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第三章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十)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统筹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十一)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能力。优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
2、,引导职业院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置职业技能人才紧缺专业或方向。重视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拓展职业教育服务功能,面向“两后” (初、高中毕业后)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在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发展。组建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合作机制。加强省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集聚发展,推进经科教联动、产学研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城市与农村合作、南北合作、东西部合作,推进区域共同发展。加强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以省辖市为单位整体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推进
3、布局调整,取消不合格职业学校及办学(班)点。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到 2012 年,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示范专业建设计划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推进中职专业规范化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示范专业点。加强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技能标准和岗位规范,建立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和课程标准,形成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衔接贯通。强化职业教育文化课程、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库建设,
4、构建职业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实施技工院校示范专业和精品课程创建工程、高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建设工程和示范院校建设计划,到 2020 年,建成 100 所国内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40 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5 个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和一大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十二)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改革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强化学生技能训练。完善职业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院校从教制度和职业院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建设有职业教育特点和行业企业特色的专业文化、校园文化。定期开展教学质
5、量评估,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院校工作的主要指标。支持省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成立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联盟,构建开放、多元的学生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创业创新教育。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创业与就业服务,到 2012 年,所有职业院校建有学生创业基地和项目。开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创新竞赛制度,选拔培养一- 2 -批技能标兵。遴选 40 所新兴工业园区职业院校,围绕园区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专业设置,依据园区企业岗位要求创新课程教材和人才培养模式。(十三)完善职业教育体系。适应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健全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
6、特殊领域和专业五年制高职发展,支持高级技工教育发展。2011 年起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学习的制度。完善五年制高职专升本制度,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课程和师资向普通中学开放,发展中学生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互通的高中阶段学籍管理平台。促进职业教育终身化。推行学历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十四)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增强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作用。依靠社会力量发展职业教育。支持行业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制定行
7、业职业教育规划和人才培养规格。支持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或依托职业院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校企合作办学促进条例,健全校企一体办学规范,明确校企双方权利、义务,形成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教学、生产、经营合一的开放式、示范性实训基地,支持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实习、订单式委托职业院校培养人才。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2012 年前,在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先行试点,着重围绕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校企合作等进行改革创新。遴选 100 所中等职业学校作为省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创新试点学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
8、把职业能力作为人才使用的重要依据。促进职业院校课程与职业标准融通、教育考核标准与职业技能考核标准衔接。实行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严格就业准入制度,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价标准,定期开展职业教育执法检查和督导,促进职业教育政策措施落实。第四章 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十五)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为关键,以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实现高等教育工作重心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移。(十六)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加
9、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支持“985 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推进“211 工程”高校建设,遴选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鲜明学科特色的高校进行重点建设。支持具有行业背景的高校保持学科特色和优势,建设优势学科群,提升创新与服务能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多类型重点学科,以及各类重点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坚持瞄准国际学科前沿与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和服务区域发展相结合,在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建成若干重点学科群。创新学科管理和资源配置机制,推进重点学科与其他教育科研资源集成融合。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加强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到
10、 2015 年,建设 100 个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一流创新条件和创新团队的优势学科平台,力争江苏高校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 10%以上,部分优势学科进入国际同类学科排名前列。(十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的中心地位,造就一大批拔尖- 3 -创新人才和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扩大高等教育的选择性,采取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自主选择的培养模式。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推行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推行主辅
11、修制、双专业制、多项技能等级证书制,推行本科学生导师制。建立高校区域合作育人机制,深化合作办学试点,推进教学联合体建设,实行资源共享、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实施高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及时调整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深化教学改革,注重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课程选择,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勇于质疑、崇尚真理、追求卓越。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优质教学资源中心。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实践教学内容,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课内课外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重
12、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高职实训基地。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推进创新实验项目,开展创新技能竞赛,设立大学生实践创新奖。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认定若干企业为合作培养单位,提升工程教育学生的工程实践、工程设计和工程创新能力。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省级质量监控,完善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建立高校教学状态数据年度统计和公布机制,实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质量监控办法,强化教师、院系、学校三级质量保障,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探索拔尖人才培养规律,强
13、化系统严格的科研训练,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科研条件。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紧密结合,加快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实施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充分利用海外教育资源培养人才。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突出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创新潜能的考核。积极推进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力度。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开设创业课程,设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到 2015 年,建设 40 所省级大
14、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30 个省级创业实践基地及孵化基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使每一个有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参与相关就业创业准备活动,并得到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等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就业。落实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十八)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将高校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调整高校设置,使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一所普通本科高校和多所高职院校。发挥高水平大学的辐射牵引作用,加大“985 工程” 、 “211 工程”高校和国
15、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对苏中、苏北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援力度。优化配置沿江沿海高等教育资源,增强服务沿江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能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人才规划和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信息,引导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专业,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大力扶持- 4 -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积极培育急需的新兴专业,强化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采用产学研联盟、国际合作等方式,重点加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软件、物联网等领域的人才培养。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扩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专业学位
16、研究生培养力度,优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扩大本科教育规模,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十九)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与服务发展能力。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完善自主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相配套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提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着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加快科研创新基地与创新平台建设,切实增强高校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联合攻关。支持高校优势学科、重点实验
17、室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形成一批一流的学科和科研成果。建立有利于学科交叉、队伍整合和资源共享的科研体制,完善以创新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质量提高,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科研环境。全面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主动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大力推进校企联盟行动计划,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平台,鼓励高校教师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或开展联合攻关,选聘一批科技企业家担任高校兼职教授。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二十)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以特色建设促进质量提升,推进
18、高等教育高水平、多样化发展。科学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和分类服务。制定高校分类发展规划,发挥政策指导、资源配置和绩效评价的作用,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办学,形成各自的办学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第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十)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迫切需要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三十一)强化教师职业道
19、德。教师应当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笃学、自尊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建立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十二)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择优确定并重点建设教师教育基地,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职前职后教育贯通、学历非学历教育并举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形成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开放性、多样化、高水
20、平的教师教育格局。合理确定师范生培养规模和结构,深化教师培- 5 -养模式和课程改革,强化专业技能训练和实践能力培养,整体提升新教师的培养质量。完善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目标,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健全省、市、县(市、区)教师研修中心和计算机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完善省、市、县(市、区)、校四级教师培训网络。高度重视农村教师和校长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为重点,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或培训,2012 年前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加强班主任培训。注重民办
21、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托行业企业和高校,重点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形成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行业企业共同培养,教师在岗研修与到企业实践培训并重、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并举的“双证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制度。健全兼职教师跨校聘用的机制。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双师”素质培训,到 2015 年,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双师型”师资分别达 78%、68%以上;到 2020 年,分别达 85%、75%以上。建设高水平的高校教师队伍。全力支持高校申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
22、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着力培养优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建立教学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强化教学业绩考核,培育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创新科研组织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方式,造就一批协作攻关、勇攀高峰的创新团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等,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教师培养基地。加大对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使用力度,鼓励他们脱颖而出。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留学计划,每年资助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到海外高水平大学深造。提高高校外籍专任教师和具有海外教育经历的教师比例。实施学术大师和特聘教授引进计划,支持高校面向世界引进顶尖人才
23、、学术大师,支持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选聘 400 名“江苏特聘教授”。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业务水平高、学术造诣深、能带领本学科赶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杰出人才。(三十三)着力培养教育教学专家。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教师和校长更新教育观念,探索教育规律,改革教育方式,创新教育实践与理论,努力成为创新型教育教学专家。支持学校广泛设立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的传帮带作用。到 2020 年,省辖市要有若干名社会广泛认可、成绩卓著的教育教学名家,县(市、区)中小学主要学科至少要有 1 名以上特级教师。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设立教学成果奖,奖励教学成绩突出的各级
24、各类教师。设立“江苏人民教育家”荣誉称号,表彰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总结、宣传和推广教育教学专家的教育理论、实践成果及办学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三十四)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学校分配制度,建立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依法- 6 -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支持高校进行年薪制改革。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从教。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施倾斜政策,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到苏
25、北农村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三十五)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健全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在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时,统一县镇、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科学核定幼儿园、职业学校、高校、特殊教育学校的编制标准。创新学校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强化岗位管理,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对不适应教师岗位的人员要及时分流。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表二: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学历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