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招聘及录用、各级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考勤及各类假期管理、奖惩、待遇、福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第三条 本公司在册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规定。第二章 员工招聘及录用第四条 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筹安排,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办法面向社会吸收员工。第五条 本公司招聘及录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六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二)具备专业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三)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四)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五)一般职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六)凡应聘本公司职员,应提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