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离处理流程各分公司、各部门:为依法规范用工,合理约束员工履行上岗义务,作为公司考勤、考核、奖惩制度的补充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对于员工旷离,要求各分公司、各部门按照本流程规范处理: 各分公司、各部门每日10:00前将当日员工出勤情况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针对旷工员工做如下处理(旷工定义: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 1、在员工旷工第一日,发送手机短信并打电话,告知员工其行为已属旷工及旷工的后果,电话通话应作录音(附件1)。 2、在员工连续旷工第四日,以邮件、信件或当面签收的形式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附件3),发送短信通知其公司已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附件2)。3、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同时,在公司员工食堂,办公楼大厅两处进行公示(附件4),公示期3天,并拍照取证。4、旷离员工工资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工资方案等公司规章制度正常核算,工资做记账处理,且公司有权追究因其旷工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5、遇有同公司、同部门、同岗位、同车间五人以上集团旷工情况的,各分公司、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