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苞 方苞(16681749) 狱中杂记 方苞,清代散文家。字凤九,号灵皋 ,晚年又号望溪,桐城(今安徽桐城 )人。康熙年间进士。1711年(康熙 五十年)因文字狱牵连入狱,得人营 救,两年后出狱。后官至礼部侍郎。 他是桐城派古文的创始人,当时颇有 影响。主张写文章应讲究“义法”, “义”指文章的内容,要符合封建的 纲常伦理;“法”指文章的形式技巧 ,要结构条理,语言雅洁;从而做到 “言之有物”,“言之有序”。提倡 义理、考据、词章三者并重。所作文 章多宣扬封建礼教,有的也很有思想 意义。有方望溪先生全集传世。 狱中杂记这篇文章,是他在刑部狱 中所见所闻的记录。 方苞 (16681749) “杂记”,是古代散文中一种杂文 体,因事立义,记述见闻。本文以“杂 记”名篇,材料繁富,错综复杂,人物 众多,作者善于选择典型事例重点描写 ,“杂”而有序,散中见整,中心突出 。如用方苞提出的古文“义法”来衡量 ,繁富的材料就是“义”,即“言之有 物”;井然有序的记叙就是“法”,即 “言之有序”。 为了加强专制政思想统治,巩固封建权,清朝统 治者曾多次大兴文字狱。1711年发生的南山集案 ,就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