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湖州市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 年) (送审稿)为深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 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 161 号)的精神,加快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绿色发展为主线,坚持“保生态、保安全、保供给、促增收” 的理念和 “减生猪、拓兔羊、 兴蜜蜂、 强种业”的原则,全力打造“ 美丽型、健康型、精品型、智慧型” 畜牧业。以科学化规划、标准化生产、资源化利用和常态化监管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畜牧业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畜产品安全管理、重大
2、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加快建设生态高效、特色精品、安全放心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二、主要目标到 2019 年,全面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提升改造,整建制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建成 3 个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培育 100 家美丽生态牧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 98%以上。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得到优化,2全市猪肉自给率稳定在 45%左右。培育壮大一批示范性全产业链和特色畜牧业强镇,畜牧业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自产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 100%,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三、主要任务(一)实施绿色养殖布局优化行动1
3、、科学布局畜禽养殖。各区县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畜产品保供给的需求,确定畜牧业区域和总量控制目标,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范围,确保县域内养殖总量平衡。减少农村散养场户,支持农村中小养殖户移栏出村,鼓励家禽集中养殖小区建设。2、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按照“减生猪、拓兔羊、兴蜜蜂、强种业”的 总体原则 ,立足我市地方畜禽种质资源优势,鼓励发展湖羊、家兔与蜜蜂等特色畜牧业,改造和新建一批生态牧场,提升我市畜产品自给能力。到 2019 年,全市生猪、家禽、湖羊存栏量分别稳定在 30 万头、1500 万羽、38 万只。3、推进适度规模养殖。科学把握饲养规模,严格控制存栏 50 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鼓励和引导发展年
4、出栏生猪 1000头、出栏肉鸡 50000 羽以上、存栏蛋鸡 5000 羽、湖羊 500 头以上的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到 2019 年,全市生猪出栏 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比重达到 80%以上。4、规范畜禽养殖准入退出。进一步规范养殖场准入退出,要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域规划,凡是新建、改(扩)建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要按照动物防疫、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3法规要求设立准入门槛。按照七个一律原则,对场地选址不合理、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匹配及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等问题的养殖场及时予以淘汰或关停。对保留养殖场严格按照高于浙江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办法(试行)标准执行,做到“ 六个一”,即一
5、份承 诺书、一套污染防治设施、一本记录台账、一个公示牌、一套在线检测设施、一套视频监控系统,强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二)实施绿色畜牧产业体系创建行动。1、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建设。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 的要求开展美 丽生态牧场示范 创建。以点带面,促进我市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以我市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品种“ 湖州湖羊” 为重点,建 设一批示范养殖基地,打响湖州美丽畜牧品牌。2、推进饲料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高端、环保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高效安全兽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推进湖羊系列颗粒饲料的推广应用。鼓励引导企业兼并重
6、组、加强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 10 家以上年产值超亿元的饲料兽药企业。综合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积极做好饲料散装配送,促进饲料企业与规模养殖场厂场对接。到 2019 年,力争畜禽养殖年使用散装饲料达到 10 万吨以上。3、推进屠宰行业规范发展。按照减量、提质、规范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屠宰场点布局优化调整,鼓励屠宰企业加大改造提升(含新建、迁建)力度,推动牛、羊、家禽等特色畜禽定4点屠宰场(点)建设。积极引导大型屠宰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配置冷链设施,做大做强自主品牌。到 2019 年,确保全市生猪屠宰规模化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推进畜牧业全产业链的发展。加大力度推动规模养殖场、合作社、饲
7、料兽药和屠宰加工企业等主体抱团打造全产业链。以龙头企业和特色畜牧业为基础,积极打造知名品牌,推进畜产品精深加工,健全冷链物流体系,加快畜牧业与休闲旅游、文化体验等产业深度互融,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到 2019 年,打造畜牧特色强镇 1 个,建成一批美丽畜牧业休闲基地。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农产品大宗交易市场等拓展畜产品和饲料兽药交易。(三)实施绿色科技创新支撑行动1、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加快技术创新,着力加强湖羊和太湖鹅二个地方品种的资源保护。充分利用湖羊研究所和南浔博士后工作站的技术优势,优化保种方案,落实保种措施,确保保种效果,重点在国家级湖羊保护区吴兴区、主产区南浔区、长兴县的湖羊繁
8、育基地、国家级湖羊保护场、以及湖州卓旺太湖鹅原种场中,分别建立湖羊、太湖鹅基因库,严格按照保种方法要求,逐步扩大保种核心群体,开展湖羊、太湖鹅提纯复壮工作,不断提高畜禽遗传资源质量。2、加快推进畜牧业“机器换人”。全面推广自动喂料、草食家畜全混合日粮、排泄物机械化清运与综合利用、养殖环境智能控制等先进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水平。加快普及畜牧业物联网技术,组合无线传感器监测、智能调控和远5程监控系统、二维码标识等技术,加快畜牧业智慧云平台的推广应用和畜禽养殖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的应用,推进“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发展。3、加强畜牧业科技集成示范推广。加强科技联合攻关,推进畜禽良种选育开发、饲料资源开
9、发与高效利用、养殖节水减排与粪便综合利用等重大科技项目研究,重点围绕提高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禽生产性能,加强关键适用技术的集成示范,重点对存栏 500 头以上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使畜禽生产性能、畜产品质量水平和污染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4、推进牧场屋顶光伏产业发展。利用大中型牧场现有设施,将屋顶变成牧场发电站,不仅可以增加养殖收入,还可以起到夏季降温作用,甚至可以为美丽牧场增色。到 2019 年,结合美丽牧场建设和现有扶持政策,每个县区建成牧场屋顶光伏 2 家以上,助力我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绿色发展,推进湖州畜牧业与环保新型可再生能源产业融合发展,率先打造湖州样板。(四)实施绿色发展机制推进行动。1、
10、健全畜禽养殖规范管理机制。指导督促新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依法落实环保、动物防疫、设施农用地、使用林地等有关审批备案手续,依法加强监管。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长效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依法妥善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环境事件,督促养殖场及时整改。加强对用于畜禽养殖场的设施农用地的动态管理,防止养殖用地挪作他用;同时要根据畜禽养殖场的不同养殖模式、粪污处理能力等,6科学调整限养量。2、健全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机制。通过构筑主体内部小循环、园区互通中循环和区域大循环的格局,全面落实畜禽排泄物与生态消纳地的对接,推进农牧深度融合。在 2017 年 3月底前,按照“农牧 结合、种养平衡、生 态循环” 要求,完
11、成 “一 县 一方案、一 场 一策” 农牧对接方案。切实做到种植业消纳量与畜牧业废弃物点对点、量对量、时对时有效对接,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大力扶持有机肥加工企业,不断完善沼液粪污贮运及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探索政府引导扶持、企业市场化运作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兴建服务机构,以点带面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畜牧业,提升生态循环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3、健全新型主体和农民利益共享机制。依托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鼓励采用代养制、合作制和互助制等有效模式,促进散养户和新型规模主体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民增收。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畜禽规模化养
12、殖。鼓励支持退养业主采取众筹、参股等形式合作创办畜禽养殖场。扶持培育动物防疫、兽医诊断与安全检测、畜产品购销与加工、沼液配送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养殖业主提供多元化服务。探索种养业主农牧对接利益分配和合作方式。(五)实施绿色发展能力提升行动。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信用、监管、服务等手段,督促畜禽养殖、屠宰、经营等主体依法履行养7殖污染治理、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主体责任。各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养殖主体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行为。2、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畜禽养
13、殖污染线上线下协同防控机制和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督促养殖业主主动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实现生猪保险全覆盖,并将保险范围逐步扩大到湖羊、家禽等畜种,充分保障养殖业主利益,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要加强养殖主体的宣传引导,鼓励养殖场户病死动物主动报告,加强收集队伍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缓解养殖户自行填埋处置带来的环境污染隐患,不断提高家禽等其他病死动物的收集率。进一步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省外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流通防疫监管屏障体系,加强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保障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依托科研院所、农民学院和行业主体等,建立一批畜牧兽医系统继续教
14、育基地,加强培训,提高畜牧兽医队伍在动物卫生、畜禽屠宰、兽药饲料等方面的监管能力。3、积极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按照“一批美丽生态牧场、一批农牧结合示范区、一批农牧结合服务组织、一套新型产业体系和一套有效运行机制” 的“ 五个一”建设要求,力争全市所有区县均创建成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同时打造 1-2 个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样板,形成促进畜8牧业绿色发展机制、规划、方式和政策体系,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创建积累经验。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金、土地、技术等各类资源,强化责任和措施落实。各区(县)政府作为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的责任主体
15、,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建设相关指标将列入省、市“ 五水共治 ”和农业现代化综合 评价等考核内容。(二)加强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形成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合力,共同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和布局,做好种植业与养殖业的有机对接,探索和推广生态循环技术模式,推进生态美丽畜牧业建设;环保部门要研究解决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环境影响审批等问题;国土部门要研究解决农牧对接配套用地指标,特别是要妥善解决通过验收的养殖场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林业部门要依法及时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的项目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养殖污染治理、有机肥加工使用、农牧结合设施、美丽生态牧场创建等的扶持力度。(三)加强指导服务。结合畜禽产业联盟省级专家团队、农科院所等技术力量,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合适的生态养殖、健康养殖模式,大力推广节水、节料、减臭以及微生物处理9等先进处理技术,依靠科技手段提升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水平。要大力宣传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激发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