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并非自明朝起,却在明朝发扬光大。当时的考试分为三级,第一级是院视,考试者统称为童生,考试范围是州县,在这个考试中合格的人就是秀才。考试成绩有六等,只有考到高等的才能得到秀才的称号,考到一、二等的才能有资格去参加更高的考试,叫“录科”。考中了秀才,从此就摆脱了平民的身份,大小也是个知识分子了,还有某些特权:可以免除一人的徭役,见到县长大人可以不下跪。但你并不是官。下一级的的考试是乡试。是省一级的统考,三年才有一次,一般在八月,由省出题,过关的才是举人。获第一名的叫解元。举人是有资格做官的。当官的死了就有机会轮到举人。接下来的考试会试。你的对手将是其他省的精英们,朝廷将在你们中间挑选三百人左右,取得贡生,第一名是“会元”。要当进士,还要过一关。通过会试的精英们面对的最后一道考验是殿试。考试的方式是皇帝提问,考生回答内容主要是策问。皇帝及大臣根据考生的表现划分档次,共有三甲。一甲三个人,叫“进士及第”,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叫“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赐同进士出身”。可以当个八品县丞的官了。八股文八股是明朝的创造。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