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案例分析答案1.企业的增值率为30(=(100-70)100),高于纳税无差别平衡点17.65,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负较轻。因此企业可通过将企业分设为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销售额分别为60万元和40万元,各自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2.该瓷器批发企业购进金额只占不含税销售额的20,远远低于纳税比重平衡点82.35,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肯定较高,因而“分劈成为两个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省税。 在不进行纳税处理的情况下,企业应纳增值税为: 应纳增值税15017一1501720204(万元) 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两个企业应税销售额分别为70万元和8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3的征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只需分别缴增值税2.1(703)万元和2.4(803)万元。 很明显,化小核算单位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15.9万元。 3.(1.)补缴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原因:无偿捐赠应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的同时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