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东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大 东 街 道 办 事 处二一七年十一月I目 录一、规划调整的背景 .1(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二)规划实施成效评价 .2(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4二、规划调整依据与过程 .5(一)调整依据 .5(二)简要过程 .7(三)主要成果 .7三、资料来源与数据采用 .8(一)资料数据来源 .8(二)规划基数转换 .9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1(一)耕地保有量的确定 .11(二)建设用地安排与空间拓展 .13(三)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4(四)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15(五)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6(六)土地整治相关区域划定
2、 .17(七)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18附表:大东街道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20152020 年)1大东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一、规划调整的背景(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土地利用结构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大东街道土地总面积为1145.0 公顷。 具体土地利用结构如下:(1)农用地。2014 年末全街道农用地面积为 88.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69%。其中耕地 63.6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5.55%;林地 0.8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0.07%;其他农用地 23.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7 %。(2)建设用地。2014
3、年末全街道建设用地面积为 84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3.3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814.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1.10 %;交通水利用地 25.9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2.26 %。(3)其他土地。2014 年末全街道其他土地面积为 216.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8.95 %。其中水域 216.1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18.87 %;自然保留地 0.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8%。2、土地利用效率(1)土地利用程度。2014 年末全街道土地利用率为 81.05%,略高于东港市 79.20%的平均水平;土地垦殖率为 5.55%,低于东港市40.73%的平均水
4、平;土地开发强度为 73.36%,远高于东港市 12.40%2的平均水平。(2)土地利用效益。2014 年末全街道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为 93.24 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 投资额为 71.45 万元/公顷,全街道地均地区生产总值为 20.33 万元/ 公顷。(二)规划实施成效评价1、主要指标执行情况(1)耕地保有量指标。 东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 现行规划”)未安排大东街道耕地保有量, 2014 年全街道耕地面积为 63.6 公顷。(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全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 1066.0 公顷,201
5、4 年全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814.1 公顷。(3)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全街道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 104.0 公顷,到 2014 年全街道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 30.4 公顷。(4)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未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5)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全街道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 60.0 平方米,到 2014 年全街道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 184.0 平方米。2、规划实施主要成效现行规划经批准实施以来,全街道严格落实各项规划措施,规划3实施成效显著:(1)耕地数量和质量得到有效保护。2014 年全街道耕
6、地面积为 63.6公顷。 规划 实施期间,全街道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和逐级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有效实施了对耕地的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持基本稳定。(2)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日益提高。规划实施期间,通过管住总量,严控增量, 盘活存量,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切实提高了土地有偿供应比例,通过 倒逼存量挖潜,优化了建设用地结构,2014年全市单位GDP耗地由2005年的23.47公顷/亿元下降到2014年的20.59公顷/ 亿元,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3)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得到优化。规划实施期间,通过不断完善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用地,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村用地
7、布局,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引导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全街道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持稳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从 2005 年的 64.32%提高到 2014 年的 78.92%。3、规划实施存在问题(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随着一系列经济振兴措施的实施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大东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截至 2014 年底,全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使用完毕。据测算,2015 2020 年全街道新增建设用地缺口约为 73.0 公顷,均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4(2)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科学发展观和
8、新的发展理念指引下,经济增长的立足点由扩大增量用地逐步转移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逐步提高,致使区域发展战略和城镇、工业、农业等发展格局发生局部调整,导致规划建设用地布局与宏观发展战略需求存在偏差。(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1、适应区域发展格局调整的需要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经济社会发展新理念,把握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等战略机遇,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确定的经济 社会发展目标,进一步突出耕地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大东街道需要重新定位各区域的功能,调整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适应区域发展格局调整的需要,有必
9、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2、缓解新增建设用地不足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已经逐步成为限制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有必要通过规划调整,落实上级规划追加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通过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和低丘缓坡地建设开发利用等建设用地整治活动扩展新增建设用地空间,破解新增建设用地不足的瓶颈。3、落实各项土地利用任务的需要为了落实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的各项任务,东港市对东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进行了调整,并5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了其所辖的各乡(镇、街道)。为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特别是
10、耕地保有量、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等指标,必须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二、规划调整依据与过程(一)调整依据1、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9)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政策规范依据(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 20174 号);(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3)国务院关于加强
11、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6(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 号);(6)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 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8)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14119 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12、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11)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12)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6240 号);(1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范和数据库标准;(14)其他相关政策、规范。3、相关规划依据(1)东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及其调整方案;(2)大东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7(3)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其他相关规划。(二)简要过程1、前期工作阶段完成工作组织准
13、备、技术准备、资料收集。主要收集的资料包括现行规划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及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基础资料和相关行业、部门规划资料等。2、成果编制阶段调整现行规划目标,优化耕地和建设用地布局,形成调整完善后的规划文本、 规划说明、规划图件等成果。3、数据建库阶段按照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建设的要求,将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纳入数据库,更新 现行规划的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文本数据、表格数据、元数据等成果。4、论证报批阶段按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报批要求,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经征求意见和履行专家论证、听证程序后,报丹东市人民政府审批。(三)主要成果1、文字成果(1)大东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
14、020 年)调整方案文本;(2)大东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8。2、图件成果(1)土地利用现状图;(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建设用地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3、数据库成果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三、资料来源与数据采用(一)资料数据来源1、基础资料来源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所采用的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于丹东市国土资源局、 东港市国土资源局、街道办事处、东港市直各部门涉及大东街道 20062014 年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资料。2、基础数据采用(1)土地利用数据。本次规划调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来源于东港市国土资源局,并经丹东市国土资源局确认的大东街道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分类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的需要进行了适当归并,将土地利用现状归并成两级分类,一级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二级地类,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含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含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含风景名胜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