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卡的管理,明确管理的工作流程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员工卡”具有电子身份识别和电子钱包的双重功能,在公司内部可用于工作考勤、门禁认证、食堂餐饮及商务中心日用品消费;卡内信息包括员工姓名、所在部门、补贴金额。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务)合同的在岗人员及借聘人员。第四条 员工卡仅限本人使用,请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第二章 员工卡日常管理第五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员工卡的制作、发放、补办、注销、工作餐补助、人员出入及车库道闸门禁等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卡的审核和考勤管理。第六条 员工本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后,凭“新员工入职通知单”,领取员工卡。第七条 员工卡补办(一) 员工若遗失员工卡,应及时通知综合部申请挂失员工卡,在本人填写补办申请表、缴纳员工卡工本费后进行补办,由于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二) 卡片出现质量问题(如消磁),填写补办申请表后免费换领;人为原因造成卡片损坏的(如弯折),需填写申请表并缴纳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