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试行)(2008 年 12 月)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加快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适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教学工作量主要由讲课工作量、课外辅导工作量、批改作业工作量、考试工作量、指导实验和实习工作量、指导上机工作量、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等部分组成。1讲课工作量(包括备课、讲课、答疑、平时考查等)G=课内计划学时数K 课 K 合其中课程系数 K 课:课程类型 公选课 其它开新课、新开课 / 12单(首)轮课 08 08重复课 065 06第一轮 第二轮 第三轮及以后双语课 1.3 1.0 0.8注:开新课指开设我校以前
2、未开设的课程;新开课指教师第一次开设的课程。合班上课系数 K 合:合班数 1 2 3 4 5 及以上K 合 1 12 13 14 152课外辅导工作量(包括辅导答疑、学习方法指导、兴趣小组指导等)(1) 专任辅导教师课外辅导工作量G=课外辅导实际时数1/4+实际听课时数1/8分班课外辅导的重复班工作量G=课外辅导实际时数1/8重复班数(2) 主讲教师未配备专任辅导教师分班课外辅导工作量从第二班起:G=课外辅导实际时数1/8注:课外辅导实际时数不超过课内计划时数的 1/23批改作业工作量批改作业的次数,由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并统计,学院核准。G=批改单班作业的次数 K 作班级数其中作业系数
3、 K 作:课程类型 基础、技术基础 课 专业课 制图K 作 05 06 074考试工作量(包括平时成绩记载、阅卷、评分、质量分析等)G=班级数2由教师命题的期末试卷(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A 、B 卷各一套计工作量:G=4校对审核已批改试卷的工作量G=班级数025实验工作量(包括准备、讲解、指导、课外辅导答疑、批阅实验报告等)G=08计划时数(1/2 小班数)注:实验指导教师一次指导学生一般为 1/2 小班,但确因实验教学设备台套数不足和实验指导教师人数缺少等实际情况,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进行合班,合班人数最多不超过 1 个小班。合班后的另外 1/2 个小班的工作量为上述标准的 1/
4、5。6指导上机的工作量(包括准备、讲解、指导、审查程序等)G=05实际指导上机时数 班级数注:每个教师每次指导学生人数为 1 个小班7指导整周实践环节的工作量(以 1 个教师带 1/2 个小班计)G=周数8KK 值视实习环节的场所情况确定。具体为:实习场所 校内 校外(不住宿) 校外(住宿)K 10 12 141 个教师指导 1 个小班时,另外 1/2 个小班的工作量为上述标准的一半。8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包括选题、答疑及有关工作)G=(指导学生数+ 选题总数)1/2周数参加毕业答辩的工作量:G=实际天数9新生研讨课:学时 16,计算工作量为 18.10根据青年教师培养的有关规定,由学院安排并报人事处备案,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量:G=14 (仅计算一次)11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量按研究生部有关规定执行。12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