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战略规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战略管理,更好地整合优势资源,获取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战略规划的组织、内容与流程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第二章 战略规划组织与职责第三条 公司设立战略规划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下设战略规划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公司战略与运营管理部作为公司战略规划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第四条 委员会是公司战略规划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其职责是:(一)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所有关战略规划的各项指示和决定;(二) 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目标;(三) 审批战略规划工作计划与方案;(四) 审批公司战略规划,形成决议;(五) 对公司战略规划相关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六) 指导办公室战略规划工作。第五条 办公室是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一) 编制公司战略规划工作计划与方案;(二) 编制公司战略规划;(三) 贯彻执行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四) 完成委员会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