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采购物资的管理,统一采购物资的进货渠道和价格,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一、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各类原材料、辅助材料(包括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及职工福利、劳保用品等各类采购物资。 二、采购计划 1、根据办公与生产需求情况,每周一、周四上午由相关负责部门提报采购物资需求计划,经有关副总审批后,报财务部门。采购物资需求计划中要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需求到位时间。一般物资需求计划应于一周前提报;特殊物资(涉及需加工制做的非标件等)应提前15 天提报。 2、劳保类用品(如:手套、口罩、扫帚、笤帚、棉纱、拖把等)以及日常消耗类(如:电焊条、切割片、节能灯、生料带、常规螺栓、螺帽、发货托盘等)由仓库部门根据日常消耗量及库存情况提报计划。其它部门不再提报此类物资的采购计划。 3、财务部门于周一、周四下午汇总各部门提报的采购物资需求计划,报审计部门审批后(审计部门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批),转入供应部组织实施。 4、各单位对于无计划又因特殊情况需求的物资,应及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