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3-200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surver and assessment personnel of special equipment licensing(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5 年 月 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3-2005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法规知识(2)第三章 基础知识(2)第四章 专业知识(5)第五章 鉴定评审技能与技巧(6)第六章 附 则(9)附件 1 锅炉专业知识考核内容(10)附件 2 压力容器专业
2、知识考核内容(13)附件 3 压力管道专业知识考核内容(17)附件 4 电梯专业知识考核内容(19)附件 5 起重机械专业知识考核内容(23)附件 6 大型游乐设施专业知识考核内容(27)附件 7 客运索道专业知识考核内容(31)附件 8 场(厂)内机动车辆专业知识考核内容(33)附件 9 检验检测专业知识考核内容(36)附件 10 压力容器设计专业知识考核内容(38)附件 11 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考核内容(40)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3-2005- 1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
3、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鉴定评审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第二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本大纲的要求组织对从事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员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鉴定评审人员)方可从事认定范围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第三条 本大纲适用于以下鉴定评审人员的考核:(一)锅炉产品制造、安装、改造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 GZP) ;(二)压力容器产品(含各类气瓶产品)制造、安装、改造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RZP) ;(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安装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 DZP) ;(四)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 TZP)
4、;(五)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 QZP) ;(六)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 YZP) ;(七)客运索道制造、安装、维修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 SZP) ;(八)场(厂)内机动车辆制造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 NZP) ;(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员(代号 JYP) ;(注明机构类别和设备类别)(十)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 RSP) ;(十一)压力管道设计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 DSP)鉴定评审人员从事的鉴定评审范围还包括相应特种设备的部件、材料、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第四条 本大纲按照行政许可项目、设备种类,确定考核的基本要
5、求。考核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内容:TSG Z0003-200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2 -(一)法规知识,占考核总分的 20;(二)基础知识,占考核总分的 20,其中设计基础知识占考核总分的 5;(三)专业知识,占考核总分的 20;(四)行政许可(含核准,下同)鉴定评审知识与技能,占考核总分的 40。第五条 执行境外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的人员,应当具备外语口头及书面交流的能力。第二章 法规知识第六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正确理解特种设备法律、行政法规的主要内容,掌握相应特种设备许可的行政规章。第七条 鉴定评审的人员应当熟悉相应特种设备许可级别的划分、许可工作程序和许可工作期限。第八条 鉴定评审的人员
6、应当熟悉和掌握相应特种设备许可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源条件。申请单位的资源条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法律地位要求。(二)应配备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及其条件和数量。(三)生产、检验检测设备条件。(四)生产、检验检测办公场地条件,技术设施。(五)生产、检验检测技术条件。(六)生产、检验检测专项条件。第九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正确、完整地理解相关适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了解并且会运用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中所引用的主要标准。第三章 基础知识第十条 基础知识包括质量管理和特种设备在工程力学、金属材料、金属成型与加工、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试验、检验与试验、测量控制、电气、机械传动等
7、方面的基本知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3-2005- 3 -第十一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概念;(二)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三)质量体系文件的结构;(四)质量管理八项原则的内涵;(五)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作用;(六)质量管理体系的测量及评价方法;(七)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第十二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掌握相应特种设备生产或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第十三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一定的工程力学基础。(一)平面力系、空间力系(J);(二)重心、摩擦、惯性(J);(三)外力、内力、应力与应变;(四)强度理论、许用应力、安全
8、系数;(五)拉伸、压缩、剪切、扭转、弯曲;(六)金属材料的弹性变形与塑性变形;第十四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一定的金属材料基本知识:(一)金属材料按其化学成份、制作方法及用途的分类及相应特种设备主要材料的类别;(二)金属材料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持久强度、蠕变极限、延伸率、断面收缩率、冷弯性能、冲击韧性的基本概念;(三)金属材料的高周疲劳、低周疲劳、热疲劳、腐蚀疲劳的基本概念(Y) ;(四)奥氏体、铁素体、渗碳体、珠光体、马氏体、贝氏体、魏氏组织、带状组织、 相、 相(Y) ;(五)主要合金元素对钢性能的影响(Y) ;(六)相应特种设备常用主要材料的材料标准。第十五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
9、下一定的金属成型加工知识:(一)冲压、卷板、弯曲、旋压、拔伸等金属成型方法或工艺、设备及其加工过程TSG Z0003-200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4 -中性能变化;(二)金属材料切(气)割、坡口加工方法或工艺、设备及其加工过程中性能变化。第十六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一定的焊接知识。(一)常用焊接方法及其特点;(二)焊缝与焊接接头的定义与分类,焊接接头的组成及影响焊接接头性能变化的主要因素;(三)有关焊接结构,包括对接接头、T 型接头、角接接头、搭接接头、塞焊结构;(四)焊接热循环及焊接接头金相组织,相应特种设备对焊接接头性能的一般要求及金相组织的要求;(五)焊接应力与变形的基本概
10、念;(六)常见焊接缺陷产生的原因、危害和防止措施;(七)焊接预热、后热和热处理的作用及影响因素;(八)焊接工艺及工艺评定的基本概念;(九)焊接材料的选用原则。第十七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一定的无损检测知识:(一)主要无损检测方法(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涡流检测、声发射检测)的检测原理、检测工艺要点、检测特点及其选用;(二)主要无损检测方法对不同缺陷、材料的适用性及检出率的基本概念;(三)各主要无损检测标准及其适用范围,相应特种设备常用的无损检测标准;第十八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一定的热处理知识:(一)常用热处理方法设备、设施及目的;(二)常用的热处理工艺及特点。
11、第十九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一定的理化试验知识:(一)材料元素分析的目的与方法;(二)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法与化学分析法原理、特点;(三)力学(机械)性能试验项目、方法及其使用的主要设备;(四)金相检验的目的、程序、方法及其使用的主要设备。第二十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一定的检验与试验知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3-2005- 5 -(一)宏观检验的方法、目的;(二)强度试验方法、目的及其试验程序;(三)致密性试验方法种类、特点、目的及其试验程序;(四)爆破试验方法、目的。第二十一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一定的测量控制知识:(一)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要求及方法;(二)确
12、保仪器设备满足测量准确度要求的方法及要求;(三)仪器设备完好及校准(检定)状态标识要求。第二十二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一定的电气知识。(一)低压电气基本常识;(二)供电系统、接地保护和接地保护;(三)常用电动机特性与选用;(四)电动机的调速、短路保护、过载保护(J) ;(五)继电接触器控制电路基本知识(J) 。第二十三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一定的机械传动知识:(一)公差与配合;(二)摩擦传动、皮带传动、齿轮传动、链传动(J) ;(三)液压传动基础知识、液压系统的组成、典型液压系统图分析(J) ;注:条款后加(Y)标记表示该内容仅限于承压类特种设备;条款后加(J)标记表示该内容仅限于
13、机电类特种设备。第四章 专业知识第二十四条 专业知识是指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试验、检验检测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应当掌握以下特种设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一)相应特种设备工作原理基础知识;(二)相应特种设备产品安全质量基本要求;(三)设计、制造、安装、试验、检验检测等方面的适用安全技术法规和主要标准;TSG Z0003-200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6 -(四)设计、计算、校核知识;(五)生产或检验检测工艺知识;(六)常用关键、重要零部件所用材料及其性能特点;(七)典型特种设备产品及其主要部件结构形式、工作原理和工作特点;(八)典型安全附件或保护装置的
14、基本要求;(九)典型特种设备产品及其主要部件的一般生产/检验流程和重要的特殊过程(方法)及其质量控制的关键内容;(十)典型特种设备产品及其零部件试验和检验检测的关键项目、方法及其评定准则;(十一)各类特种设备所必须具有的特定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1 至附件 11。第五章 鉴定评审技能与技巧第一节 评审技能第二十六条 鉴定评审技能是指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及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申请后实施鉴定评审工作中应该具备的在组织管理、计划、实施、记录、评定及报告编制等方面的技能。第二十七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特种设备许可的法规,行政许可的分类及其范围,许可工作程序,鉴定评审的内容、
15、方法及评定准则,以及实施鉴定评审工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与之相关的技能等方面的知识。第二十八条 现场鉴定评审的组织。(一)鉴定评审的准备。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应当熟悉以下要求和做好必要的准备:1.申请资料审查的内容;2.鉴定评审工作的目标、方针;3.试制(试检)产品的代表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3-2005- 7 -4.型式试验结果审查内容;5.鉴定评审提纲和评审计划内容。(二)鉴定评审的组织及职责。鉴定评审人员应当熟悉鉴定评审的组织方法,鉴定评审组的分工和评审组长及各评审员的职责。(三)鉴定评审的评审过程。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熟悉现场鉴定评审的流程,掌握评审组内部会议、首次会议、
16、现场巡查、与申请单位领导交换意见、末次会议的内容及目的。第二十九条 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鉴定评审员应当有能力对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各质量控制的要素是否满足许可或核准条件的要求作出如下评价: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是否符合有关要求;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是否明确质量方针和目标;3.各级责任人员和部门的职、责、权是否明确、清晰;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系统性、协调性、层次性;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标识。(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符合性。鉴定评审人员应当能够根据对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各质量控制要素的审查和评价做出如下有效性和符合性的判断:1.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有效的表现
17、形式;2.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符合性的客观证据;3.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和符合性的评审项目、内容和准则。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生产或检验检测能力的评审。(一)资源条件核实。鉴定评审人员必须掌握对申请单位如下要求内容和方法:1.相应特种设备资源条件的评审内容及要求;2.资源条件核实方法。(二)生产或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的评审。TSG Z0003-200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8 -鉴定评审人员必须具有对以下技术能力审查和评价能力:1相应特种设备生产或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的体现形式;2技术能力的评审项目、内容及方法;3技术能力的评审准则。(三)人员能力的考核。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具备对相关人员的资格和应当具备
18、的知识进行审查和现场考核的能力,主要要求如下:1.人员考核范围;2.人员能力考核内容和方法;3.人员能力的考核评价准则。第三十一条 对鉴定评审中发现的问题,鉴定评审人员应当掌握与申请单位进行沟通的方式、方法。第三十二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熟悉现场评审结论种类,掌握各种现场评审结论适用的情况。第三十三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熟悉鉴定评审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掌握整改结果确认的方式、方法。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鉴定评审员应当掌握检验检测机构级别核定的种类、核定的方法和准则。第二节 评审技巧第三十五条 鉴定评审人员既需要具备较丰富的鉴定评审专业知识,还需要熟悉现场鉴定评审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鉴定评审技巧,并在评审活动中灵活运用。第三十六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掌握以下现场鉴定评审的基本方法,并能够灵活应用:(一)现场扫描评审法;(二)逐项评审法;(三)追踪评审法;(四)重点发散评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