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连云港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为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快连云港市妇女事业发展,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 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和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第一章 “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十二五” 期 间,全市各 级政府、各有关部 门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实施连云港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 年),妇女发展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大进步。妇女平等就业比率不断增长。妇女就业人数平稳增长、层次明显提高、就业平台不断拓展。2015 年,全市从业人员中女性
2、占 47.5%,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达35.7%,高 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 35.4%,法人代表和企业家中的女性比例达 19.18%。妇女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2015 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96.99%。女性在校接受高等教育人数持续增长,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 54%,比“ 十一五”末提高了 31.4 个百分点。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持续发展,2015 年,2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 35.7%,比“ 十一五” 末提高了 2.7 个百分点,女性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为 35.7%,比“十一五” 末提高了 6.7 个百
3、分点。妇女保健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质量和妇幼保健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工作保持苏北领先水平;孕产妇死亡率为 2.18/10 万、城市和农村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分别达到 97.04%、86.99%,“十二五” 期间,接受“ 两癌”筛查的妇女约 37 万人,早诊早治率达 100%;免费婚检率由“十一五” 末的 0.56%提高到 83.17%。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2015 年,市四套班子中共有女性领导 8 名,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县处级正职中女干部占比达 16.4%,乡镇(街道)正职中女干部占比为9.1%,县处级 和乡科级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分别达 24.2%和28%,新发 展女
4、党员比例达 42.8%,均远远高于省、市规划指标;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分别为 23.4%、21.2%、29.5%,比上届提高了 3.4、0.98、0.56 个百分点;村“两委 ”中 100%有女性委员。妇女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逐步完善。我市女性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数持续增长,分别较“十一五” 末增加了 3.1 万人、10.34 万人、9.14 万人、6.18 万人、1.97 万人;优先将困境妇女纳入救助范围。妇女生存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3理率连续五年均为 100%,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由“十一五”
5、 末的 79%提高到 96.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 十一五”末的 71.7%提高到 94%。市、县、乡、村四级均建成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妇女权益维护力度加大。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妇女 100%提供法律援助,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8%。但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我市妇女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面临诸多困难,如:妇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的能力层次偏低;基层女性参与民主管理和决策的程度仍然偏弱;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妇女发展不平衡;妇女权益维护需进一步加强等。全面促进妇女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第二章
6、“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为 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4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和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将妇女发展融入“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着力推动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着力优化妇女发展环境,着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幸福指数。第二节
7、总体目标妇女发展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与社会建设和管理体系,妇女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平等享有教育文化资源,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平等享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机会,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享有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决策与管理权利,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平等享有良好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保障妇女生存、发展和平等参与的法规政策体系及社会环境更加完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城乡和区域妇女在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教育文化、医疗服务、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差距明显缩小,到 2020
8、 年,全市妇女发展总体水平较“十二五” 有新的提升,就业、参政、受教育、健康等方面的主要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第三章“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主要领域、目标和策略措5施第一节 妇女与健康1.主要目标(1)女性平均期望寿命( 户籍)保持稳定。(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10/10 万以内。(3)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 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0%以上。(4)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保持在 86%以上。(5)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均稳定在 98%以上,感染阳性患者及新生儿干预达 95%。(6)婚前医学检查率达 80%以上;孕前优 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 90%以上。(7)妇女享有免费计
9、划生育技术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8)以县( 区) 为单位,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达到 95%以上,常住人口 50 万以上的 县(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成率达到 60%以上,建制 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达 60%。(9)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 109 左右。(10)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国民体质测定网络 覆盖率达到100%,每万人 拥有晨(晚) 练健身点 5 个以上。2.策略措施6(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保障妇女健康的责任。坚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实现妇女在整个生命
10、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女性期望寿命有所延长。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妇幼健康机构布局和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保健水平。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推动分级服务,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妇幼保健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妇幼保健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健全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2)增加公共财政投入。落实妇幼健康工作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投入政策,提高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妇幼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水平。加大妇幼保健科研投入力度,促进妇女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重视对妇女
11、重大疾病防治新技术和妇幼保健适宜技术的研究、引进、推广和应用,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3)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提高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健全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网络,加强市、县两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积极宣传科学养育知识,实施适龄妇女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项目,鼓励指导妇女选择科学的分娩和喂养方式,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宣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提高流产后保健7服务水平。(4)加大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力度。加强对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基层妇幼保
12、健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逐步实现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全覆盖,扩大城乡困难妇女群体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面。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5)注重妇女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妇女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提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在基层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普遍设立心理咨询、情感调适、心理疏导功能室,积极开展妇女心理知识宣传、心理咨询、辅导和情感危机干预,预防心理疾病,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6)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
13、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饮食习惯,减少慢性病的发生。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与干预。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7)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提升和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完善城市社区“10 分钟体育健身圈” 建设,发展城乡社区妇女健身场所和设施,鼓励引导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提8高妇女健康水平。(8)加大对艾滋病、性病及妇女涉毒的防控力度。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推广有效干预措施。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娱乐场所
14、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控制传播途径。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重大项目管理,积极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开展规范化的诊疗服务。(9)加强流动妇女的卫生保健工作。将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纳入城乡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使其享有与本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对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孕产妇提供适当救助。第二节 妇女与教育科技1.主要目标(1)在教育政策及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落实性别平等原则。(2)加强对学生的性别平等观念教育,大中专院校要举办社会性别观念讲座,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课程。(3)提高妇女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高等教育女生
15、毛入学率达到 50%以上。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4)保障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 60%以上。妇女获得各级9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和比例逐年提高。(5)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2.2 年;新增女性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 15 年以上。(6)推进智慧教育, 引导妇女泛在学习、终身学习,培养创新型、智慧型女性人才。(7)促进妇女参与科技创新,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的女性比例提高。(8)加强对外来女性务工人员、残疾妇女的职业教育文化技能培训。(9)农村妇女劳动力普遍接受 1-2 项实用技术培训。2.策略措施(1
16、)在教育工作中体现性别平等原则。将性别视角运用于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与评估中,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将性别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考核范围,在师资培训、教材编写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增强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对象的社会性别意识。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别结构,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者时,明确性别比例要求,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2)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创新办学体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保障
17、未升学初高中女毕业生免费接10受职业培训。(3)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尤其是劳动年龄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鼓励女生全面发展,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的性别结构。(4)完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完善面向各类妇女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健全妇女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发展非学历教育和培训,拓展网络教学和远程教育新途径,加强对农村妇女、流动妇女、外来务工妇女和贫困残障妇女的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继续教育参与率。(5)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组织和社区建设,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需求。(6)健全扶困助学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为困难女生平等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慈善组织的作用,深化“希望工程” 、“春蕾圆梦 ”等各类社会助学活 动,帮助 贫困女学生完成学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女生资助全覆盖。(7)促进妇女参与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加快建设有利于妇女参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