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概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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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南医药学院概况湖南医药学院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医学本科院校。学校肇始于 1912年,前身为留美归国华侨、著名医学教育家、公共卫生学家颜福庆先生创立的长沙红十字会看护训练所,1924 年正式建立长沙仁术护病学校。2000 年升格为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 年 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湖南医药学院。学校坐落于有“大西南桥头堡、原生态植物园、古建筑博物馆、多民族文化村、杂交稻发源地、抗战胜利受降地”之称,现有湘黔、枝柳、渝怀铁路及 209、320 国道、沪昆和杭瑞高速、沪昆高铁交汇的交通枢纽城市怀化市。学校目前占地面积 143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 22.5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全国 26个

2、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全日制大学生 8000余人,其中本科生 2500余人。现有教师 592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级职称 111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 179人;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 31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人,博士生导师 1人,硕士生导师 5人,省级学科带头人 1人,省级优秀教师 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 18人。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5441.51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 69万册,电子图书 40万册,中外文期刊 749种,电子期刊 3.9万种。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 1所,医院占地面积 246亩(含中方分院 107亩),编制床位 1200张,现有在职职工 1100余人,正副教

3、授、正副主任医师等高级职称 201人,年门诊近 40万人次,住院3万余人次。拥有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护理学三个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及显微外科、神经外科、临床药学科、重症医学科等市级重点专科。有非直属附属医院 4所,共有编制床位 4800余张;有实习基地 70余个。学校现设有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检验医学院、康复医学与保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科与管理学院)、公共课部、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和第一临床学院等 11个二级教学机构;有民族医药研究中心、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等 2个校级科研机构,侗医药研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1个。学校是国家执业医师临床技

4、能考试基地。学校现有医学、理学、管理学 3个学科门类,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健康服务与管理、中药学、针灸推拿学等 10个 本 科专 业 和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助产、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针灸推拿、医学美容技术等 12个 专 科 专 业 。学校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 2个(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省级重点专业 1个(药学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2个(护理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1个(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湖南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 2个(

5、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1个(基础医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 1门(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省级精品课程 5门(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天然药物化学、生物化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省级示范实验室 2个(人体机能实验中心,医学检验实验中心),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1个(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联系方式: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 492号 邮编:418000电话:0745-2380474 邮箱:湖南医药学院 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部门 岗位计划人数专业 学历学位或职称 其他条件 备注民族医药研究中心 教师 3 中药学、药学 博士研

6、究生 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教师 1 基础医学、生物学 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有单克隆抗体研发经验或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熟练掌握生物学或基础医学研究相关实验技术。教师 1 人体解剖学和组织胚胎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医学类专业 从事组织学与胚胎学教学与科研教师 1 医学类或生物学 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与医学相关 从事组织学与胚胎学教学与科研教师 1 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生 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博士研究生 细胞生物学与遗传学教学与科研教师 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有执业医师证 从事病理诊断及教学教师 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7、 从事病理生理学教学教师 1 生理学或病理生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医学类专业 从事生理学教学及科研医学院教师 1 医学类或生物学 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与医学相关 从事生理学教学及科研教师 2 医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医学类专业 人体解剖学科研及教学教师 1 神经生物学 博士研究生 第一学历为医学类专业 人体解剖学科研及教学教师 2 生物医学工程、影像医学 与核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影像专业优先 从事医学影像技术教学教师 1 特种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放射与辐射医学方向 从事医学影像技术教学及临床工作教师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从事医学影像

8、诊断教学及临床工作教师 1 放射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从事核医学、放射肿瘤学教学工作教师 1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从事医学影像学教学工作教师 1 医学类、生物医学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影像专业优先 从事实验教学教师 1 生物学、基础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细胞生物与医学遗传学实验教学教师 4 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职称及以上口腔医学院教师 1 生物医学工程、口腔修复 材料与工艺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本科专业为口腔医学技术 药学院 教师 1 植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农学或生物学或生物技术本科 从事药用植物学、中药资源学教学及研究工作教师 1 药理学

9、 博士研究生 本科为药学或临床医学或生物学专业 从事药理学教学及研究工作教师 1 药剂学 博士研究生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药学本科 从事药剂学教学及研究工作教师 1 药物化学、中药学 博士研究生本科及硕士为药学或中药学专业。药物化学专业为天然药物化学方向,中药学专业为中药化学方向。从事天然药物化学教学及研究工作教师 1 中药学 博士研究生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药学本科或中药学本科 从事中药学相关课程的教学及研究工作教师 1 医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检验本科或卫生检验本科 从事血液学检验教学教师 1 医学类、生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检验本科或卫生检验本科

10、从事生物化学检验教学教师 1 医学类、生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检验本科或卫生检验本科 从事微生物学检验教学教师 1 医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卫生检验本科 从事卫生检验教学教师 1 营养学与食品卫生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预防医学本科和食品科学本科 从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教学教师 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预防医学本科 从事预防医学教学检验医学院教师 1 医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从事实验教学工作护理学院 教师 1 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职称职称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

11、制临床医学本科、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 5年以上。 教师 2 护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护理学本科、研究生课题为基础研究方向(分子生物学或细胞生物学)。 教师 3 医学类或理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类本科 担任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教师 2 医学类或理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中级职称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第一学历为康复治疗学或针灸推拿学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及以上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有康复医师或技师执业资格证。担任康复教学教师 1 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中级职称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学历为美容方向;中级职称者及以上者有全日制医学本

12、科学历和 3年以上美容从业经历。担任美容教学教师 2 医学类或理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职称及以上有执业医师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本科或研究生学历中的一个须为针灸推拿学专业;副高职称及以上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担任针灸、推拿教学,针灸、推拿技能过硬,针灸、推拿教学各1人教师 1 民族传统体育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担任康复、中医气功和推拿练功教学康复医学与保健学院教师 1 中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职称及以上有执业医师证,副高职称及以上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医学本科。 担任中医教学教师 1 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硕专业一致 公共课部教师 1 物理学 硕士

13、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物理学本科 教师 1 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技术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硕专业一致 教师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硕专业一致 教师 1 思想政治教育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教师 1 理论经济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教师 1 应用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 教师 1 艺术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1 应用心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医学院校毕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人文社科与管理学院教师 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博士研究生 本科及硕

14、士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教务处 教师 1 高等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教育学或医学类本科 学生工作部 教师 1 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合计 66 年龄要求:年龄计算,硕士 35岁以下(即 1983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博士 45岁以下(即 1973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 35岁以下(即1983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 40岁以下(即 1978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 45 岁以下(即 1973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湖 南 医 药 学 院 优 秀 人 才 引 进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

15、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坚持政策引导、制度保障,急需与储备统筹,岗位、学历与能力结合,优质优岗优酬,激励与使用并重的原则。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打造人才储备平台。第三条 学校每年依据学科专业建设、平台建设与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结合市场人才供求情况,确定岗位需求人数与要求,具体详见当年的湖南医药学院人才招聘计划。第四条 优秀人才引进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体测试合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团结协作,愿意为湖南医药学院的建设与发展作贡献。一般应

16、在国内外取得博士学位,符合当年湖南医药学院人才招聘计划的要求。第五条 引进的优秀人才需在学校全职工作,并按学校规定签订合同。第二章 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条件第六条 第一层次优秀人才。年龄不限,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第七条 第二层次优秀人才。年龄 60岁以下,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第八条 第三层次优秀人才。年龄 60岁以下,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者、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第九条 第四层次优秀人才。年龄 55岁以下,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近五年来,主持国家级项目至少 2项,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至少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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