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内容提要: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讨论应当针对具体的侵权行为类型和责任形式。停止侵害作为物权保护方法的责任形式,不管因何种侵权行为引起,均不以侵权人的过错为必要条件。赔偿损失作为债权保护方法,其归责原则必须针对具体的侵权行为类型,在慎重的利益衡量和政策选择的基础上确定。在这里,社会公共利益,即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我国的立法、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立法以及TRIPs协定的要求来看,侵害知识产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都应当是过错责任原则。 归责原则是民事责任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中一个基本而重要的问题。就立法而言,归责原则所体现的是立法者对相互冲突的民事利益的平衡和选择,就司法而言,归责原则关系到民事纠纷的正确解决和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因此,归责原则历来受到侵权行为法学者的关注和青睐。近年来,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成为知识产权法学界和审判实务界讨论的热点之一。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法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包括归责原则在内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还不免幼稚,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