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题报告 大国碳排放衡量指标的比较研究 一、立论依据 1.研究意义、预期目标 作为人类社会 21 世纪面临的最重大的挑战之一,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环境外交的主要议题。围绕防止气候变暖的国际谈判不仅关系着人类的生存环境,而且可能对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由于气候变化超出一般的科学问题,涉及人类社会的生产和消费模式、生存空间和发展权等社会经济各个领域,使得全球气候谈判面临巨大挑战。 为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目标,自公约生效以来,各国研究机构陆续提出多种碳排放 限额分配方案。其分配原则也不尽相同,有的提倡效率,有的主张公平,有的基于现实,有的考虑历史责任
2、。不同的分配原则与方法代表了不同的利益取向。当前,面临哥本哈根会议就 2012 年后全球减排行动作出安排, G8 首脑再次强调相对于工业革命前全球地表温升控制在 2 摄氏度 以内, 2050 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至少减少 50%的全球长期减排目标,并承诺发达国家自身至少减排 80%,而且越来越倾向于把减排的基准年份定为 1990 年,并力图将上述全球长期减排目标涉及各国义务的分担, 因 事关 各国 根本利益,从而使碳排放权分配问题再度成为新的热点。 围绕如何确定碳排放空间的分配,各国在指标选择、阶段目标设定、技术和资金转让等问题展开激烈的争吵,以期为自身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鉴于碳排放衡量指标是评
3、价各国历史责任和确定碳排放空间分配的依据,因而成为全球气候政治谈判的焦点之一,引发学术界对碳排放衡量指标的研究。 本文从 气候谈判中涉及的公平公正原则 出发,通过系统阐述 国际上主要的碳排放衡量指标(国家排放总量、累积排放总量、人均排放指标、人均累积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 结合定量剖析这些评价指标的优缺点及其局限性。 并基于平等主义原则和责任原则 , 提出 “工业化 人均累积 排放量 ”的 新指标。 最终,希望所获资料能为合理评价历史责任和确定碳排放权的分配提供依据。 另外,本文基于世界资源研究所( WRI)、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 EIA)等机构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选取美国、日本、英国、德
4、国、法国、意大利等世界主要工业化国家( G6 国家),以及中国、巴西、印度等 3 个主要的发展中国家作为分析对象进行定量评价。因为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国际关注的焦点,而且其当前和未来的减排政策将影响国际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实现。以1 这些国家作为研究对象来分析当前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指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国内外 研究现状 最早应用的衡量指标是国家排放总量 ,即以国家为单元计算碳排放总量。国家排放总量考虑到各国的主权性,其值越大表明一国应承担更大的责任,进而需要承担更多的减排义务和成本。现在以欧盟为首的一批国家倡导“碳帽”( Carbon Cap)这样一个减排目标,即限定各国的排放总量上限,
5、支持这个观点的代表人物 Stern( 2008)认为在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上,因为排放所涉及的最终政策目标 气候变化 存在太多不确定性和道德伦理的考虑,而价格对于这些因素是非常敏感的,所以建议采用限制总量的政策来进行控制。批判此观点的国内 学者潘家华( 2009)在基于人际公平的碳排放概念及其理论含义写到发展中国家人口占全球人口的 80%,基本需求尚未满足,未来必将成为全球排放的主体。从长远来看,建立在国家排放总量上的减排制度显然忽略了个体上的公平性,忽略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 后来,发展中国家学者指出了人均温室气体排放的概念,试图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争取发展空间。人均排放指标反映各国平均每个人对全
6、球气候变暖排放的贡献,其值越大表明一国平均每个人占用更多的全球气候资源。而发达国家学者在人均排放的基础上提出了“紧缩与趋同”方案。陈文颖等人( 2005)发表的全球未来碳排放“两个趋同”的分配方法中说到此方案的特征是忽视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历史排放的不公平以及现实排放的不公平,而且继续承认未来排放的不公平。这意味着未来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水平不能超过发达国家,只能在发达国家发展的水平之下发展。 累积排放概念最早见于巴西政府于 1997 年提出的“巴西案文”。该案文估算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排放源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相对贡献,旨在量化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陈文颖等( 1990)介绍了巴西提案中有效排放量的概念
7、,从历史责任和公平性的角度探析了该指标的合理性与局限性。吴宗鑫等 ( 1998)发表的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与碳排放限额分配中表明,考虑历史碳排放责任的人均原则,将使历史累积排放量较大的地区如北美、西欧、东欧及前苏联的碳排放限额有大幅度的下降,而发展中国家地区的碳排放限额则有较大增加如亚洲计划经济国家、非洲。可见,碳排放衡量指标必须考虑历史责任,这可以促进南北间资源的转移,对我国也有利,是我国在环境外交谈判中应坚持的分配原则。然而,累积排放只考虑国家的历史排放总量,而不考虑人均排放,只强调污染者要为历史排放付费,而没有考虑各国的发展阶段差异及其现实及未来发展需要,在体现人际 公平方面存在不足。 人
8、均累积排放最早由中国气候科学领域的学者在“巴西案文”基础上提出,以体现人均尺度上的历史累积排放对气候变化的贡献。任国玉等( 2002)从公2 平性的角度探析了历史累积排放量等指标,指出了人均历史累积排放由于其公平性,在未来的全球气候变化历史责任分担研究中应该受到进一步重视。国家利益和政治诉求不同,公正原则是否适用全球气候政治谈判存在很多分歧。有些学者认为要重视责任原则。王毅( 1997)在谈到公平原则时,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具有平等发展的权利,享受平等发展的利益。公平在时间尺度上应该延伸到历史和 未来两个方向,既要为历史做出补偿,又要为未来留下机会。”但Grubb( 1992)反对责任原则,原因
9、是因认知受限,发达国家过去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并不是有意的。 碳排放强度指标以 GDP 为单位计算碳排放量。将减排活动与经济的发展相结合,是美国在 2001 年退出京都议定书后所提出的名为晴朗天空与全球气候变化行动的所谓京都议定书替代方案的核心思想,即在不损伤经济增长能力的情况下,降低单位 GDP 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何健坤和刘滨( 2004)完成的文章作为温室气体排放衡量指标的碳排放强度分析中强调以碳排放强度作为 衡量指标,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可以承认和反映其对减缓气候变化的贡献;但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则不能只谈这单一指标,而必须将碳排放强度的下降率大于 GDP 增长率作为重要基准。 碳复合指标是期
10、望能寻求折衷点,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力图将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结合起来,如陈文颖( 1998)考虑人均碳排放量与碳排放强度的结合;二是试图反映更多的公正原则,如将人均 GDP 与人均碳排放量结合在一起。 国际贸易排放指标是对国际贸易的产品和服务的碳排放的关注,有利于准确确定各国最终消费的产品和服务的碳排放,有利于为公正衡量各国的碳足迹提供 准确数据,最终合理地确定碳排放的责任者。国内学者樊纲( 2009)在第一财经日报中发表了题目为以人际公平确定碳排放责任的文章。他提出应把世界的碳排放归于消费,而不是生产的排放。具体而言,是要从 1840 年工业化开始,全世界按照人均消费累积的排放作为减排责任的基
11、础之一。最直接的理由是:在全球化背景下,造成碳排放的商品可能出口到国外,国外消费者将享用商品 也正如此,减排责任就不能单由生产者所在国或地区承担。李丽平,任勇,田春秀( 2008)在国际贸易视角下的中国碳排放责任分析中也有类是观点,中国作为“世界工 厂”的碳排放中,如果增加的排放是发达国家造成的,应该由这些出口产品的消费者负责。直接的说,中国这部分碳排放的“消费量”应该由中国产品贸易国负责和买单。这一点也应成为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后京都谈判中与发达国家进行谈判的重要砝码之一。 总之,这些指标都存在不同的优劣性,往往侧重于一个或多个公正原则,从而为不同利益取向的国家接受。现有研究忽略了公正性的系统
12、框架,并往往关注单个碳排放衡量指标的公正性评价。 3 3.参考文献 1苏利阳,王毅,汝醒君,陈茜 .面向碳排放权分配的衡量指标的公正性评价 J.生态环境 学报, 2009, 18( 4): 1594-1598. 21997 年通过、 2005 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在第一承诺期,即从 2008-2012 年期间,主要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 1990 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 5.2%,其中欧盟将6 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消减 8%、美国消减 7%、日本消减 6%、加拿大消减 6%、东欧各国消减 5%-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可将排放量稳定在 1990 年水平上。 3Stern N, 2008
13、. Richard T. Ely lecture: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08, 98(2): 1-37. 4潘家华,郑艳 .基于人际公平的碳排放概念及其理论含义 J.世界经济与政治, 2009( 10) . 5张志强,曲建升,曾静静 .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指标及其定量分析 J.地理学报, 2008,63( 7): 693-702. 6“波兹南谈判”中国首提使用“人均累积碳排放” J.节能与环保, 2009( 02) . 7陈文颖,吴宗鑫,何建坤 .全球未来碳排放权“两个趋同”的分配方法 J.清华大
14、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5, 45( 6): 850-853, 857. 8陈文颖,吴宗鑫 .关于温室气体限排目标的确定(巴西提案) J.上海环境科学, 1999,18( 1): 5-7. 9陈文颖,吴宗鑫 . 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与碳排放限额分配 J.中国环境科学, 1998,18( 6): 481-485. 10任国玉,徐影,罗勇 .世界各国二氧化碳排放历史和现状 J.气象科学, 2002, 30( 3):129-134. 11RINGIUS L, TORVANGER A, UNDERDAL A. Burden sharing and faimess principles in int
15、ernational climate policyJ.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 Politics, Law and Economics, 2002, 2: 1-22. 12王毅 .中国在全球环境挑战中的地位与作用 C/见中国环境学会,中国生态学会 .1997 中国环境论坛 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会议论文集 .北京: 1997:148-154. 13MINTZER IM. Confronting Climate Change: Risks, Implications and ResponsesM. Cambridge: Cambrid
16、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305-322. 14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 ICJ Reports: Case concerning the continental shelf-Malta/LibyaR. ICJ, The Hague: 1985. 15高广生 .气候变化与碳排放权分配 J.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2006, 2( 6): 301-305. 16徐嵩龄 .试论国际环境条法中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兼评全球二氧化碳减排规则 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1999( 04) . 4 17US Census Bureau.
17、 IDB-Rank Countries by Population. http:/www.census.gov/ipc/www/idbrank.html 18何健坤,刘滨 .作为温室气体排放衡量指标的碳排放强度分析 J.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4, 44( 6): 740-743. 19以人际公平确定碳排放责任 N.第一财经日报, 2009. 20李丽平,任勇,田春秀 .国际贸易视角下的中国碳排放责任分析 J.环境保护: 2008( 06) . 21陈文颖,吴宗鑫 .碳排放权分配与碳排放权交易 J.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998( 12): 15-18. 二、研究方案 1.主要
18、研究内容(或预期章节安排) 1 当前主要国 家提出的衡量指标 1.1 欧盟提出国家排放总量 1.2 巴西提出累积排放概念 1.3 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提出人均累积排放指标 1.4 美国提出碳排放强度指标 2 碳排放衡量指标的定量分析 2.1 国家排放指标 2.1.1 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大国的比较 2.1.2 国家排放指标的优点 2.1.3 国家排放指标的缺点 2.2 人均排放指标 2.2.1 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比较 2.2.2 人均排放指标的优点 2.2.3 人均排放指标的缺点 2.3 碳排放强度指标 2.3.1 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大国的比较 2.3.2 碳排放强度指标的优点 2.3.3 碳
19、排放强度指标的缺点 3 发展新的衡量指标 工业化人均累积排放量 3.1 提出“工业化人均累积排放量”新指标 3.2 新指标的计算方法 3.3 新指标的计算结果 4 结语与讨论 5 4.1 衡量碳排放的指标要遵循两个原则 4.2 通过对上述衡量指标的研究得出的结论 4.2.1 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 4.2.2 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应努力实施人口控制政策 4.3 必须认清的四个事实 2.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 实施方案: 本文是对大国碳排放衡量指标 的 比较 研究,需要大量的理论支持及 文献资料作为研究的基础,是从公正的角度系统总结 ,论述和分析国际上主要的碳排放衡量指标,再者基于主要公正性原则发展
20、潜在的碳排放衡量指标,为合理评价历史责任和确定碳排放权的分配提供依据。 因此,需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图书馆的数字资源,大量阅读 有关碳排放衡量指标方面的文献资料,查看相关的统计年鉴,收集 G6 和 G3 国家的 相关数据,并深入了解国内外对此领域的研究情况及最新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选取切实可 用的数据,运用一定的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对比研究,提出新的衡量指标,能更合理地划分大国之间的碳排放责任 。 进度 计划 : 第 6 学期第 19-20 周至第 7 学期 第 1-5 周: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广泛收集、研究相关文献资料,完成毕业论文选题。 第 7 学期第 6-12 周:在指导教师
21、的指导下,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撰写;参加开题答辩,进一步论证选题价值、确立主要研究内容,论证研究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 7 学期第 13-14 周:撰写论文详细提纲,交给导师批阅,反复修改,保证论文结构的合理性。 第 7 学期第 15-20 周:开始写毕业论文,完成初稿。 第 7 学期寒假:结合毕业论文选题开展调查研究。 第 8 学期第 1-2 周:在导师的指导下进一步写作、完善毕业论文。 第 8 学期第 3-6 周 :在导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毕业实习的机会,结合毕业论文内容开展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完成论文。 第 8 学期第 7 周:在导师的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毕业论文;定稿并上交。 第 8 学期第 9-11 周:参加毕业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