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学家陈继儒在读书镜中记载,明朝时有个浙江人郭南到江苏常熟做知县,颇得民心。常熟附近有个虞山,那里特产软栗。老百姓就摘了很多栗子当作土特产送给郭南。不承想,郭县令见了栗子并未笑逐颜开,倒显得非常紧张,随即一道命令下来,让种栗子的百姓把地里的栗子全都拔去。理由呢,按照相关记载,说是“异日必有以此殃害常熟之民”,意思是早晚有人会因为这栗子侵害你们。这句话,里面其实少了一个关键字“人”,说完整了应该是“异日必有人以此殃害常熟之民”。可是谁会用栗子害人呢,似乎难以理解,郭县令也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让老百姓照自己说的办。答案最终由陈继儒揭晓,他在另一本书见闻录中记载了一个相似的故事。某文姓大人在浙江永嘉做官时,当地出产特别好吃的梨子。有人当作礼物送给朝廷“中官”,也即太监,结果让太监尝到了甜头,于是借着皇帝的名头传下令来,让当地年年都要交梨,充当贡品。文大人得知此事,说:“梨于民何济,使岁为例,其何以堪!”意思是这梨年年都要上贡成了惯例,老百姓哪受得了!于是带人将本地梨树砍了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