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代词的发展(一)殷商时代1.甲骨文的人称代词: 第一人称:吾 我 卬 言 余 予 台 朕 第二人称:女 汝 尔 若 而 戎 乃 2.甲骨文的指示代词:之 、兹 (二)春秋战国时期:1.之:最初是指示代词,春秋战国已开始指代人,表现: 作定语的频率的减少。 在定语位置上的“之”一定是指示代词。定语位置上的指示代词为别的指示代词取代,如“此、是、斯”。如,之二虫又何知? (庄子)充当定语的“之”:诗经38例,墨子4例,庄子5例。宾语位置上的“之”:指代具体事物、抽象事物、不明确的事物具体的事物: 姜氏欲之,焉辟害?(左传隐公元年)抽象的事物: 先生所为文市义者,乃今日见之。(战国策齐策)指代不明确: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论语)人称代词:不仅是第三人称:他、我、你 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左传)若从君之惠而免之(我,知罃),以赐君之外臣首(知罃父亲,荀首)。(左传)谏而不入,则莫之(你,赵盾)继也。(左传)2.兹:泛指性指示代词,未见指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