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在我国,以救助中心为依托的机构救助模式已经成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主流模式。目前,绝大多数救助中心都能够满足流浪儿童基本服务的要求,但对于因各种原因滞留在救助中心的儿童,他们更需要包括心理辅导、社会适应和成长训练以及义务教育等更广泛的服务。本文从优势视角出发,分析将这一理论视角用于流浪儿童机构救助的现实意义,进而探讨机构对儿童进行有效救助的路径。论文关键词:优势视角,流浪儿童,机构救助流浪儿童问题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陈微将流浪儿童定义为年龄在18岁以下,脱离家庭和离开监护人的看护,流落到社会超过24小时,失去基本生存和可靠保障而陷入困境的少年和儿童。据国家民政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流浪儿童总数在15万左右,并呈增长态势。随着2003年城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国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从消极的收容管理走向了积极的救助服务。这反映了我国社会政策的意识形态在取向上越来越重视人的“福利权”。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正式归民政部门管理,开始走上专业化的道路。2006年中国共建成了130个专门为流浪儿童提供的救助保护中心,以救助中心为依托的机构救助模式已经成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