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桥(门)式起重机自检记录使 用 单位: 设备 品 种: 设 备 型号: 设 备注册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自 检 日期: 说 明1、本记录适用于桥(门)式起重机的自检。2、本记录的检验内容、要求、方法、及 检测规则均应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相关规定。3、现场自检过程中,自检人员应详细记录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4、凡“合格”在检验记录栏划“ ”;“不合格”在检验记录栏划“”并在相应内容位置下方画“-” 或在 备注栏简要说明;“ 无此 项”在检验记录栏划“/”;有数据要求项目如实填写实测数据。5、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需要修改的用二横杠划去修改内容,在其上方填写正确内容,并
2、在二横杠处签上自检员的姓名和日期。6、自检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对检验结果进行核对。桥(门)式起重机自检记录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 使用地点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设备品种 单位内部编号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型式试验备案号) 设备代码制造日期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 工作级别额定起重量 t 跨度 m起升高度 m 起升速度 m/s大车运行速度 m/s 小车运行速度 m/s自检依据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规则(TSG Q 5001-2009)等设 备 名 称 设 备 编 号 有效期 使 用 状 态万用表游标卡尺水准仪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试仪主要检验
3、仪器设备塔尺自检结论备注自检员: 日期: 安全管理员: 日期:桥(门)式起重机自检记录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记录 备注1 B1.技术资料(1)上次检验报告,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 资料以及使用单位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齐全,符合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 规定,并存档保管。2 (1)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B2.作业环境与外观(2)a 用于 尘、毒、辐射、噪音、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有保护司机安全与健康必要的防护措施。b 裸滑线供电的
4、起重机,靠近滑线 侧, 应设固定可靠的检修吊笼或提供方便 检修滑线且安全的设施。c 作业 人 员或吊具易触及滑 线的部位,均应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d 大车滑线、扫轨 板、 电缆卷筒应涂 红色安全色。e 吊具、台车、有人行通道的 桥式起重机端梁外侧、 夹轨器、大车滑线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f 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标准, 总高大于30m 的室外起重机,在周围无高于起重机 顶尘的建筑特等设施、有可能成为飞机起落飞行的危险障碍时,应当设置红色障碍灯,并且有效,障碍灯的电源不得受起重机停机而断电。4 (1)司机室配有灭火器和绝缘地板,各操作装置标志完好、醒目;
5、5B3 司机室 (2)司机室的固定连接牢固,无明 显 缺陷,在露天工作 设置防风、防雨、防晒等防 护装置。6(1) 主要受力结构件a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b 主要受力构件产生严重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c 主梁腹板不应有 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a:在高受压区翼缘板 H/3 以内不大于0.7,b:其它区域不大于 1.2。d 测量主梁的上拱度:当空载主梁下挠值接近 L/1500 时。再在额定载荷下测试,若主梁跨中下挠值达到水平线下 S/700 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e.发生 锈蚀 或腐蚀 超过原厚度的 10%时应报废。f 产生裂纹应
6、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 纹扩展,否则应报废。7B4 金属结构(2)金属结构的连接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铆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按设计要求和使用说明书)。8 B5 轨道大车轨道a 当大 车 运行出现啃轨现 象时,应测量大车轨距偏差。大车轨距偏差极限偏差:a.S10m时, s=3mm;b.S10m, s=3+0.25(S-10)mm。最大不超过15mm。b 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 2mm。c 固定 轨 道的螺拴和 压板不应缺少,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d 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小车轨道a 轨道固定可
7、靠,无松动。b 轨道接头的高低差 d1mm,侧向 错位 f1mm,接头间隙 e2mm。c 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桥(门)式起重机自检记录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记录 备注B6.1 总要求a 吊钩 不 应有裂纹 、剥裂等缺陷,b 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按 GBl00512 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 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 10。c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 50时,应报废衬套。d 吊钩开口度增加量:按 GBl0051.2 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 10,其他吊 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 15。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 应与金属结 构磨擦。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
8、、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 7%。滑轮应转动良好,出 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出现裂纹、轮缘破 损等损伤钢丝绳 的缺陷;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 20;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 50或槽底出现沟槽9i 开式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j 车轮不应有过度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 50或踏面磨损达原厚度的 15时,应报废。k 联轴器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 ,运 转时无剧烈撞击声l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 应有比最外 层钢丝绳高 2 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n 环链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 链环 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
9、10%应报废。o 减速器: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 动,螺栓不得缺 损。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10 (1)吊具的悬挂连接可靠11 (2)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司索人员无法靠近吊钩的除外)。12B6.2吊具(3)吊钩存在缺陷不得补焊,不允许 使用铸造吊钩。铸造起重机钩口防磨保护鞍座齐全。13 (1)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 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14B6.3.1钢丝绳配置 (2)吊运炽热和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钢丝绳选用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必要 时检查 其生产许可证15B 6.3.2 钢丝绳固定钢丝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
10、少应保留 2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多 层卷绕安全圈 为 3 圈);压板固定时, 压板不少于2 个(电动葫芦不少于 3 个)。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 应 有裂纹,楔 块不应松动;绳卡固定 时,绳卡安装应正确, 绳 卡数应满足要求。16B6.主要零部件B6.3钢 丝 绳 B6.3.3钢丝绳的报废(1)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通用起重机钢丝绳报废的断丝数 50%时报废。桥(门)式起重机自检记录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记录 备注17 B6.4 滑轮铸造及冶金起重机不得使用铸
11、铁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18B6.主要零部件 B6.5 导绳器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19(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a 构件 应齐 全完整;机械固定 应牢固 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 损或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 应可靠,无接触不良。b 总电源开关起重机供电电源应设总电源开关,且应设置在靠近起重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 电气设备。c 电气隔离装置起重机上低压的总电源回路宜设能够切断所有动力电源的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起重机上未设主隔离开关或其它电气隔离
12、装置时,总电源开关应具有隔离作用。d 馈电装置大车供电裸滑线除按规定涂红色安全色外(导电接触面除外) ,还应在适当位置装设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集电器沿滑线全长应可靠接触;移动式软电缆应有合适的收放措施。20B7.1 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2)冶金型、绝缘型起重机械电气设备 及其元器件满足前款的相关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的要求。21 (1)额定电压不大于 500V 时,电气 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 般环境中不低于 0.8M,潮湿环境中不低于 0.4M。 绝缘电阻: M22B7.2 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 (2)绝缘型起重机械绝缘电阻不小于 1M绝缘电阻: M23(1)起重机上允许用整体金
13、属结构做接地干线,金属结构必须是一个有可靠电气连接的导电整体。如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时, 应 另设接地干 线或跨接线。24B7.3.1电气设备的接地 (2)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 电缆 金属护层等均应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联接。25 (1)采用 TN 接地系统时,零线重复接地每一处的接地电阻不大于 10(测量时把接地线从重复接地体上断开)。 接地电阻: 26(2)采用 TT 接地系 统时,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源保护接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 4 或者起重机械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大于 50V。接
14、地电阻 : 乘积: V27B7.3起重机械接地B7.3.2 金属结构 的接地(3)采用 IT 接地系统时,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源保护接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 4。接地电阻 : 28B7 电气与控制系统B7.4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至少应有一级短路保护,短路保护应有自动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对于用自动短路器的短路保护装置每项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对于用熔断器的短路保 护装置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 1/2-1/1.6 选取 。桥(门)式起重机自检记录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记录 备注29B7.5 失
15、压保护起重机上应有失压保护,当供电电 源中断时, 凡涉及安全或者不宜自 动开启的用电设备,均 应 当处于断 电状态,以避免恢复供电后用电设备自动运行。30B7.6 零位保护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 钮控制的除外) ,开始运 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 动。31B7.7 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采用通电试验方法,断开供 电电源任意一根相 线或者将任意两相线换接。 检查有断错相保护的起重机械供电电源的断错相保护是否有效,总电源接触器是否接通。32B7.8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以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
16、除外),检查是否具有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功能,防止电动机失电而制动器仍然在通电进而导致失速发生。33 (1)交流侧电源线,应从总电源接触器 进线端引接,以保证起重机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断电。34B7.9电磁式起重电磁铁电源 (2)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 电磁式起重电磁铁可设置备用电源。35(1)采用便携式控制站或手电门控制时,按 钮盘按钮控制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电压不应大于 50V,以下同),按 钮功能有效;按钮盘上应设紧 急断电开关。36B7.10按钮盘的控制电源 (2)按钮盘的控制电缆应加设支承钢丝绳;按钮盘一般应采用绝缘外壳;外壳应坚固,受正常的无
17、意碰撞不应发 生损坏。37(1)安全电压a 起重机的司机室、通道、 电气室、机房应有合适的照明,当 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起重机上设对作业面的照明时,应 考虑防震措施。b 可移动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 50V,交流供电应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禁止用自藕变压器直接供电。a:b可移动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V38B7.11照明安全电压 (2)照明线路的回路a 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20V。无专用工作零线时 ,照明用 220V交流电源应由隔离变压器获得,.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 线路的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且电压不超过 24V的系统除外)。39 (1)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
18、室内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40B7 电气与控制系统B7.12 信号指示 (2)起重机(手电门控制除外)应设有示警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工作场地范围内应能清楚的听到。桥(门)式起重机自检记录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记录 备注41B9.1制动 器B9.1.1 制动器设置起 重 机 每 个 机 构 (液压缸驱动的除外) 都 应 装 设 制 动 器 或 具 有 相 同 功 能 的 装 置 ,起 升 和 动 臂 变 幅 机 构 应 采 用 常 闭 制 动 器 ,回 转 机 构 、运 行 机 构 、小 车 变 幅 机 构 的制 动 器 应 保 证 起 重 机 制 动 时 平 稳 性 要 求
19、 ;吊运炽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机构,其每一套 驱动装置应装设两套制动器。42(1) 制 动 器 的 零 部 件 不 应 有 裂 纹 、过 度 磨 损 、塑 性 变 形 、缺 件 等 缺 陷 .;制 动 片 磨 损 达 原 厚 度 的 50%或 露 出 铆 钉 应 报 废 ,制动轮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43(2)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 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44 (3) 制
20、动 器 调 整 适 宜 ,制 动 平 稳 可 靠 。45B9.1制动 器B9.1.2制动器使用情况(4)制 动 器 的 推 动 器 无 漏 油 现 象46B9.2 超速保护装置对额定起重量大于 20t,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主起升机构,(铸造、淬火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用可控硅定子调整、涡流制动器、能耗制 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它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应有超速保护措施47 (1)起升机构应设起升高度限位器且功能可靠、有效。48B9.3 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2)吊运炽热金属的起升机构应装两套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大于 20 米时应设下降限位;两套开
21、关动作应有先后,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和尽量采用不同的结构型式,功能可靠、有效。49 B9.4 料斗限位器 检查料斗带式 输送机系统是否有料斗限位器,并且进行动作试验。50B9.5 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大车、小车运行机构 应设行程限位器 (电动葫芦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小车运行机构除外),且可靠有效。51B9.6.2 重量限制器检查是否设置起重量限制器,是否被短接52 (1)查阅设计资料,检查是否按照规 定设置夹钳、锚定装置或者铁鞋,检查起重机风装置及其与抗风防滑装置的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定。53 (2)进行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其顶轨器、楔块式防爬器、自
22、锁式防滑动装置功能是否有效。54B9.安全装置与防护措施B9.8 抗风防滑装置(3)零件无缺损(独立工作分别有效)。55B9.9 防倾翻安全钩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当小车正常运行时, 应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56B9 安全装置与防护措施B9.10 缓冲器和端部止挡大、小车 运行机构或其 轨道端应分 别设缓冲器或端部止挡, 缓冲器与端部止 挡或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端部止挡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桥(门)式起重机自检记录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记录 备注57B9.11 应急断电开关在应急情况下,应 能切断
23、起重机总电 源, 应急断电开关应是不能自动 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58B9.12 扫轨板或轨道清扫器对于设置扫轨板的起重机械,在地面或者工作面的起重机械扫轨板下端距轨道踏面间隔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一般不大于 10mm)。对于设置轨道清扫器的起重机械,检查轨道清扫器功能设置是否有效。59B9.13 偏斜显示(限制)装置对于大跨度(大于或者等于 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检查是否设置偏斜显示或者限制装置。60B9.14 连锁保护装置进入起重机的门、司机室到 桥架上的 门必须设有电气连锁保护装,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的机构应均不能工作。61B9.15 风速仪检查起升高度大
24、于 50m 的露天工作起重机是否安装 风速仪,并且是否安装在上部迎风处。62B9.17 防护罩、隔 热装置作业人员或吊具易触及滑线的部位,均应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对在高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应装设隔热装置。63B9 安全装置与防护措施B9.27 集装箱吊具专项保护装置检查集装箱吊具伸缩止挡及其限位是否有效。64 (1)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65 (2)操作系统工作正常;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正常。66 (3)大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小 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67B10性能试验B10.1空载试验(4)
25、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桥(门)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记录附表 1 拱度、挠度测量表 单位(mm ) 测量部位 悬梁左端 主梁左端 主梁跨中 主梁右端 悬梁右端梁 1 标 高 A1= B1= C1= B1= A1=梁 1 拱、 翘度 梁 2 标高 A2= B2= C2= B2= A2=第 一 次 梁2 拱、 翘度 数 据 处 理F1= (B1+B1)/2- C1 L1=(A1-B1)(B1-B1,)L/S = =F2= (B2+B2)/2- C2 L2=(A1,-B1,)(B1-B1,)L/S = = 说明:当第一次测量值小于 0 时,应测量第二次,若两次 测试结 果不一致,则应测第三次,取两次相近值的平均值。载荷下挠度测试值 另附表 2附表 3 轨道测量记录测点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A 标高B 标高轨 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