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在唐宋时期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基本结论已为国内外史学界所认同。20世纪以来,不少学者曾力求从文化、政治、阶级、阶层、经济、婚姻等不同的专题研究入手,试图对唐宋时期社会变迁作出“知微见著”的分析概括,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果。而社会经济研究,无疑是研究的基础。我们约请部分对这一问题作过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就唐宋时期的土地制度、商品经济、经济制度、制度变迁等问题展开讨论,以期推动对唐宋时期社会变迁的研究。关键词:社会经济变迁;唐宋唐宋土地制度的承继与变化论唐宋时期土地制度变迁者,常陷入一个误区,认为唐宋时期土地制度的变迁是从中唐以前的授田制,发展为宋代的“田制不立”、“不抑兼并”最早陷入这个误区的可能是南宋的叶适与郑樵。叶适认为,北齐、北周时期,“田皆在官”;“自汉至唐,犹有授田之制盖至于今,授田之制亡矣”。郑樵也认为北魏太和九年(485)后至隋唐实行普遍授田制,“天下无无田之夫,无不耕之民”。叶适的上述论断,今人仍常引用。实际上,汉代只有限田制,而无普遍的授田制。西晋占田课田制所规定的吏民占田额也只是允许占田的最高限额,并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