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流体力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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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致远至恒 务学悟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部二 一二年九月I目 录苏州科技学院 关于修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1苏州科技学院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7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1城乡规划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6风景园林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4环境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30市政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36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41环境工程领域全日 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2、方案 .46建筑与土 木工程领 域(市政工程方向)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52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方向)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57土木工程学院岩土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62结构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66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70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74材料学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78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82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岩土工程方向)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86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结

3、构工程方向)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90II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方向)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94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桥梁与隧道工程方向)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98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材 料方向)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02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经济与管理方向)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06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光学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10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14人文学院世界史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19专门史

4、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25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哲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30伦理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37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 案 .144数理学院基础数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5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55应用数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59光学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64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工艺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68应用化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74材料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80校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目录 .1841苏州科技学院

5、关于修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集中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研究生教育的思想,是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开展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进行教学管理、 检查 和质量评估的主要依据。 为了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效益,学校决定全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并自 2012 级研究生起正式启用新的培养方案。为做好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特提出以下指导意 见:一、指导思想培养方案的修订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

6、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 1 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 l 号)等文件以及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苏教研2008 1 号)等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反映国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我校的 办学优势与特色,正确把握学科专业的内涵,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突出研究生 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二、基本原则(一)培养方案应在一级学科框架下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 目录的二级学科制订。不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订,其中跨度较大的或跨

7、二级学院的研究方向可按研究方向制订培养方案。(二)要认真总结本学科点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研究成果,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 进一步优化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研究生的能力和素质。培养方案要为高水平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鼓励设置交叉学科研究方向,并在课程设置、科研 训练等各个环节予以体现。(三)要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培养方案应为 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2生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和学术兴趣,可对课程选择、实践活动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规划安排。(

8、四)要进一步深化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要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兼顾基础 性和前沿性,按照 “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 的原则,科学、系统地设计和优化课 程体系。要按需 设课,避免只按导师个人的研究方向设置专业必修课程。(五)要进一步深化研究生课程内容改革。要对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和整合,科学地处理各教学内容之间的关系,体现课程内容的整体优化,要强化研究生思维能力训练,注重加强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在保证必须的实验和实践学时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教学学 时。(六)要进一步深化外语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的英语实际应用能力。要加强写、说和听的训练,培养研究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学 术论文

9、的外语写作能力。鼓励开设双语研究生课程,在条件成熟时,一些 课程可以用英语授课。(七)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核查;应保持其相对稳定性,以保证培养工作的有序。培养方案是研究生管理、培养和学位授予的主要依据,一经确定,必须维护其权威性、严肃性。三、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培养方案应对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学位论文工作、学术成果要求等做出明确 规定。(一)学科简介简要介绍学科点的发展历史、主要研究领域和特色、师资队伍、科研条件以及已培养研究生情况、就业 方向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二)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总体目标的要求,一方面对

10、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体现本学科在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的理念和特色。(三)研究方向列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应体现学科的特色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研究方向设置要科学、规范,宽容适度,相 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应有合理的师资配备、一定的科研基础、丰硕的研究成果、先进的实验设备 。(四)学习年限3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从入学到 毕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为 6 年。2、少数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优秀研究生, 经学校批准可提前毕业,但学 习年限不得少于 2 年。(五)培养方式 1、按照分类培养、创新模式的原则,实行导师负责 制;同时

11、,积极探索和实施学科团队合作培养、校校 联合培养、 产学研联合培养、国际合作培养等模式。2、培养采用系统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 课程、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3、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主导作用,又要 积极发挥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创新氛 围,培养研究生 获取知识 、更新知 识、创新知识的能力。(六)学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研究生课程每学分学时数:一般课程每授课 16 学时计 1 学分,外 语课、 实验课、设计课每授 课 32 学时计 1 学分。研究生学分的基本要求是:

12、在中期考核之前必须修完不少于 20 学分;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修完不少于 32 学分,同时满足公共课、学科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选修 课和必修环节的学分要求。(七)课程设置1、课程分类与要求研究生课程体系结构按学位课、非学位课二个模块分类,充分体现基础性和前沿性、宽广性和纵深性的要求。(1)学位课由公共课、学科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三个部分组成。公共课程开 设政治理论课 程和外国语课程。学科基础课 程是研究生学 习和掌握本学科基础理 论的重要基本课程,尽可能按一级学科设置。专业基础课 程是本专业 范围内为拓宽理论基础、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专门知识的基础课程,尽可能按二级学科设置。(2)非学位课

13、由选修课和必修环节两个部分组成。选修课包括 专业选修课 和公共选修课。4专业选修课程是指研究方向的主干课程或专门问题,体现学科发展的前沿,着重开设前沿性、前瞻性或交叉性的课程或专题讲座。公共选修课程是研究生扩大知识面或进行科学研究需要的跨学科课程,主要由数学类、外语类、计算机类、人文类等宽口径课 程组成,或在本一级学科外的其他学科选课。必修环节包括学 术活动 和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研究生要积极参加学术研讨和学术报告会,以拓宽学术视野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具体按照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实践活动:研究生要通过实践活动来加强综合能力的培养,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

14、体按照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实践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2、课程结构与学分(1)学位课 不少于 21 学分公共课 7 学分其中:i)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分ii)自然辩证法概论(原则上理工类学科选修) 1 学分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社 会 科 学 方 法 论 (原 则 上 人 文社 科 管 理 类 学 科 选 修 ) 1 学分iii)第一外国语 4 学分学科基础课 不少于 6 学分专业基础课 不少于 8 学分(2)非学位课 不少于 11 学分选修课 不少于 9 学分其中:i)专业选修课 不少于 7 学分ii)公共选修课(含跨一级学科选修课) 不少于 2 学分必修环节 2 学

15、分其中:i)学术活动 1 学分ii)实践活动 1 学分(3)补修课程以本科同等学历或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阶段 2 门左右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只计成绩,5不计学分。3、课程时间安排课程学习除必修环节外,原则上在 11.5 年内完成。(八)中期考核为保障培养质量,研究生须参加研究生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环节,主要是对研究生德、智、体等方面 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可 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具体按照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执行。(九)学术成果学校鼓励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要求研究生在学

16、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在国内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国际性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 1 篇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录用通知单原件亦可)。学校倡导各学科根据具体情况对学术论文提出更高的要求并做出相应规定,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十)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论文的选题、开 题报告、中期检查、 预答辩、评阅、答 辩等环节。 论文工作中的各环节须分别按照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的规定(试行)、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规定(试行)、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试行)和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2、学位论

17、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围绕重要的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学术理论意义;课题研究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工作量和难易度适当;论文的质量 须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 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 1 年。论文书写必须符合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及相关要求。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四、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新生入学后的前二周内进行导师和研究生的双向选择。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结合个人特点,制定个人培养 计

18、划。个人培养计划应6符合研究生学分的基本要求,且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 36 学分。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经导师、学院签署意见,在新生入学后的前四周内完成,并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其中选修课程可在开课学期的前二周内适当调整。7苏州科技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为规范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保证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 号)和国 务院学位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 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

19、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培养目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 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热爱祖国,遵 纪 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 与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 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 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 发、工程管理等能力。3、掌握一门外国语。第二条 学制及学习年限1、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 2.5 年。学习年限最 长不超过 5 年(含休学时间)。2、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优秀研究生,可申 请提前答辩,但提前 时间一般不超过 0.5 年;申请提前答辩者的学位论文开题也相应提前进行,并在论文开题前 2周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执行。3、未能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计划者, 经学校批准,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 12.5 年;延长学习时间者应在正常学制最后一个学期结束前 2 周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执行,并按当年标准缴纳相关 费用。第三条 培养方式培养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注意发挥学科 团队集体培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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