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刻剖析狄治民案件心得体会范文两篇深刻剖析狄治民案件心得体会:扫黑除恶也要下药有方日,河南省三地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洛宁县狄治民涉黑团伙案涉及的名公职人员。此前,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狄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随着法庭审理,涉案公职人员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中共中央、国务院于 2018 年 1 月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通知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在钱权交易下放弃职责,忘记初心与使命,“乐此不疲”地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啃食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导致党和政府公信力缺失。随着此次河南省
2、三地法院审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的推进,黑恶势力与“保护伞”如何勾结,沆瀣一气的违法行为也逐渐为人们所了解。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吃请、受贿、合伙做生意,与黑恶势力结成利益共同体;二是违反组织原则操纵入党,让黑恶势力进入基层党组织,为其编织政治“外衣” ;三是通风报信压案不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若无睹,一味地包庇袒护,使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正义无法伸张。找准了“病症” ,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指日可待,只要对“症”下“药” ,就可“药到病除” ,就能斩断“利益链” ,进而掀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一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3、形成不敢保的惩戒机制、不能保的防范机制、不易保的保障机制。二是在制度“执行”上下大功夫。仅仅有好的制度还远远不够,没有执行,一切都是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查处和追责力度,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要严厉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是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 ,无异于党员干部队伍的“硕鼠” ,不容小觑,更不能容忍,务必要铁腕惩治、严惩不贷。深刻剖析狄治民案件心得体会:扫黑除恶需及时,以防成为灯下黑6 月 15 日,有河南“扫黑除恶第一案”之称的“狄治民涉黑团伙案” ,第一批涉案赃款返还工作在董
4、寺村进行。132 户村民拿到 15.2 万元退返赃款,涉及保洁员工资补助、沼气池建设补助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三项。数十名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员分成 5 个组,将这些赃款返还到村民手中。此事件一出,尽管案件还在办理,当地百姓认为:谁给乡亲们出了这口多年的“恶气” ,谁就该被写进“教科书” 。狄治民自 1997 年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十八兄弟会”到2005 年扰乱选举自封主任。此后不断连任把持基层政权十几年,直至去年被逮捕。他们团伙组织的种种行为,长达十几年间无人知晓,而到今年年初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风暴”中,狄治民团伙一个个被卷离了他们的宝座。事件发生后,纪检监察部门与警方合力深挖背后“保护伞”进行调
5、查,8 名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相关涉案人员陆续投案。负责这次返赃活动的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说,狄治民涉黑团伙把持董寺村基层政权十余年,这是首次返赃。随着专案组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后期还有类似的返赃活动。经查,狄治民涉黑团伙和相关人员骗取、侵占、贪污和克扣的相关涉农资金名目众多,除上文提到的三项,还有国家科技示范娃娃鱼养殖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普九”项目资金、村卫生室改造项目资金等。为确保继续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一要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发动工作要铺天盖地、家喻户晓,让群众充分信任、充分参与检举揭发,让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悬崖勒马;三要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对黑恶势力的线索摸排要彻底扎实、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四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扫黑除恶责任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