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2007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一、工作目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下简称“ 国务院 200631 号文件”)要求,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准”。 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07 号,以下简称“ 确定办法”)规定, “实际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确定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依据”。今年的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将作为确定实际耕地面积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基本依据,也将作为核定本年度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情况的重要依据。为准确考核各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缴
2、情况,及时客观掌握 2007 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状况,保证 2007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二、工作任务和内容为保证本年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调查结果将作为核查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情况的重要依据,按照确定办法中“实2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包括当年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和未经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之和”的有关 规定,2007 年土地变更调查只调查当年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历年建设用地漏变更数据和更新调查数据,一律不得纳入今年土地变更调查流量中,待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后一并处理。今年土地变更调查将根据本实施方案,以 2006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继续按照土地
3、变更调查的工作程序和基本方法,采用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以下简称过渡分类),对全国范围每一块土地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全面查清 2007 年度内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并逐级汇总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如实核定实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今年变更调查将重点查清以下内容:(一)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查清 2007 年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以前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未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二)查清实际耕地变化情况。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查清 2007 年度实际耕地增加和减少的变化情况,包括建设占用减少耕地、灾毁耕地、生态退耕、农
4、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以及通过土地整理开发补充的耕地情况。三、步骤与要求(一)准备工作31制定方案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根据确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2准备资料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相关资料,包括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生态退耕等。3准备表格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 1-1)。4技术培训按照关于开展 2007 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
5、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二)实地调查上图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依法由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以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为依据,将用地范围标注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土地,以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为依据,标注用地范围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4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1土地利用地类和权属变化状况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有关规定,实地查清本年度的土地利用地类变化和土地权属变化情况,将变更图斑按过渡分类标绘在土地变
6、更调查工作底图上,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变更图斑面积实地测绘,或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上量算。22007 年新增建设用地调查2007 年新增建设用地按照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未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四种情况开展调查。对于本年度实际新增的建设用地,将本年实地新建的建设用地标注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上,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并计算面积。整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材料,将外业调查的新增建设用地区分出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建设、本年度批准本年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其中,本年度批准本年建设中也包括本年批准以前建设的用地。对于批而未用的土地,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上,依据2007
7、 年新增建设用地审批资料,标注本年度批准本年未建设的用地范围,作为 2007 年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按照审批用途确定地类,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2007 年以前批准至今未建设的土地和 2007 年以前建设但未变更的土地一律不得纳入今年的变更调查数据中,待第二次全国5土地调查一并解决。3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按过渡分类查清本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变化情况,按过渡分类将变更图斑标绘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上,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新增建设用地中的城市(201)、建制镇(202)、农村居民点(203)、独立工矿(204),按照全国土地分类(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分类),细化调查到 “建设用地” 中二 级
8、地类商服用地(21)、工矿仓储用地(22)、公用设施用地(23)、公共建筑用地(24)、住宅用地(25)和三级类街巷(266)中的一类或几类。细化的图斑只需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相应栏及草图上清楚标绘和填写。细化调查的各图斑面积可实地丈量,也可利用大比例尺建设施工图或设计图进行面积量算和统计,但各图斑面积之和必须等于过渡分类对应的图斑面积。新增建设用地各细化调查的面积数据只用于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数据汇总分析。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以本年度的过渡分类面积数据为基础进行变更。4耕地增减的来源去向通过实地调查,查清本年度新增耕地的来源情况,分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及农业结构调整等项;查清本年度耕地减少情
9、况,分为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项;查清本年度来自未利用地、闲 置建设用地的新增园地中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情况。(三)数据汇总统计6将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录入或批量转入统一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软件,以县为单位,逐级汇总。汇总统计遵循原则:12007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以 2006 年度年末数据为基准。2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和省级土地总面积不得擅自改变。3图斑发生合并、分割变更时,应保持总面积不变。四、上报成果(一)省(区、市)的土地变更一览表;(二)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三)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建设用地变更汇总表;(四)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新增建设用地汇总
10、表; (五)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可调整地类汇总表;(六)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情况汇总表;上述各项成果表将利用汇总软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七)2007 年度省(区、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含电子文档格式软盘, 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说明见附件12)。五、有关问题说明(一)关于新增建设用地调查1对于已经依法批准建设,而实地未发生变化的土地,按批准用途变更为建设用地,并确定细化的二、三级地类,填写新增建7设用地类型为本年批准本年未建设(P)。2正在施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实际用途不明、认定细化分类有困难时,参照规划或设计用途来确定细化的二、
11、三级地类。3建设用地细化地类调查只针对新增建设用地部分。对已有建设用地不进行细化地类调查。(二)关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调查1土地开发:指对未利用地,通过工程、生物、综合整治和配套建设等措施,使其变为可供建设或农业使用的土地。土地变更调查中,土地开发项目将未利用地变为耕地的,经过土地部门组织验收后方可作为土地开发增加耕地变更统计。2土地复垦:指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土地变更调查中,通过土地复垦项目恢复成耕地的,经过土地部门组织验收后方可作为土地复垦增加耕地进行变更统计。3土地整理: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规划确定的
12、目标和用途,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包括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变更调查中,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变成耕地的,经过土地部门组织验收后方可作为土地整理增加耕地进行变更统计。农民自主开发复垦整理的耕地,按实地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变更,但不作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进行统计。撂荒耕地一律按耕地8进行统计汇总。(三)关于农业结构调整调查 农业结构调整,指农用地中改变原有种植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业、副业等在农业生产中所占的比例。土地变更调查中,因种植效益原因由耕地改为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养殖水面的,为农业结构调整范畴,反之也属农业结构调整。属可调整地类的,按可调
13、整地类调查、 汇总。(四)关于生态退耕调查指因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 还湖的耕地。(五)关于灾毁耕地调查指因水冲、沙压、山崩、泥石流、沟蚀、地震等自然灾害破坏,三年内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按灾毁耕地调查、汇总,并在分析报告中进行说明。(六)关于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调查将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经过土地部门组织验收认定后,作为补充耕地的园地,按可调整地类调查、汇总,即按园地带 K 地类上图、汇总。(七)关于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除因突发性灾毁外,原则上不允许将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由于长期气候等因素,土地利用现状属实,且较大面积确需变更9的,须在变更调查工作开展前,向部里提出专项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包括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拟变更地类统计表、相关部门论证意见及有关情况说明等,经部审查通过后,方可纳入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附件:11.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及填写说明;12. 土地利用 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说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