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新进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快试用期员工成长速度,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第二章 员工试用规定第三条 试用起止时间1、 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定转正之日止。2、 试用期限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对于明显不胜任岗位、无法完成工作任务、与面试时所陈述的经验不相符或提供虚假资信的新员工,公司可随时解聘或延长试用期。3、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签订劳动合同。第四条 福利待遇1、 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工资标准按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核算日期从到岗之日起计算。2、 福利待遇按照公司制度执行。2、新员工入职后,工作未满一周(离职)不计发工资。第五条 休假1、试用期内员工累积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者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2、其他假期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第三章 入职管理第六条 办理入职手续 1、入职时,员工须提供以下个人资质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