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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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广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目 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事件分级1.5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2县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3 监测预警3.1监测3.2预警4 信息报告与通报4.1报告主体和时限4.2报告内容4.3事件评估5 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 2 5.2响应措施5.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5.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6 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6.2责任追究6.3总结评估7 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7.2信息保障7.3医疗保障7.4技术保障7.5物资与经费保障7.6社会动员保障7.7宣教培训8 附则8.1预案管理8.2名词术语8.3

2、预案解释8.4预案实施 3 广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已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和食品安全事件。1.4 事件分级 4 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 1)。1.5 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二)预防为主,

4、防治并重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四)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利用科学手段和技术装备,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规范日常食品安全监督职责,依法处置食品安全责任事件,宣传部门要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5 2 组织指挥体系2.1 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

5、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品安全办)负责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影响,预判可能达到级事件标准需市政府协调处置的,由市食品安全办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成立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 市指挥 部” ),统一领导、 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或市政府领导同志指定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外侨办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根据事

6、件处置需要,市指挥部可下设综合协调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检测评估组、社会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等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 2)。如事件涉及较大范围经济赔偿问题,可单设民事赔偿组,民事赔偿组牵头部门由市食安委临时指定,指导事件发生地食安委做好善后工作。 6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会商、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2.2 市、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较大、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

7、工作由事件涉及的县区级人民政府参照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运作模式,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跨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及技术支撑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3 监测预警3.1 监测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工作,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等媒体上有关食品安全舆情热点信息的跟踪监测,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必

8、要时,向相关部门和地区通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食品安 7 全突发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3.2 预警3.2.1 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标准执行。3.2.2 预警信息发布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各自职责规定

9、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波及的地区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下一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3.2.3 预警行动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 8 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

10、信息和热点敏感食品安全舆情的收集、核查、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预估事件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经分析评估和调查核实,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标准的,按本预案处置。(2)防范措施。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扩大。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加强对食品安全应急科普方面的宣传,告知公众停止食用或者使用不安全食品。(3)应急准备。通知应急队伍和负有相关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组织专家解读,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加强相关舆情跟踪监测,主动回应社会

11、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3.2.4 预警解除发布预警的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等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者宣布解除预警。当研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应当适时终止相关预警行动。4 信息报告与通报4.1 报告主体和时限 9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续报、终报责任意识。加强信息直报系统建设,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性、准确性,增强信息通报、共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

12、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含疑似病例)2 人及以上或严重危害生命健康 1 人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计生部门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核实,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立即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4)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5)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

13、、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件相关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举报。(6)有关监管部门获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接到食品安全事 10 件报告或举报,应第一时间通报同级食品安全办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食品安全办和其他有关部门通报。(7)食品安全办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办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上报。(8)按照“属地管理 ”原则,食品安全突 发事件信息报告实行逐级上报,但对经研判认为重大、敏感的信息,特殊情况下可越级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9)接到事件信息的有关部门经核实事件发生地不在本行政区域时,需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办报告。4.2 报告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报告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和当前状况等基本情况。有关监管部门初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信息来源、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程度、先期处置、发展趋势等信息;根据事件应对情况可进行多次续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进展、发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查详情、原因分析等信息;终报应包括事件概况、调查处理过程、事件性质、事件责任认定、追溯或处置结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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