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庆市 2013 年绿色社区评估命名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第 42 个“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推进社区环境保护建设和管理,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做好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性工作,着力为推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服务,根据关于开展 2013 年省级绿色社区评估命名工作的通知 (皖环函2013385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绿色社区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社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社区居民重视环境保护,自觉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营造社区居住环境整洁、安静、优美,无超标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的生活氛围,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参与节水、节电、节能,不使用一次性
2、制品等环保行为,共同追求科学、文明、时尚、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和各种管理手段达到保护环境。二、目标任务评选 58 个市级绿色社区。推荐 24 个市级绿色社区至省环保厅宣教中心和省文明办创建处,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三、活动时间及要求1、6 月 2 日前,各县(市)区环保局、文明办应将本辖区申报的绿色社区推荐材料分别送交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和市文明办创建科。2、6 月 10 日前,市环保局和市文明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创建“绿色社区”进行检查评估。 3、6 月 25 日前,推荐 24 个市级“绿色社区”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估命名。4、各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绿色社区标准 ,推
3、荐 13 个社区参与全市评选。被推荐的社区要认真填报安庆市绿色社区申报表 (下载地址:) ,编制申报材料。四、 “绿色社区”参评条件1、要求社区整洁优美,绿化、美化具有代表性;2、逐步建成无煤烟社区和噪声达标小区,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回收,无外露现象,所有污染源均得到有效治理,且达到国家标准;3、社区内没有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4、具有浓厚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氛围,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5、社区居民具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家庭养花种草,爱护树木,基本形成良好的绿色文明生活习惯。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安庆市皖江大道 56 号联 系 人:刘永祥 联系电话:05565256268市文明办创建科:孝肃路 168 号老地委大楼 4 号 3 层联 系 人:曹寒松 联系电话:05565590738信息公开类别:公开抄送:省环保厅办公室,省环保厅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