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百年来的史学,从最初的中国法制史“一枝独秀”,到中国法律思想史与中国法制史“比翼双飞“,再到中国法律文化史和中国法学史(含中国法律史学史)引领众多的分支学科“百花齐放”,体现了中国法律史“学科群”的学科结构的动态性和性。中国法律史学的创新,除了选题的创新、史料的创新、的创新和的创新2,更亟待学科制度的创新。关键词 :中国法律史学、学科结构、学科制度世纪之交的时候往往是多事之秋。上个世纪末才提出建设主义市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口号已经先后被热烈讨论过;刚刚迈入新世纪小康社会的人们又遇上中国实现加入世贸组织、北京成功申办奥运和足球闯进世界杯等一连串振奋人心的大事。然而,法律史学科却逐渐淡出人们热闹的视线,中国法律史学似乎因为未能充分提供建设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的“本土资源”,也无法直接与WTO等国际规则接轨,在“史学危机”之中被推挤到了学术的边缘。有学者曾承认:“法律史,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人才流失,经费不足,各个分会无法开展活动,法律史论丛连着好几期压在出版社许多年未能面世。”3进入新世纪后,“近来国家的两项举措引起了法史界的震动,一是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