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宿舍物品管理规定为使员工宿舍物品得到有效保护与利用,根据“谁使用,谁保管”原则,特制定物品管理规定如下:1. 大家公用的公共物品,由大家共同负责保管,宿舍的每个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对所配设施、门窗、活动器具等其他公共设施加以保护看管;2. 个人使用物品由个人保管,床、床上用品、脸盆、热水瓶等其他所配个人物品由个人保管;3. 员工宿舍损坏的物品均要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公物或隐瞒损坏公物事实者,一经查实,加倍处罚;4. 员工损坏物品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赔偿手续,任何人都不得借故拒赔;5. 宿舍内大家共同使用的公共用品损坏后,能找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找到责任人的由本宿舍住宿员工分摊赔偿;6. 员工宿舍为租赁的民用房,室内原配备的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家具等属固定资产,住宿员工为财产保管人,请各位员工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7. 员工宿舍钥匙由寝室长保管,并在后勤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并签字。员工自配钥匙,离职后需将钥匙上交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主管收回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