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初步成果公示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绘就全市规划一张蓝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 办明电 201658 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衔接 2017 年 8 月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出台的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 年),市发改局、城乡规划局、住建局共同组织编制了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 年),现已形成了初步成果,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工作安排,公示期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月 26 日,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6 日。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信
2、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受理部门: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城乡规划局、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邮箱:MZGH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50470 (电话)、0753-2188131(传真)(上班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 2:30-6:00)。 通信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市政府大楼三楼梅州市发展和-2-改革局 (来信请在信封注明: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公示反馈意见)。邮政编码
3、:514021。附件: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 年)(公示文件)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 年 12 月 26 日-3-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 年)(公示文件)一、规划背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更是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与推进深层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契合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梅州市抢抓“两大政策”机遇,扭紧“三大抓手” ,建设“一区两带六组团” ,
4、全力加快振兴发展步伐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规划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 、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68 号)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粤发201413 号) 、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 年) 、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等规划和政策文件,主要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市新型城镇化的总体目标、发展路径、空间布局、重大任务、近期行动计划和体制机制改革等关键举措,同时展望
5、 2030年梅州市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与方向性安排,是指导我市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规划与行动纲领。-4-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省“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总目标,落实“两大振兴政策” ,扭紧“三大抓手” ,全力建设“一区两带六组团”发展新格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为重点,以加强产业转移园与城镇联动发展为关键,切实
6、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保护客家文化与生态文明,完善城镇化发展机制,探索具有山区特色的梅州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城镇承载力和产业就业吸引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发展成果。五化同步,城乡统筹。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同步发展,实现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着力促进-5-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
7、、就业转移、人口集聚、文化传承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统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产城联动、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优化布局,集约高效。以山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安全格局为基础,构建区域联动、组团发展的开放型城镇化空间格局,形成以人口城镇化承载能力为依托的新型城镇体系,促进梅州市中心城区、各县(市)中心城区与小城镇协调发展,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城市集约紧凑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生态优先,文化传承。坚持在城镇建设过程突出山区自然景观特色与客家优秀历史文化特征,大力推动生态文化
8、与客家文化相融合,在生态保护政策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尊重自然本底,在城镇化过程中强调自然和人文价值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形成彰显梅州山地丘陵、滨江田园和客家风貌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打造客家人共同精神家园。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把握城镇化发展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服务供给、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营造制度环境等方面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引导市场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使城镇化成为-6-市场主导、有机生长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长远谋划,分步实施。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愿景,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近期目标,以
9、新型城镇化为抓手,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循序渐进、先易后难,近期着力补齐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短板,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转移。远期加强顶层设计,抓住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智慧城市、体制创新等发展机遇大胆探索,确保梅州特色城镇化道路健康可持续发展。三、发展目标以实现人的城镇化为统领,建成人口城镇化质量更高、产业与城镇空间格局更合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更强、生态文明与客家文化保护更优的山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城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努力实现振兴发展,加快建设富庶美丽和谐幸福梅州。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质量显著提升。全市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到 2020
10、 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 5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努力实现不少于 30 万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梅州市“一区两带六组团”的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小城市和重点镇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城镇人口向梅州中心城区集聚态势更加明显。到 2020 年,中-7-心城区扩容提质成效显著,六大地方性城市组团、22 个中心镇和一批专业特色镇协调发展,多中心、网络化的城镇体系成型。 城镇要素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持续增强。至 2020 年,全市人均 GDP 达到33000 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
11、 4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 167亿元。城镇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逐步完善,至 2020 年,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 99%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85%,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建设完成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917 套,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5 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保障。城镇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至 2020 年,建成与周边城市全面对接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 30%以上,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 100%,城镇生活污水
12、处理率 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以上,城乡宽带接入能力达到 100%水平。城市管理更加人性化、智能化,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经济化、经济绿色化的发展方式成效显著,城镇空间品质和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至 2020 年,耕地-8-保有量 15.9 万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110 平方米,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8 平方米,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3%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96.5%以上,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城市治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
13、破。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生态文明制度等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有序流动、安居乐业的制度环境形成。四、发展道路围绕人口城镇化道路、城镇化空间格局、特色现代城镇建设、客家文化和生态文明保护四个核心要素,探索“人、产、城、文”一体的山区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促进“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的交融互动与有机统一。积极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发展路径。积极推进山区特色的人的城镇化进程,顺应新技术发展与空间尺度变革的新机遇,立足人口净流出地区和农业人口大市的发展实际,依托生态环境和客家人文资源优势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具有较强人口城镇化吸引能力的空间载体,制定完善针对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农民就业创业
14、保障等方面的城镇化体制机制,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打造产城融合、创新驱动的产业集群化发展平台。以梅州高新-9-区、各级产业转移工业园为重点,在推动产业要素空间集聚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园区所在行政单元的城镇化进程,通过配置高标准的公共服务设施,塑造高品质的人居环境,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技能劳动力安家落户,实现以产兴城、以城聚产和产城融合。同时,还要通过因地制宜利用山区特色人文自然资源,依托中心镇、专业镇和特色小镇,发展现代化农业和特色旅游业,构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山地特色、绿色低碳的现代化新型城镇空间。以保护梅州山水脉络为前提,构建依山顺势、显山露水、森林围城的特色城镇风貌,推动
15、以台地开发为特色的山地工业园建设,以缓坡开发为主的山地宜居城镇建设,加强低丘缓坡用地生态重建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和城乡客运交通体系,发展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提升居民出行效率和品质;建设“覆盖城乡、基本均等”的公服网络,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序引导低碳城市、海绵城市建设,促进城镇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打造山区现代化新型城镇。塑造客家文化与生态文明协同保护的城镇化风貌。将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视为梅州城镇化发展的核心优势和彰显城镇软实力的关键资源,围绕建设“世界客都”的目标,加强历史文化载体保护,推动文化传承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强特色名居建筑研究,-10-促进城镇建设与文化风
16、貌相互融合。同时,要加强生态空间格局构建和生态控制线划定,构建全域覆盖的城乡公园体系,在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巩固山区生态屏障的地位与作用。五、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速破除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进一步细化人口发展目标和人口市民化任务,加快完善教育、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完善在住房、就业、医疗、子女入学方面的公共服务供给,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从价值观念、社会认同、生活方式上逐步融入城市社会,建立具有梅州特色的人口市民化保障与管理体系。到 2020 年,梅州市常住人口 450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5.1%,城镇人口 248 万人。较 2015 年城镇人口增长 40.5 万人,其中自然增长 10.5 万人,农业转移人口 30 万人。初步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由政府财政承担成本部分,各级财政分担比例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到 2030 年,梅州市常住人口 485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1%,城镇人口 296 万人。较 2015 年城镇人口增长 88.5 万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