度前所未有。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在一段时期内仍是荆州市建设生态城市环境短板的关键,社会公众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诉求日益迫切。 传统污染减排空间收窄,亟待开辟新的领域。长期以来,污染减排主要通过工业大点源提标改造推动,其减排空间越来越有限。工业无组织排放,机动车、船舶、工

7、程机械等移动源,以及扬尘、散煤和生物质燃烧、有机溶剂产品使用、农业生产过程等面源仍未得到有效防控,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氨的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移动源和面源量大面广、 挥发性有机物和氨的排放来源极为分散,监管难度大,控制基础薄弱,亟待协调不同部门,理顺管理机制,开辟新的减排空间。 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面临极大挑战。荆州市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产业结构总体偏重,制约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在末端治理减排潜力有限的情况下,须推进经济转型和能源革命,降低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能源消耗的依赖,大幅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此外,污染防治主要依靠政府监管,企业缺乏主动、自律,公众“从

8、我做起”的绿色生活方式也未全面形成,当前迫切需要提升全民环境意识,加快形成全 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格局。 大气环境管理能力迫切需要提升。复合型大气污染对治理的科学性提出较高要求,而各地普遍缺乏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科学制定防控策略的能力。基层环境保护队伍人员严重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难以应对日益扩展的大气污染源监管要求,环境管理的质量和效能亟需提升。 2.总体思路 2.1 基本原则 ( 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 采取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措施,用严格的环保手段倒逼传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 的转变,实现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淘汰落后 生

9、产能力和工艺,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 2)联防联控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 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管理机制,实现区域“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 统一协调”;根据区域内不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状况,划分重点控制区与一般控制区,实施差异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区域内污染减排的责任与主体。 ( 3)总量减排服务于质量改善相协同原则 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控制、评估、考核体系。根据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之间的响应关系,构建基 于质量改善的区域总量控制体系,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

10、的协同控制和均衡控制,有效解决当前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 ( 4)重点县市区先行与全面推进相配合原则 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抓起,以点带面,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地区环境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累重要经验。 2.2 规划目标 ( 1)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全面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城市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 物浓度显著降低,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CO)全部达标,二氧化氮持续改善,臭氧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标。 (

11、 2)规划指标 依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十三五”空气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鄂政发 2016 48 号),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参见下表。 到 2020 年,优良天数比例高于 77%, PM2.5年均浓度小于 53g/m3, 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下降 22%、25%、 15%,减排量分别为 0.79 万吨 、 0.34 万吨、 1.06 万吨。 2016、2017、 2018 和 2019 年,荆州市累积完成“十三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进度分别不低于 20%、 40%、 60%、 80%。 表 1 荆州市 “ 十三五 ” 大气

12、污染治理规划指标 项目 指标 类型 目标 环境质量 PM2.5 2020 年年均浓度(微克 /立方米) 53 优良天数比例( %) 2020 年约束性目标 77 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 二氧化硫 2020 年较 2015 年减排比例( %) 22 规划期重大工程累计减排量(万吨) 0.79 氮氧化物 2020 年较 2015 年减排比例( %) 25 规划期重大工程累计减排量(万吨) 0.34 挥发性有机物 2020 年较 2015 年减排比例( %) 15 规划期重大工程累计减排量(万吨) 1.06 3.重点任务 ( 1)优化空间布局与淘汰落后产能 合理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执行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

13、统筹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以荆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基于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大气环流特征、资源稟赋,结合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区域资源 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的布局、 结构与规模。加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规划环境评价,促进工业企业分类向相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加强对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管控和执行,强化荆州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对环境敏感地区及市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改造,

14、明确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时间表。继续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利用集中供热推进小企业节能减排。提升现有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准入的环境门槛。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加强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 移过程中的环境监管,防止落后产能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在中心城区禁止新建和扩建大气重污染项目。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污染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产能和经整改仍不符合能耗、环保标准的,予以淘汰关停。完善相关经济激励政策,推动化解水泥、平板玻璃等过剩产能。淘汰其他行业达不到国家资源利用水平、能耗、环保要求的落后工艺设备。

15、城市建成区内,现有建材、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 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重点落实位于主城区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老区)、荆州市博尔德化学有限公司、荆州市汉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个化工项目向荆州开发区搬迁任务。 ( 2)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把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举措,各县市区地应制定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至 2020 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400 万吨标煤以下。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编 制荆州市清洁能源规划,制定清洁

16、能源发展、利用激励政策,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鼓励使用天然气,在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已铺设城市燃气管道的餐饮、宾馆等服务场所,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尚未铺设城市燃气管道的上述场所,必须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持续开展中心城区生活、商业等小蒸吨锅炉禁煤工作, 2017 年 7 月市区( 1670 平方公里)、县市城区及工业聚集区,实现除燃煤电厂、集中供热设施外全部禁止燃煤小锅炉,到 2020 年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将持续下降。 科学引导 高煤耗高污染行业发展。针对煤电、水泥熟料等高耗煤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新建项

17、目能评、环评制度,确保新建项目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耗煤行业新增产能严格实行煤炭减量置换。加快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节能改造工程;加快淘汰落后燃煤锅炉,推广清洁高效锅炉,全面推进燃煤锅炉和燃煤工业窑炉节能环保改造,减少煤炭消费需求。 改进用煤方式,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大幅度提高煤炭集中转化与集中治理,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 2020 年发电用煤占煤炭 消费的比重力争提高到 60%以上。加大热电联供,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积极推行“一区一热源”,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积极发展“热 -电 -冷”三联供。对纯凝汽燃煤发电机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18、最大限度地抽汽供应热网;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新建工业园区要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不具备条件的,须根据园区规划面积配备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城市建成区要结合大型发电或热电企业,实行集中供热。核准审批新建热电 联产项目要求关停的燃煤锅炉必须按期淘汰。逐步淘汰小型燃煤锅炉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到 2017 年,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逐步淘汰农村地区居民散烧煤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有条件的地区应实行集中供热。 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在荆州市内划定煤炭禁燃

19、区,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有条件农村地区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电能、地热能、燃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提升在用燃煤锅炉污染治理水平。积极推进在用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建设,所 有在用 65 蒸吨 /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2011)排放标准要求,所有在用 65 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应全面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排放标准要求。 20 蒸吨 /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纳入国家、省级、市级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应

20、按照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向各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严禁劣质散煤流通与使用。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使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研究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实施煤炭的清洁化 利用,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控制区内没有配套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禁止燃用含硫量超过 0.6%、灰份超过 15%的煤炭;居民生活燃煤和其它小型燃煤设施优先使用低硫低灰份并添加固硫剂的型煤。 强化重点用煤单位煤质管理。禁止企业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环保指标要求的商品煤。年耗用煤量大于 1000 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应建立用煤台账,包括用煤量、购销合同、煤炭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等内容;

21、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质检测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采购和使用煤炭。重点用煤企业要有优 质煤储备,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措施。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水能、太阳能、生物能、沼气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建设,大力发展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天然气资源开发,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增加清洁能源在城市终端用能中的比重,使城市能源结构趋于合理化。到 2020 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 8%和10%。 ( 3)强化重点行业固定源治理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排查工业源污染排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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