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余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余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我市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着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加快建设“三区两典范” 、再铸“工小美”新辉煌而努力奋斗。二、工作目标(一)明确目标,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大
2、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力争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到2020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比例、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下降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消除劣V类和V类水体,主要河流、湖库断面的水质达标率7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二)实施清单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的五大方面 25 个问题,实施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对确定的整改措施,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
3、第一责任人,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五个不放过”原则,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本地本部门(行业)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三)举一反三,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公开信息等方面强化组织保障,严防问题反弹,巩固督察成果。三、工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1.加强学习,
4、提高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战略和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相关文件列入全市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让广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区)委、人民政府(管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当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和“一岗双责”要求。坚决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主要责任。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将省
5、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的督查工作计划,全面梳理查找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加大环保压力传导,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3.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力度。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各级,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问责机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 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责任追究。4.加大环保投入。逐年增加财政对环
6、保工作的投入,重点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和环保技术研发应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运用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采取资金、实物、劳动力和其他方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拓宽环保投入渠道,提高环境资源使用效率。(二)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切实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禁止落后产能向我市转移。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和效
7、益提高的项目坚决不批。各政府相关部门要以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能耗限额、清洁生产标准、行业准入政策、行业规范条件等为抓手,引导、督促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我市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3.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绿色产业。以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拉动消费需求,以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能力拉动投资增长,以完善政策机制释放市场潜在需求,推动节能环保技术研发、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服务业水平显著提升,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的支柱产业。4.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8、,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持续推进冶金渣、煤矸石、矿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重点,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建设各 类 生 态 工业 园 、 循 环 经 济 园 和 清 洁 化 园 区 , 推 进 减 量 化 技 术 、能源利用技术、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的低碳企业。(三)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1.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道路运输、渣土清运、建设工地、物料堆放、工矿企业、餐饮油烟、机动车污染、燃煤锅炉等为重
9、点的“蓝天行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推进我市钢铁、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2020 年底实现大唐新余电厂、中电投分宜电厂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在市区完成淘汰 10 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将淘汰范围扩大到全市;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范围。强化建设扬尘环境监管,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体系。深入推进绿色施工、湿法作业。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加强工程渣土运输的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逐步扩大黄标车禁行范围,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强化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空气质量管控,加强大气污染形成机制、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
10、。2.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集中开展以畜禽养殖、水库退养、工业污染专项整治为中心工作的“保家行动” 。全面排查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工业污染源、 “十小”企业非法生产污染环境情况等,加强污染源监控,摸清污染源底数。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和项目审批关,禁止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严格控制袁河、孔目江干流及支流沿岸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引导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做到集中处理与分布处理相结合,以分布处理为主,集中处理为辅的方法,城区以集中污水处理、农村以分布式污水处理为主。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三区”划定。禁养区
11、划定后,2017 年底前完成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关闭或搬迁。规范水域采砂活动,明确砂石禁采期和禁采区,加强采砂作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3.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全力推进赣西地区危废处置中心及工业废渣资源化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已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处置、转移行为,确保贮存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危险废物规范。(四)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1.开展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回头看” 。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交办的 292 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 ,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
12、实到位,杜绝反弹。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中期督察和后督察,一旦发现反弹,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组织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监管网格化和清理“土政策”等工作回头看。建立问题销号制度。持续推进我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网格单元监督考核体系,及时纠正监管不及时或监管、处理不到位行为。3.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司法联动,定期召开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健全完善环境执法与司法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
13、督导检查和奖惩考核等衔接机制。畅通公众投诉渠道,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强化社会监督作用,落实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主体责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恶意违法企业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开。4.各级政府全面提升和优先安排辖区内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市财政对全市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执法装备等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基层环境监管力量。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余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长董晓健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万广明,副市长林愚、徐绍荣、徐文泊、肖铁军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
14、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各地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二)严肃责任追究。成立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肖铁军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邓文忠,市环保局局长黄华磊任副组长,
15、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的组织实施。(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四)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五)及时公
16、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附件:新余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附 件新余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2017 年 8 月 10 日,江西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新余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对照意见共反馈五大方面二十个问题,具体整改清单如下(清单细分为 25 个问题):一、新余市部分地方和部门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偏发展、轻环保的情况。2013 年 1 月至督察组进驻,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专门研究和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及环保工作的会议和议题不多。新余市委、市政府虽然对县(区)实行差异化考核,但资源环境方面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分值比重偏小,未能凸显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一号工程”来抓的决心。整改目标:切实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