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南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设计导则(试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 1 月2前 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文)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 58 号),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国家和海南省相关规范和技术指南的要求,指导和促进海南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的规划建设,特编制本导则。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共 6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与定义;3、基本规定与设计计算;4、设计指引;5、雨水回用与排放;6、附录。本导则编制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主要起草人包括胡家僖、尹波、李晓萍、张蕊
2、、田露、胡晓晨、黄多娜、张云娟、杜倩、陈旺、许鹏鹏、杨奕嘉、李东等,主要审查人包括陈永富、张焦宏、吴薇、蔡和林、曾映群、潘兢、詹振坤、许先升、刘江波等。本导则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15 号 2101 室,联系电话:0898-68512329,邮箱:),以便修订时参考。3目录1 总则 .12 术语与定义 .22.1 一般术语与定义 .22.2 海绵设施术语与定义 .43 基本规定与设计计算 .63.1 基本规定 .63.
3、2 设计参数 .63.3 水量计算 .83.4 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设施计算 .104 设计指引 .134.1 场地规划设计 .134.2 系统设计 .144.3 小区绿化设计 .164.4 小区铺装设计 .194.5 景观水系设计 .215 雨水回用与排放 .235.1 一般规定 .235.2 雨水处理与回用 .245.3 雨水调蓄与排放 .266 附录 .286.1 相关规范及文件 .286.2 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设施示意 .306.3 植物应用名录 .3911 总则1.1.1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积极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大力推动海南省生态文明建
4、设,指导相关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设计及职能部门的技术审查,特制订本导则。1.1.2 本导则适用于海南省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的规划与设计。1.1.3 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的建设应坚持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1.1.4 海绵型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1.1.5 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的规划及设计,除满足本导则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1.6 海绵城市的各类设施应采取保障公共安全的防护措施。22 术语与定义2.1一般术语与定义2.1.1 低影响开发(LID)low impactdevelopment指在
5、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保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由于不透水面积的增加而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提高,减轻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2.1.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rainfall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雨水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不外排)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2.1.3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urban diffuse pollution等同于年径流污染物总削减率,以固体
6、悬浮物(SS)的削减量来计算。年悬浮物(SS)总量削减率等于区域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对悬浮物(SS)平均去除率的乘积。2.1.4 流量径流系数 discharge runoffcoefficient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2.1.5 雨量径流系数 volumetric runoffcoefficient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2.1.6 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infall depth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海绵城市建设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
7、雨量(mm)表示。2.1.7 雨水调蓄 stormwater detention,retention andstorage在降雨期间调节和储存部分雨水,以增加雨水收集回用或削减径流污染、径流峰值的措施。32.1.8 雨水滞蓄 stormwater detention在降雨期间滞留和蓄存部分雨水以增加雨水的入渗、蒸发并收集回用。2.1.9 下垫面 underlyingsurface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绿地等。2.1.10 硬化地面 imperviouspavement通过人工行为使自然地面硬化形成的不透水或弱透水地面。2.1.11 面源污染 non-point sources
8、pollution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2.1.12 初期雨水径流 firstflush单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量的降雨径流。42.2海绵设施术语与定义2.2.1 下沉式绿地 depressedgreen低于周边地面标高,可积蓄、下渗自身和周边雨水径流的绿地。2.2.2 绿色屋顶 greenroof又称种植屋面或屋顶绿化,指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由表层植物、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具有一定景观效应的绿化屋面。2.2.3 植草沟 grassswale用来收集、输送和净化雨水的表面覆盖
9、植被的明渠,可用于衔接其他海绵城市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主要型式有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的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2.2.4 雨水花园 rain garden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的下沉式绿地,种植灌木、花草,形成小型雨水滞留入渗设施,用于收集来自屋顶或地面的雨水,利用土壤和植物的过滤作用净化雨水,暂时滞留雨水并使之逐渐渗入土壤。2.2.5 生态树池 ecological tree pool在有铺装的地面上栽种树木时,在树木的周围保留的一块没有铺装且标高低于周边铺装的土地,可吸纳来自步行道、停车场和街道的雨水径流,是下沉式绿地的一种。2.2.6 生态水处理(EWT
10、模式)ecological water treatment用原生态的方式来进行水处理,即模拟自然界中的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精心合理配置,从而使整个食物链越来越丰富,使生态系统越来越稳定,运用自然界本身的自我净化功能来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2.2.7 雨水湿塘 wet pond用来调蓄雨水并具有生态净化功能的天然或人工水塘。2.2.8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5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由植物层、蓄水层、土壤层、过滤层构成。包括: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2.2.9 渗透弃流井 infiltration-removalwell具有一定储存容积
11、和过滤截污功能,将初期径流渗透至地下的成品装置。2.2.10 渗透池(塘)infiltrationpont指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滞留水池(塘)。2.2.11 渗透管渠 infiltrationtrench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渠。2.2.12 透水铺装 perviouspavement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荷载要求和结构强度的铺装结构。根据铺装结构下层是否设置排水盲管,分为半透水铺装和全透水铺装。2.2.13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pervious concrete pavement又叫透水混凝土路面,由具有较大空隙的水泥混凝土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或路基)的一
12、类混凝土路面。2.2.14 透水沥青路面 porvousasphaltpavement由较大空隙率混合料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或路基)的一类沥青路面。63 基本规定与设计计算3.1 基本规定3.1.1 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因地制宜,在新建建筑小区和既有建筑小区改造过程中,提高建筑小区的雨水滞蓄和调节能力。3.1.2 海南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区排水防涝需求、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改善需求、雨水综合利用需求,并以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小区规划的控制指标。3.1.3 海南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的各类工程设施应与雨水外排设施及市政排水系统合理衔接,实施低影响开发
13、建设的场地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应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3.1.4 低影响开发的各类工程措施之间应有效协同,应预留小区绿地空间,增加可渗透地面,蓄积雨水宜就地回用,注重其景观效果。3.1.5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划设计应与项目园林、建筑、给排水、结构、道路、经济、设计等相关专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3.2 设计参数3.2.1 海南省按地理位置分别选取了三亚、海口和琼海三个城市作为代表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设计降雨量的对应关系详见表 3.2.1,其他城市可根据区域位置选择相近城市进行参照。表 3.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14、与设计降雨量的关系不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 mm)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城市 60% 70% 75% 80% 85%三亚 25.3 35.4 42.5 51.7 64.0海口 23.5 33.1 40.0 49.5 63.4设计降雨量 (mm)琼海 19.4 33.2 37.3 43.8 54.073.2.2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 3.2.2 的规定取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经济条件较好,且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的城镇,宜采用规定的上限。2. 新建地区应按本规定执行,既有地区应结合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更新排水
15、系统,并按本规定执行。3. 同一排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表 3.2.2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年)城镇类型城区类型中心城区 非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的重要地 区特大城市 35 23 510大城市 25 23 510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23 23 35注:1 表中所列设计重现期,均为年最大值法;2 雨水管渠应按重力流、满管流计算;3 特大城市指市区人口在 500 万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人口在 100 万500 万的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指市区人口在 100 万以下的城市。3.2.3 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应以实测数据为准,缺乏资料时,可按表 3.2.3 取值。表 3
16、.2.3 低影响开发设施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单项设施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计,%)单项设施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透水砖铺装 80-90 蓄水池 80-90透水水泥混凝土 80-90 雨水罐 80-90透水沥青混凝土 80-90 转输型植草沟 35-90绿色屋顶 70-90 干式植草沟 35-90下沉式绿地 湿式植草沟 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 渗管/渠 35-70复杂性生物滞留设施 70-95 植被缓冲带 50-70湿塘 50-80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40-60人工土壤渗滤 75-953.2.4 不同下垫面径流系数取值宜按照下表进行取值:表 3.2.4 不同下垫面径流系数取值