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外国法制史复习题 楔形文字法 名词解释1楔形文字法指古代西亚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地区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它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到公元前6世纪,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而逐渐走向消亡。2阿维鲁指具有公社社员资格的人,是巴比伦自由民的上层,包括国王、僧侣贵族、高级官吏、高利贷者、自耕农和独立手工业者,他们享有完全的权利,其人身和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汉穆拉比法典确立了阿维鲁的特权地位。3穆什凯努指巴比伦自由民的一个等级,主要是指失去巴比伦奴隶制公社社员资格或外来的、依附于王室经济的人。包括租种王室土地的佃耕者、接受王室土地而效力于王室的军人以及为王室负担其他义务的人,法律地位较阿维鲁低,但其人身和财产仍受到法律严格保护。4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19世纪,同一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吸收原有楔形文字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法典。其原文镌刻在一块黑色玄武岩石柱上,又称“石柱法”。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基本上适应了当时巴比伦国家奴隶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