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特殊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前进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规律,是社会文明和教育发展程度的另一个标志。我国高等特殊教育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20年来,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以及特殊教育事业的长足进步,高等特殊教育逐步兴起,相关的理论研究和探讨也不断涌现。对这些研究进行阶段性总结与分析,对于了解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己取得的成就,把握研究的现状与动向,引导社会大众包括教育决策者树立高等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促进高等特殊教育良好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1高等特殊教育概念的界定目前国内对高等特殊教育尚未达成一致的理解。一部分人认为,高等特殊教育即残疾人高等教育,是指中等教育阶段以上的特殊教育。它是特殊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除为少数天才少年在一些高等院校开设专门的班级(如一些大学中的少年班)外,多指为有视、听、肢体等方面残疾青年举办的高等专业教育;或者也可以理解为是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建立在完全的中等教育基础上的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专业教育,以培养他们成为社会有用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残疾人高等教育仅仅是高等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