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施工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1)、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2)、合理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3)、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4)、为员工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的采购,原则上由项目部负责,其它单位不予分散采购。购入的劳保用品需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等三证。(7)、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8)、所有员工在作业过程,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9)、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10)、员工内部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