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公司采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供应商行为,降低采购风险,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的管理以及与此相关部门的管理。引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职责1、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档案(包括资格预审、业绩评价等资料),负责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并建立供应商选用、续用、评价记录;负责对所提供产品的初步检验,发现问题后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2、厂办公室责任人负责对业务人员提出的各个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并组织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3、最后汇总所有相关资料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4、厂办公室负责对合格供应商名录、档案及供应商选用、续用、评价记录等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管理要求1、新供应商资格预审(1)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