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兼论研究中国古史的方法(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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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交利之所,君子无故不游观市是城乡居民时时光顾之处,自然也成为思考的对象。生活中不可无市是否意味着在观念中市也占有相应的位置?可惜,普通百姓的想法已不可知,仅士人、官员的看法尚有迹可寻。隋初卢思道著北齐兴亡论痛陈北齐20余年盛衰之理。谈到文宣帝高洋时,他指出天保头五年尚为治世,中年以后则“诞纵昏德”,并罗列罪状数条,一条就是“出入市廛,游走衢路,”其结论是“刘曹以还,逮于僭伪,受命称帝未有若斯之惨者也。”86卢氏生于东魏“少仕齐朝”,天保中已活跃于邺都,耳闻目睹,所言应非虚构。在他看来,游走市廛与君主身份格格不入。身居九五者,虽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市肆却不是可以随意出入的正当场所。卢氏出身范阳,为北朝大族,但他所举罪名不是个别大族对皇帝的成见,而体现了士大夫的普遍观念。这桩罪名后屡见于唐初史家对高洋的描述中,成为高氏标准画像的一部分。北齐书文宣帝纪末说到:“六七年后,以功业自矜,遂拔刃张弓,游于市肆”。隋书五行志则进而将此与天灾联系起来,认为“五事愆违,则天地见异”,若“齐文宣之盘游市里,1则祥眚呈形,于何不至?”并将高洋“数为胡服,微行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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