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宁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修改稿)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 201621 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和广西儿科医师培养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桂卫发201628 号 )精神,缓解我市儿童医疗卫 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2、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 十三五” 期间,制定实施儿科医务人员培养规划,通过“培养一批、转岗一批、提升一批” ,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让每一个儿童都享有便捷、均等、优质、连续的健康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 -二、工作目标到 2020 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
3、、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 2.2 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0.69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 1 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三、实施步骤(一)政策制定部署阶段(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于 2017 年 7 月底前制定辖区“十三五” 期间儿科医务人员培养规划和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具体措施,协调各有关部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二)措施落实阶段(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逐步
4、落实各项措施,实现儿童医疗服务医务人员和病床数达到任务目标数,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考核评估阶段(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督导制度,对重点任务设置年度指标,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考核。四、主要任务- 3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缓解儿科医师短缺问题。1.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进一步加快实施儿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鼓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完成儿科专
5、业招生任务基础上,根据基地培训能力扩大招生数量,在资金安排上向儿科倾斜,每年儿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17 人,对选择进入儿科培训基地参加儿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培训对象,在享受原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和自治区专项补助基础上给予 10000 元/人年儿科医师培训市级专项补助,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2.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支持并鼓励开展执业医师向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每年完成培训 6 人,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人 15000 元补助。对转岗为儿科医师且到县(含)以下医疗机构工作的儿科医师适当增加补贴。转岗培训人员培
6、训 12 个月,经考核合格后可变更或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对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鼓励和引导他们返回儿科岗位。(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落实儿科岗位政府补助政策。加大对儿科医师招聘激励政策力度,通过对新入职到儿科医疗岗位的人员实施学费补偿,吸引医学人才进入儿科岗位。自 2017 年起,政府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新入职到儿科岗位的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 4 万元,硕士 7.6 万元,博士 11.2 万元的标准,补助其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 4 -计划每年招聘 10 人左右。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一半,财政补助经费采取“后补助” 的 办法,于
7、毕业生入职一年后拨付到位。获补助者需在儿科医师岗位工作满五年,并签订相关协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加快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资源的使用效率。1.增加儿童医疗资源供给。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作为“ 十三五” 期间卫生 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采购 PPP 方式建 设 1 所 500 张床位的市级儿童医院,力争2020 年投入使用。支持 4 个城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着力解决城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功能缺失的问题。城市三级综合医院及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二级综合医院必须提供儿科门急诊服务,需求量较大的设置儿
8、科(新生儿科)病房。每个县(区)至少有 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有儿科(新生儿科)病房,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儿科(新生儿科 )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武鸣区妇幼保健院儿科(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儿童住院床位数应逐年增加,到2020 年,三级综合医院儿科(新生儿科)位数应达到医院核定床位的 9%以上( 2018 年为 7%以上),二级综合医院应达到 14%以上(2018 年为 12%以上),中医医院应达到 10%以上(2018 年为 6%以上),妇幼保健院应达到 45%以上(2018
9、 年为 43%以上)。2018- 5 -年起,医院儿科床位占比达标情况作为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及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以下同)、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复)审、执业校验的核心指标,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各地
10、可通过政府购买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3.优化儿童医疗优质资源区域布局。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制定南宁市儿童医学中心设置规划、标准和程序,充分利用现有优质医疗资源,依托规模适宜、水平领先的儿童医院或者设有儿科(新生儿科) 的综合医院,结合自治区、南宁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分区域设置儿童医
11、学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发挥各中心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提供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及康复服- 6 -务;培养儿科师资力量和骨干人才;开展儿科临床转化研究,开发推广儿科高新技术和适宜技术。市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应设置儿童医学康复中心或儿童医学康复诊疗室,降低儿童病残率及提高残疾儿童的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4.推动儿童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以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全市综合医疗联合体建设和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的妇幼专科医疗联合体、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的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探索组建医院集团,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持乡镇卫生院工作
12、,所有县区实行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三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儿童专科医院以及优势医院的学科引领和技术辐射作用,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儿童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诊。通过远程医疗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通过进修教育、远程培训等,重点为贫困县培训儿科骨干人才,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5.构建儿童医疗服务功能网络。统筹规划利用好区域内儿科医疗资源。结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儿童医院和三级综合医
13、院重点收治重大专科疾病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加强- 7 -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儿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协作,做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要打造儿童医疗服务共享平台。推进智慧健康信息工程项目,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不断加强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实施“ 互联网 +健康医疗”行动计 划。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不断丰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手段,推进儿童疾病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监护指导、在线咨询、健康教育等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逐步转变服务模式,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能
14、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儿科门急诊服务流程。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项目。优化儿科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进预约服务,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对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逐步提高市级医疗机构儿科门诊预约服务比例,到2020 年达到 5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儿科延时门诊和夜间门诊,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三)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促进儿童医疗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1.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 的原则,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
15、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部门核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 8 -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2.合理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挂钩。大力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要充分考虑儿科工作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等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鼓
16、励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制定实施激励政策,提高儿科等紧缺医疗人才的薪酬待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3.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在职称晋升和主治医师岗位聘用中给予适当倾斜。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科医务人员,予以重点考虑。有针对性地制定引进儿科高端人才的政策,在配偶工作、子女入学、人才住房等方面给予系统安排。(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四)坚持防治结合,着力保障儿童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1.促进
17、儿童预防保健。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 9 -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儿童健康管理,推进建设儿童早期发展示范性基地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实现从以疾病治疗为主向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做好预防接种,实施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等,加强肺结核等儿童传染病防治。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儿童保健意识。通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整治等工作,减少儿童伤害。寄宿制学校或者 600 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季节
18、性疾病暴发。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2.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与儿童家庭开展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将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医师纳入签约团队,为儿童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3.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在城区和各县域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反应能力,及时将急危重症儿童安全转运至救治中心。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开通急危重症儿童急诊绿色通道,提高救治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
19、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2017 年,市、县都至少建- 10 -立 1 个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4.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做好门诊和急诊的有效衔接,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组织开展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工作,使其具备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并在执业范围加注儿科专业,可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充实儿科医疗力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提升医疗资源利用率。(
20、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5.加强中医诊疗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应设立有病床的儿科,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提高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置中医儿科,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二级以上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6.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做好儿童用药审评审批专门通道,优先支持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技术改造。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协调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